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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睎乾・專欄外的故事,鏡頭下的歷史

這兩天最鬧哄哄的話題,無疑是陳橋先生《鏡頭下的歷史》的出版風波(注1)。上個禮拜我寫過中大中文系侵權事件,今次《鏡》爭議更大,有讀者和朋友紛紛問我看法,我雖然所知不多,也不妨談談自己的感想,供各位參考。

然而兩件事有一大差異,務必留意:中大中文系侵權,先有當事人發聲明控訴,隨後系內教師也向記者承認沒有完全確認版權,是非曲直擺在眼前;現在則是各執一詞,公婆有理,很多細節仍在雲裏霧裏,像我這類局外人,實在不宜輕下結論。

我沒興趣做判官,因為無論我開腔支持哪邊,若拿不出真憑實據(我怎可能有?),也只是鞏固某邊的信念,同時加深另一邊的怨恨而已,這樣的討論氣氛根本無助找出真相。所以,我今天想先講另一件事,一件發生在我身上的事,讓大家心平氣和想一想。

兩年前有一天,我的好友A偶然跟他的朋友B提起我的名字,想不到B十分激動,直言「非常憎馮睎乾」,還痛罵了我一大輪。A非常錯愕,說:「馮是我的好朋友,如果這件事是真的,一定要講清楚。」

事情是真的。

為免大家作無謂揣測,我可以講清事件性質:不涉騙財,無關桃色,而是我在《蘋果日報》專欄寫過兩篇文,當中有些尖酸刻薄的話,令B和他幾個同事非常委屈,大受困擾——困擾到一個程度,甚至觸發了某一位的情緒病。

我得悉此事後,十分內疚,於是在A的安排下跟B見面,彼此詳談一個下午,總算解了一些心結。你可能覺得難以置信,被我用筆鋒傷害的幾個人,我其實是完全不認識的,更想不到會這樣傷人,但無論如何,the damage is done,除了向當事人衷心道歉,我沒什麼可以做。

以上故事決非虛構,因為我的道歉已經錄音,而我也承諾在時機成熟的一天,在這兒公開向當事人再次致歉。沒有馬上撰文致歉,其實是B的意思——若過早把事情公開,可能會節外生枝,影響一些彼此都很關心的人(恕我不便再講)。立此存照,將來大家一定會看到我的道歉文。

好了,為什麼我要講這故事呢?因為我當時問過B:「我的文章既然令你大受委屈,為什麼當時不跟我說?你當時講了,我一定馬上澄清,不必等到今天。」交代一點背景: B和他的同事當時要聯絡我,是很容易辦到的。結果他的答案令我很驚訝,也使我反省良久。

B告訴我,我們覺得當時跟你說也是多餘的,像你這樣讀者眾多的專欄作家,根本不會聽人意見,也不會把我們放在眼內,平時見你罵人這樣尖銳,還敢惹你?我記得B還說了一句:「但我真係估唔到你會出嚟同我道歉。」

的確,如果我置之不理,他可以對我怎樣?連私下提意見也不敢,難道夠膽公開炮轟我?萬一我發爛渣,用盡千方百計自辯(反正文章表達的只是意見,不算誹謗,我要文過飾非毫無難度),甚至反擊,他們就會傷得更重。To be or not to be?

這幾位被我用筆傷過的人,不是九十歲退休老人,他們都從事傳媒行業,正值壯年,當時受了委屈,都不敢直接找我追究,若非一兩年後,恰巧有中間人穿針引線,讓大家把事情講清楚,他們應該會鬱在心中,恨我一生一世。

回到今天的出版爭議,如果陳橋先生真的認為劉細良出書手法有問題,他會不會比B更有心有力,夠膽直斥其非呢?若說陳橋選擇忍氣吞聲,不敢鬧大,無論你是否相信也好,至少以我的經驗來說,那是完全可能的。如果橋叔怕事,女兒考慮他的健康而保持沉默,相信也不難理解吧。

當然,以上只是我的想法,真相如何,還需要雙方披露更多細節才能知道。看了昨晚劉細良先生的回應,有一句話我是非常同意的:「我希望大家用理性嘅態度,擺事實,講道理。」現在已有很多事實擺在眼前,為什麼沒有人再講清楚一點呢?

以現時公開的資料所見,雙方都同意(或至少不爭辯)的事實包括:

一、照片版權屬《南華早報》所有;
二、照片soft copy是陳橋交給劉細良的,因為很多珍貴圖片連報社也沒有儲存;
三、陳橋沒有為2017年版《鏡頭下的歷史》寫序、提意見、揀照片、參與編輯;
四、陳橋沒有任何金錢收益。

對不對?

如果照片是《南華早報》直接提供給劉細良,而劉又獲得版權,那麼出版攝影冊是無需陳橋同意的。但基於以上第二點事實,問題就複雜起來:真正的問題不在於劉先生有沒有取得版權,而是他在什麼條件下取得照片。

劉先生一再強調,陳橋「同意」這項出版計劃,也完全「知情」。但什麼是「同意」和「知情」呢?我認為可以解釋得具體一點。假設劉先生所言非虛,那他必然清清楚楚跟陳橋講過一段話,大意是:

「橋叔,家陣幫你出本攝影集,呢本書點編、用咩相、寫咩字、叫咩名,統統唔使你理。書出完,你冇錢㗎!版權嗰邊就我搞,總之,你淨係畀晒你成世人影嘅相我就得㗎啦,咁O唔OK吖?」

如果劉先生這樣說了,橋叔答OK,還有一些較紮實的證據,例如白紙黑字同意書(這應該是出版界正常做法吧),那就是大家認可的「同意」和「知情」了。可惜劉先生幾次回應都沒告訴大家,是否講過類似以上的話,自然會令一些人覺得解釋未夠周全。

另一邊廂,我也期待陳橋家人披露更多細節,舉出其他人證物證(如有的話),表明爸爸在生時的確反對出版。既然陳老先生七年來一直生悶氣,知情者應該不止一個女兒吧?至於《南華早報》和記協等知情者,他們若能交代一下,公眾才更容易撥開雲霧,不致淪為黨派意氣之爭。

容許我再引述一次劉先生的話:「我希望大家用理性嘅態度,擺事實,講道理。」這場風波牽涉一位知名評論人和一位報界老前輩,看着令人難過,希望大家用平和的態度尋求真相、平息紛爭,「如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

吸取了B君故事教訓,除非有真憑實據,否則我是不敢公然罵誰是「騙子」誰是「鬼」的——這類標籤根本無助討論,也可能傷及無辜。我只相信,時間一定會展露真相。

注1:

2024-4-28:《鏡頭下的歷史》南華早報授權出版經過
https://t.ly/IOFoc

2024-5-6: 陳橋先生長女聲明
https://t.ly/X3bxR

2024-5-6:城寨新聞回應
https://t.ly/qdyw2

2024-5-8:以陳橋之名 —《南華早報》授權背後/ 羅恩惠
https://t.ly/au7Zm

授權轉載:馮睎乾十三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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