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自由基金委員會(CFHK)日前(14日)於英國國會發表一份名為《為迫害增添聲望:海外法官如何破壞香港的自由以及他們為何應該辭職》的報告,指香港當局利用海外非常任法官的聲望,來合理化其侵犯人權和削弱香港法治的行為。前港督彭定康在發佈會上指出,《國安法》通過後,任何與民主運動有關的案件,特別是有海外非常任法官參與的,都在扼殺民主運動。
報告指出,自《國安法》和《基本法》第23條實施後,香港的司法制度已被重塑為服務於中共的威權,香港當局利用這些來自英國、加拿大、澳洲等地的海外非常任法官的聲望,合理化其侵犯人權和削弱香港法治的行為。
報告亦提出海外非常任法官應該辭職的原因,指這些法官聲稱效力於憲政和人權,但由於香港的威權政府和司法機關近年有系統地侵害港人權利,這些法官只是為鎮壓行動提供合法性並藉其國家的聲譽為港府背書。
報告特別點名兩名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紀立信(Anthony Gleeson)和賀輔明勳爵(Lord Hoffmann),指他們直接參與政治案件並對異見人士作出不公正的裁決。紀立信及另外四名法官推翻高等法院對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在「煽動他人參加未經授權活動」的無罪判決,目的旨在囚禁她和令她噤聲,整個審判存在着有問題的證據。
而一名僅被指在集會中進行拍攝的男子案件中,報告稱賀輔明勳爵在恢復對此男子的定罪發揮重要作用,終審法院裁定一個人可以在沒有任何意圖參與非法集會的情況下被定罪,此案例顯示在示威現場的「非法」參與者和僅試圖紀錄事件的人之間的模糊界線。報告指海外非常任法官至少有五次直接對政治案件被告作出不利裁決,在法律和倫理上都存在問題。
彭定康:對鄒幸彤的定罪旨在囚禁和壓制她
據《美國之音》報道,前港督彭定康在報告發佈會上引用紀立信推翻鄒幸彤無罪判決的案件,他指六四燭光晚會在香港是一個傳統,但自2020年起就被禁止,而終審法院對鄒的定罪顯然是針對這位受人尊敬的人權領袖的迫害,旨在囚禁和壓制她。儘管審判過程出現許多有問題的證據,但紀立信依然將她定罪。
他說這些法官為何要參與這些直接侵犯香港人權的案件仍是個謎,「他們聲稱法院是獨立的,但顯然不是。他們聲稱自己是煤礦中的金絲雀,提供某種理性的指導意見,但顯然不是」。
報告作者之一、CFHK公共事務經理方雅雯表示,作為一名港人,當聽到這些法官宣稱香港有司法獨立時,她感到難過,「港人因參加或報道2019年的民主運動而被判入獄,黎智英因被指勾結外國勢力和出版煽動刊物而被拘留,這是一場虛假的審判」。
約克大學法學院講師簡‧理查茲(Jane Richards)則認為香港司法制度已不再獨立於政府,北京透過多種渠道對司法系統加強控制,「普通法原則已讓路給《國安法》,例如通過推翻反對保釋的推定,司法機構的成員在司法判決被行政干預的陰影下工作」。
雙重宣誓 角色有衝突
報告更指出四名兼任英國上議院的海外非常任法官,其雙重角色帶來的衝突很難甚至無法調和。英國上議院議員宣誓效忠英國王室,當他們以海外非常任法官身份在香港任職時,他們也必須宣誓效忠香港。雖然歷史上這些雙重誓言幾乎沒有引起關注,但隨着中英兩國利益的衝突加劇,這種雙重效忠更難以調和。
報告另一名作者、被控於2019年擊警而入獄的律師Samuel Bickett表示,仍在位的香港非常任海外法官應盡快辭職,「作為一名曾被香港法院不公正監禁的人,我親身體會到司法機構如何通過操縱證據和程序來打壓異見人士。許多這些外籍法官過去曾聲稱自己是人權捍衛者,但他們的聲譽現在因與一個積極破壞這些權利的司法機構合作而受到威脅」。他指法官辭職不僅是職業責任,更是道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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