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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傳媒機構「聯同」警方做民調、出報道 資深傳媒工作者憂削媒體公信力 學者質疑合作模式欠透明度

《星島日報》日前(16日)頭條報道「港十面埋『伏』九成受訪市民曾遇『騙』」,該報聯同警方進行「港人防騙意識問卷調查」,並進行跟進報道,除關於調查結果的主稿,另有兩篇配稿,包括訪問警察臨床心理學家解釋騙徒「蠱惑招數」以及警方「防騙APP」57萬次下載量的報道。曾任職該報的傳媒工作者向《光傳媒》表示,這種合作模式令外界觀感不好,跟傳媒角色存在衝突。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李立峯分析,報道的合作模式欠缺透明度,內容完全依照警方提供資料、沒有其他角度的訪問,媒體的獨立性受質疑。

曾任職《星島日報》的傳媒工作者阿森(化名)指出,該報業集團與警方關係一向良好,近年亦常見有關警隊工作的系列或專題報道。但合作進行問卷調查並做跟進報導,過去卻非常少見,他指這種報道形式或跟傳媒角色存在衝突。

對於這種合作模式,他提出兩項質疑:第一,官方找傳媒合作做研究或民調,媒體有沒有收取費用?還是無償地進行?繼而引伸另一問題,若傳媒機構無償協助官方做民調,媒體日後在採訪時會否受到官方優待?

他不諱言,這種合作模式令外界觀感不太好,嚴重影響傳媒機構形象和公信力。

「聯同」官方進行調查 未交待雙方角色及參與程度

另一位資深傳媒工作者Ron(化名)則表示,傳媒「聯同」警方進行調查及報道,在過去多年的傳媒經驗中非常少見,「在記憶中,從未見過,不明白為何要『聯同』,而警方在當中的角色、合作程度有多少,我們不清楚」。

他亦同樣覺得,做法令公眾觀感不好,指傳媒至少要讓人「獨立」的觀感,作為「第四權」是一個監察者,而監督對象包括政府和執法者,「聯同」警方進行調查,會讓公眾對傳媒的角色感到混亂。

學者:關鍵在於不透明的合作條款 媒體網上調查或有抽樣偏差

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李立峯指出,這種方式的報道的確罕見,關鍵在於不清楚合作背後的條款是甚麼,以及由誰發起。他分別從傳媒和警方角度分析,從傳媒機構角度來看,騙案是值得關注的社會議題,「就自己做囉!看不到需要跟官方合作的理由,傳媒可以自己做調查、寫報道,再去找官方回應」。

從警方角度來看,這種合作模式亦是不必要,甚至未必能達致最大的推廣和宣傳效果,「如果要推廣政策或部門的工作,可以找正規、專業的民調機構做調查,而且只選一間媒體合作和發布,也很奇怪,未必能達到最佳的政策推廣效果」。

報道中的調查,以網上問卷形式於《星島頭條App》及《星島頭條》網站進行,參與人數逾1萬。李立峯指出,政府部門做正規、嚴謹的調查,應找專業的調查機構或大學,在媒體的App或網站進行,很容易出現抽樣偏差的問題,「騙案是認真的社會議題,不能只調查《星島日報》的讀者,這樣局限很大,結果顯示9成巿民曾遇懷疑騙案,沒有正規抽樣,或者未能反映實際情況」。

部分媒體成官方宣傳機器 公眾或質疑傳媒業欠獨立性

除了主稿,報道還有兩篇配稿,當中「不同騙案蠱惑招數 心理學家逐一拆解」訪問警察臨床心理學家。另一篇配稿則指警方「防騙視伏APP」有57萬次下載,46%受訪巿民表示有下載該APP,當中近9成人認為可幫助他們預防騙案。

資深傳媒工作者Ron認為,新聞機構有某種政治立場,如親建制亦未嘗不可,但兩篇配稿卻讓公眾覺得,媒體機構不只是「親建制」,甚至「成為建制一部分」,「兩篇報道的『宣傳味濃』,感覺是幫政府宣傳、推動政策,成為宣傳機器」。

他感慨,若傳媒機構成為宣傳機器,不單對該機構產生負面影響,甚至會令公眾質疑整個傳媒行業的獨立性,「質疑傳媒是否仍有獨立性,是否仍能監察政府,抑或只是幫政府『說好故事』?」若蓋着《星島日報》的報頭,他笑說,甚至令人誤以為是警方出版的刊物《警聲》。

報道跟慣常政府部門公關做法有異 內容完全依照警方提供資料

李立峯解釋,較典型的政府部門公關手段,是先找專業的調查機構進行問卷調查,得出數據後向傳媒發布,亦可能同時安排部門的專家接受訪問,再推廣政策或相關App等。而傳媒是否報道,則出於各機構的專業判斷,「傳媒有獨立性,即使官方安排訪問,媒體也可同時訪問其他人的意見,不一定跟你條line(官方立場),報不報、如何報,是媒體本身的獨立運作」。

媒體跟政府部門合作做調查和報道,他說此做法令媒體的獨立性受質疑,「尤其是此報道的合作方式欠缺透明度,有沒有金錢上的瓜葛?媒體有沒有獨立判斷?政府部門會否dictate(主導)合作條款?」他指報道中,並沒有其他機構或專家的專訪,資料全由政府部門提供,「若有獨立判斷,不會100%拿對方提供的資料,會加其他角度的訪問,現在變成對方畀甚麼料,你就照樣報道」。

然而,他認為從警方角度來看,這種合作式報道亦未必是最有效的公關手法,「獨家給《星島》做,得一間,傳播能力有限,而且調查在他們的App做,其他媒體也不會跟進報道,推廣效用來說是弱的」。

與官方合作報道 欠理性批判角度

針對兩篇配稿,阿森分析指,雖然「防騙視伏APP」下載數字看似成功,但以香港人口計算,從下載數字與巿民受騙的比例來看,似乎仍有相當大的進步空間。

他認為這種宏觀的理性分析,似乎未見於此報道中,「相關觀點和看法,又或對執法部門的鞭策,似乎沒有成為報道的元素」。他強調,這次傳媒與警方的合作報道,明顯缺乏理性批判的角度。

被問到這種報道形式日後會否成為常態,甚至影響媒體機構本身乃至整個傳媒業界的公信力,李立峯說並不太擔憂,「因為這種做法太明刀明槍了,真正需要擔憂的是暗地裏發生的事,那些影響了你也不知道的」。他不諱言,這種做法若成常態,只顯示政府部門「不懂做PR」。

翻查資料,港府於上月10日發布「2024年上半年治安情況」,全港共錄得45,315宗罪案,較去年同期升5.6%,整體破案率為26.3%,較去年同期跌0.9個百分點。當中詐騙案有19,897宗,較去年同期升6.2%,詐騙案佔整體罪案43.9%。

《光傳媒》正向警務處及《星島日報》查詢,該報道的合作模式、當中有否涉及警隊宣傳開支、開支金額等,正待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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