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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科技城覆核案 官拒區議員陳嘉琳接任做申請人

社工謝世傑早前對環保署批准新田科技城環評報告提出司法覆核獲批,但由於未獲法援且他與家人遭受威脅,早前要求退出訴訟,前西貢區議員陳嘉琳則提出加入覆核,或取代謝成為申請人。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今(11日)頒下判詞,駁回陳嘉琳提出加入的申請,並批准謝世傑退出訴訟。兩人發表書面回應,表示對裁決感到「失望」,指「縱使未能在法庭守護香港環境,公眾仍然有權監察為環境帶來重大破壞的發展項目」,二人會繼續監察新田科技城的發展與規劃情況。

陳嘉琳:法庭認同案件有爭議 並涉及重大利益

兩人在書面回應指,謝世傑早於司法覆核許可批出後就立即申請法援,但法援署在長達接近5個月後才拒絕申請。程序上,申請人雖然可以提出法援上訴,但長達5天的實質聆訊早已定於6月開庭,加上開庭前大量預備工作,在實質聆訊前完成法援上訴程序機會渺茫,也不切合實際情況。

陳嘉琳在聲明中強調,法庭批出司法覆核申請,即認同案件有爭議,並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因此她不理解法庭為何會將她與申請人謝世傑作出區別。她又指出,如果法庭容許她代替謝世傑繼續司法覆核程序,並不屬逾期申請,也不會對現有的司法覆核程序造成延誤。 

官:謝和陳 「利益一致性」不足

高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中指出,陳嘉琳的背景顯示她對司法覆核程序並不陌生,但她未能解釋為何延至2025年3月6日才提出取代申請。判詞又指,唯一合理推斷的是,陳原本無意提出挑戰,直至得悉謝決定退出訴訟,並在雙方討論後才有意接手。法官形容,法庭批出司法覆核許可不是接力賽,二人的申請似是謝決定退出後,要求將接力捧交予陳。

高浩文法官又指,在過去案例中要取代成為司法覆核申請人,大多為家庭成員互相替代、慈善機構高級員工替代已故執行長,或遊說團體的成員互相替代等情況。法官認為,雖然陳和謝同樣關注環保議題,但兩人之間的「利益一致性」不足,因此不能批准陳嘉琳取代謝世傑繼續訴訟。

陳嘉琳家人親友收匿名滋擾信、遭抹黑 官:市民不應對申請人或律師施壓

兩人回應指,謝提出司法覆核後,自去年底自己和家人均收到不同滋擾,至今依然持續,而在法庭聆訊後,陳嘉琳的家人和親友也「隨即」收到匿名滋擾信件和電郵,並在社交平台遭不實言論抹黑。陳嘉琳譴責行為,並強調法律容許市民就政府越權或程序不公提出司法覆核訴訟,屬市民的法律權利,不應因此受到滋擾。

判詞引用謝世傑的誓章(affidavit)表示,謝因法援被拒及無法負擔訟費,「極度遺憾」(with utmost regret) 要由前區議員陳嘉琳接手。他指自己無力聘請專家,亦長期受到網上攻擊、家人受滋擾,包括律師團隊被網上言論攻擊、女兒和前妻收到不明人士寄來信件、謝和家人個人資料在網上被公開及攻擊。

法官高浩文在判詞「後記」中提到,謝世傑的律師團隊是「無償」代表他出庭,卻遭網上攻擊。他強調,政府不會打壓任何針對政府的法律挑戰,而是用充分的理據回應,因此市民亦應尊重法治,不應對申請人或律師施壓。巿民可對訴訟可作出合理評論,但任何騷擾、威脅或恐嚇都絕對不能容忍。

守護大嶼聯盟召集人謝世傑去年8月就新田科技城環評報告提出司法覆核,高院法官高浩文同月批出許可,原已排期今年6月審理。今年1月謝被指詐騙長生津遭警方拘捕,獲准保釋候查,其法援申請亦正式被拒絕。謝早前向法庭存檔誓章,稱他及其家人因本案遭受滋擾和威嚇,遂決定退出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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