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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團隊研究報告:香港審查打壓五範疇 公民社會未消亡

《國安法》實施三年,由香港行動者組成的匿名研究團隊發布一份名為《國安法後:香港法律/非法律審查手段研究報告》,台灣關注香港人權狀況的團體今(30日)召開記者會分享及簡述該報告內容。報告指,近年香港審查機制分別有「政府的法律手段」、「政府非法律手段」、「來自非政府的非法律手段」三個層面,對香港社會及各個界別帶來巨大影響。報告強調香港現時仍然有很多公民社會活動,只是變得「地下化」,籲國際社會不要誤以為「香港公民社會已消亡」。

台灣人權促進會、香港邊城青年、台灣香港協會、民間司改基金會等民間團體今出席發布會,簡述報告內容。報告指出香港的審查機制在五個範疇造成顯著作用,分別為「新聞媒體界」、「文化、藝術與出版界」、「社會整體的政治表達」、「社會整體信息流通」和「社會整體資金流通」。

新聞媒體界

在「新聞媒體界」方面,報告指國安處以《國安法》之名針對特定傳媒進行大規模拘捕,而在「政府非法律手段」方面,則整頓《香港電台》等公共廣播媒體,利用管理層透過行政手段整頓人事及新聞編採方向,大規模刪去關於社會運動的報道及網站。警方更在未有諮詢的情況下修改《警察通例》中「傳媒代表」的定義,變相賦予政府篩選傳媒、定義何為記者的權力,報告指此舉嚴重影響採訪及新聞自由。

文化、藝術與出版界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助理研究員黃葳指出,在「文化、藝術與出版」界別審查主要來自「非政府非法律手段」,例如一些私人機構或個人因受壓而拒絕租借場地,例如歌手突然遭取消演唱會場地租借、「香港人書展」突被拒租而被迫取消。而親政府勢力則常高調指控「非建制」的創作違反《國安法》,製造白色恐怖觸發企業及民間創作者的自我審查。同時,政府亦會以「非法律手法」進行審查,例如大量書籍於圖書館被下架,或因為創作內容被指違反《國安法》而被藝術發展局終止資助等。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在會上舉例,去年一部由台灣導演曾文珍拍攝,講述越南移工的紀錄片《逃跑的人》,申請於香港影像無國界電影節放映,主辦方指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要求刪掉片中一些關於遊行的畫面,最終主辦方決定不放映該片,「這件事證實了香港的文化單位以《國安法》之名、『非法律手法』進行文化活動審查,很荒謬!那些遊行畫面根本跟香港毫無關係,是台灣的活動!」他指出,這種審查不只影響香港文化界,甚至影響到台灣以至世界各地的電影工作者。

政治表達、社會信息流通、資金流通審查

於「政治表達」方面,報告指出審查主要來自政府,法律手法包括以《國安法》以及「煽動」等罪名拘捕異見者,造成寒蟬效應,更以拒絕發出「不反對通知書」的方式壓制港人遊行及集會自由。

報告指出,在「社會整體信息流通」方面的審查,政府透過立法和修例,限制巿民獲取的信息,例如收緊公司查冊等安排,將「起底」行為刑事化等。而「社會整體資金流通」方面,政府則透過法律及非法律的方式,規管及限制籌措資源的渠道,私人企業亦加入政治審查工作,如眾籌平台在沒有具體解釋的情況下,終止多個公民社會成員的帳號。

不是「美麗新香港」

雖然《國安法》實施後香港人面對愈來愈多的審查,但報告指出,外界關心香港民主狀況的團體和個人不要認為「香港公民社會已消亡」,香港邊城青年秘書長馮詔天指出,作為海外港人,要打破未知的恐懼,「反修例事件結束,但香港人爭取民主未完結,本土還有人在努力中,只是公民社會轉趨地下化,不像以前那樣有大型遊行」。

他表示,不會用「美麗新香港」這個說法,因為香港始終是一個相信自由民主價值的城巿,「要繼續以更靈活的方法與在地的公民社會連結」。施逸翔則表示在報告中,能看見黑暗中的一點光明。

倡海外備份資料

台灣香港協會理事長桑普則指出,即將立法的《眾籌法》、《假新聞法》及《基本法》23條預留大量模糊空間,「沒有確定性的法律是最令人恐懼的,是否違法由當權者隨意決定」。他提醒現時國際社會應持續關注香港,並在海外備份資料庫,存放和展示資料,以免這些存於香港的資料永遠消失,「還有在海外建立平台,供本地和關心香港的人士發表意見、討論、交換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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