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公署發現合資格人士未檢查就簽署安全表格 形容行為「荒唐」

申訴專員公署今(16日)發表有關建造業職業安全監督的主動調查報告,審閱超過9萬頁文件,當中包括近70個獨立調查個案,並派員實地視察。調查發現行業安全漏洞嚴重,多宗個案「合資格人士」未進行檢查,便簽署確認安全的表格,更有人在工程展開前就簽署文件,申訴專員陳積志形容此做法「荒唐」。
合資格人士未確認安全便簽署「棚紙」 署方:荒唐
署方是次調查主要針對高風險作業的規管,例如竹棚架、吊運、吊機等裝置或機械,發現有多宗個案「合資格人士」未有妥善檢查,便貿然簽署確認已檢查棚架安全的「表格五」(俗稱「棚紙」),甚至一次簽定多張「棚紙」,根本未有事前檢查。
公署又發現,有個案涉及住宅單位需要在外牆搭建吊棚,進行更換外牆去水喉工程,相關合資格人士竟然在搭棚前已簽署「棚紙」, 另外也有個案中的「棚紙」沒有填寫檢查日期,甚至所填的檢查日期是未來的日期等。公署形容,這些事先簽署「棚紙」確認棚架安全的行為簡直是「荒唐」。
報告又指,勞工處在調查一宗涉及起重機的致命工業意外時發現,兩名身為註冊專業工程師的「合資格檢驗員」雖簽署指定表格,確認涉事起重機處於安全操作狀態,但他們其實並無進行所需的測試及檢驗。
陳積志表示,這些失職行為或直接導致寶貴的人命傷亡,必須嚴肅追究刑責,又批評這些人士未有認真地檢查,甚至完全未有進行任何檢查,便「不負責任地」簽署確認安全的表格,是罔顧工人和大眾的安全,辜負社會付託和期望,必須受到法律制裁,社會的唾罵。
有承建商6年間定罪77次 「視法律為無物」
報告更指出,在2018至2023年期間,建造業因違反職安健法例而罪成者,平均罰款金額只介乎8,127元至10,522元,阻嚇力明顯不足。其中被定罪最多及次多的兩名承建商,6年間分別被定罪共77及56次,指出部分「頑劣」建造業承建商是「慣犯」,並形容他們「視法律為無物」、「漠視職安健的程度實令人震驚」。
公署認為勞工署必須加強監察,包括研究就各種高風險作業制定檢查清單的範本,要求合資格人士,備存檢查紀錄,並引入抽查機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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