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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SEE〡團體連日到領館抗議 橫額如倒模 標點都一樣

有人話「後國安法」時代,香港集會示威絕跡,阿絲就唔係幾同意嘞。每日視黨報為精神食糧嘅阿絲,今日(22日)就睇到「各界連日赴領館抗議」嘅報道,最少有5個團體去外國駐港領事館示威,「 向外部勢力干預說不」。見到咁「五光十色」嘅言論自由,當然令人欣慰啦……咦?!不過5張示威相顯示嘅橫額,點解除咗國家名,用字同標點符號都完全一樣嘅?

民主派初選案日前裁決,《文匯報》今日話,「正當市民歡慶正義得以伸張時,美西方反華亂港勢力大肆污衊是次判決……激起香港社會各界的極大憤慨」。於是,多個團體就去外國駐港領事館示威嘞。報道仲話,根據「不完全統計」,周三同周四(20日、21日),「先後有二十多個團體逾300餘人次參加了抗議活動」。

報道圖文並茂,除咗講團體同市民去邊度示威,仲有5張團體示威相𠻹。但當阿絲睇多幾張相,就發現每張相入面,橫額內容都咁似嘅?再睇真啲,5張不同團體去不同領事館嘅相,橫額用字幾乎完全一樣,全部都係「強烈譴責」某國,「藉“35+顛覆政權案” 抹黑香港法治,干涉中國內政」。

引號用“ ” 而非「」

值得留意嘅係,除咗用字「心有靈犀」之外,更神奇係引號都一樣用「“ ”」,而唔係香港常用嘅「」。阿絲查過資料,「“ ”」引號係中國《標點符號用法》規定嘅引號格式嚟嘅。

阿絲又發現,除咗報道講嘅團體外,民記(民建聯)同工記(工聯會)都有去外國領事館示威。民記橫額內容係「強烈譴責美國 抹黑香港法治 干涉中國內政」;工記就係「強烈譴責英、美方藉『35+顛覆政權案』抹黑香港法治 干涉中國內政」。兩黨橫額用字,都同黨媒報道嘅團體大同小異,不過工記用嘅引號就變返香港常用嘅「」,咁先「一國兩制」嘛。

翻查資料,建制團體「心靈相通」都唔係第一次。今年2月,多個團體去美國駐港領事館,抗議美國國務院亞太事務助理國務卿康達,同4名被港通緝嘅袁弓夷、郭鳳儀、許穎婷、邵嵐會面。佢哋帶嘅橫額,都寫住「強烈譴責美國官員 勾連外逃反中亂港分子」。而香港第一大黨、民記當時拉起嘅橫額,用字亦都一模一樣喎。

阿絲就覺得,既然我哋有「五光十色」嘅言論自由,就應該好好利用喇,民間團體同政黨都用同一組字,好易畀西方勢力誤會我哋嘅言論自由「黯淡無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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