楊偉廉獲任終院海外非常任法官 外媒報道:楊拒絕就香港法院爭議角色「進行辯論」

終審法院自去年起有6名海外非常任法官辭任或不續任,政府月初公布前紐西蘭最高法院法官楊偉廉(William Young)獲委任為香港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有前紐西蘭國會議員批評,香港司法制度已被徹底破壞,楊偉廉接受任命「顯示其判斷力極為失當」、形同加入「極權體制」。然而,楊並未正面回應當地媒體提問,只表示「若我對接受此任命有任何疑慮,就不會接受」。

《紐西蘭先驅報》(The New Zealand Herald)日前發表題為「前最高法院法官楊偉廉爵士拒絕就香港法院爭議角色『進行辯論』」報道,訪問了楊偉廉、前紐西蘭國會議員,以及移居紐西蘭港人等。報道指北京在香港實施備受爭議的《港區國安法》,促使紐西蘭當局暫停與香港的引渡條例,更指香港的法治原則遭受侵蝕。

有意見指出,擔任香港終院非常任法官可能被視為對一個「已背離政治自由與言論自由價值」的政權表示認同。前紐西蘭國會議員、前「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Simon O’Connor在訪問中指出,香港自《國安法》實施以來,司法制度已被徹底破壞,「現已完全聽命於中國共產黨」。他又舉例指香港的前議員、黎智英、陳日君樞機、民主倡議者等均被拘捕,「英國和澳洲的法官都已退出法院,不願與這場鬧劇有所牽連」。

O’Connor批評,楊偉廉接受任命「顯示其判斷力極為失當」(shows an appalling lack of judgment),直指此舉等同加入「極權體制」,在任何層面上對紐西蘭都毫無益處。

針對此批評,記者詢問楊偉廉為何想加入香港法院、對法院會否有任何擔憂,以及他是否相信法院和其裁決具有獨立性,但楊並未正面回應,只表示近年有關外籍法官在香港終審法院任職的討論已有不少。並指出:「若我對接受此任命有任何疑慮,就不會接受」,強調無其他補充,「我不認為有必要就我的任命進行辯論」(I do not see any point in engaging in debate about my appointment)。

曾被人權組織狠批 辭任杜拜法官

翻查資料,73歲的楊偉廉在2010至2022年擔任紐西蘭最高法院法官,之前亦曾任紐西蘭上訴法院院長4年。楊離任後曾在塞舌爾、薩摩亞及斐濟的終審法院擔任法官,2022年7月獲任杜拜國際金融中心法院法官,惟上任不足一個月就辭任。阿聯酋政府當時被指嚴重侵害人權,包括透過法庭判處被告死刑,人權組織以及國內政壇均對楊獲任命法官猛烈評擊。

楊當時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接受委任因為相信杜拜國際金融中心法院法官是有價值的職位,可以提供一個「獨立、公正、有效率解決商業爭端的平台」。然而在委任後受到批評,讓他重新思考其決定。最後決定辭任是因為未能排除外界因他出任杜拜法官,導致對紐西蘭司法產生負面觀感。

紐西蘭外交部:無法再信任香港刑事司法系統與中國之間有足夠獨立性

《紐西蘭先驅報》報道亦訪問了移居紐西蘭的港人Bevan Chuang(莊家欣),她表示當地港人對楊偉廉的任命「感到驚訝和懷疑」,「有些人質疑此任命的意義,也有些人擔心這會被視為對香港司法獨立的認可,而這正是許多離散港人已不再有信心的部分」。

她指出,香港近年的發展「已引起國際社會對港法治和司法自主的嚴重關注」,而在這種背景下外籍法官的任命看起來只是一種象徵意義。「但對很多港人而言,這類任命難以重建他們對這個被認為日益受政治操控的司法制度的信任」。

另外,紐西蘭外交貿易部曾表示,「一國兩制」賦予香港的高度自治近年已被削弱,自北京在香港實施《國安法》以來,港人的權利和自由持續遭受侵蝕。時任紐西蘭外交部長彼得斯(Winston Peters)亦曾指出,紐西蘭已「無法再信任香港的刑事司法系統與中國之間具有足夠的獨立性」。

《國安法》實施後9名海外非常任法官辭任或不續任

翻查資料,自2020年《國安法》實施後,有9名海外非常任法官辭任或不續任,去年至今就有6人。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目前共有9名非常任法官,包括4名非常任香港法官,以及5名來自英國及澳洲的非常任普通法法官,加上本月初獲任命的楊偉廉,海外非常任法官將增至6人。而來自澳洲的甘慕賢法官任期將於7月28日屆滿。

上月辭任的澳洲籍海外非常任法官范禮全(Robert French)就形容非常任法官的角色變得愈來愈「不合時宜」(anachronistic),甚至可說只是表面工夫(cosmetic)。

而在去年辭任的英國籍法官岑耀信(Jonathan Sumption)則在今年初出書,批評《港區國安法》多方影響本港司法獨立,例如案件須由指定法官審理、律政司可要求不設陪審團、人大常委會有最終解釋權等。他又書中質疑《國安法》旨在填補港府因未能實施第23條留下的空白及強調中國統一,批評北京利用新法例系統性打壓(systematic suppression)民主倡議以及任何反對聲音。

他又舉例二胡伯伯街頭演奏《願榮光》案、古思堯抬棺材抗議新選舉制度案等,質疑這些和平的行為也被視為煽動而遭判監,「這些事件是邁向極權主義的里程碑……與法治原則難以調和」。他又強調,在47人案中14名不認罪被告被定罪,自己不能接受政治人物以和平及合法手段爭取民主而被囚多年,因此不願意成為制度的一部份,「我不希望成為中國的法官,而香港正向此方向前進」,故決定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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