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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hina Project」李立峰專訪談23條立法:記者更擔心「煽動罪」、「假新聞法」 履行監察政府角色已處於灰色地帶

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李立峯早前接受The China Project(「中國專案」)專訪,談《基本法》第23條對香港媒體的影響,認為記者更擔憂「煽動罪」和「假新聞法」,亦難以完全遠離灰色地帶,甚至要進入灰色地帶。當提及媒體的自我審查問題時,他指出這是基於道德的自我審查,若消息來源仍身處在威權國家,就必須視之為「弱勢群體」,甚至不得不緩和他們對政府的批評或讓他們在發布前閱讀報道文章,以保護消息來源或被訪者。

「中國專案」日前(26日)發表題為「香港新聞業的風險」(The Risky Business of Hong Kong Journalism)的文章,指23條立法後,香港媒體業界的前路變得更不確定。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李立峯於訪問中指,雖然早前他曾說香港媒體在《國安法》下已達一種「新平衡」,但現時也許已不適用,「任何平衡都是短暫的」。他指如果你每天在香港生活,就要適應不斷轉變的環境,而所謂的平衡隨時可以打破,「取決於你如何看待它,像今天香港很多事情一樣,在於期望管理」。

對於23條立法,他認為新聞組織會進行內部風險評估,然而對媒體來說最危險的法律不一定是第23條,如兩年前實施的《國安法》,還有普通法下的「煽動罪」,「我認為很多記者和媒體更擔心『煽動罪』而非《國安法》」。他指出只要遠離鼓吹「香港獨立」和外國資助,並遵從一些簡單的規則,不容易觸犯《國安法》,媒體需要一些自我審查,「但煽動就不同了,因為任何引起對政府的仇恨言論都有可能被視為煽動」。他覺得,這表示當媒體履行監察政府角色時,已是處於灰色地帶。

李立峯續指,很多記者更擔心「假新聞法」,政府現時正在研究立法,但業界對此法例了解甚少。過去一個月的23條立法諮詢,不少媒體都表示擔心報道涉及「國家秘密」,容易誤墮法網,他認為23條要求媒體對一些題材進行自我審查,但依然有方法避免犯法,相反,「假新聞法」則更難避免。

要有人進入灰色地帶 向其他人展示這是可行的

媒體機構對法例的風險管理和評估,他指出不同機構都以自己的方式評估風險,取決於機構及組織內部人員的背景,某機構或個人的風險管理未必適用於另一機構。他指出現時的問題是有一個灰色地帶,而且這個灰色地帶非常大,「真的能夠遠離它嗎?遠離灰色地帶意味着聽取法律顧問建議,即是甚麼也不做」。

但他認為,即使作為新聞學院也難以完全遠離灰色地帶,「不能讓每個人都完全遠離,需要有人進入灰色地帶,以向其他人展示這實際上是可能的(You need people to step inside the gray areas so as to show other people that this is actually possible),現時還好,這給其他人一種安全感。你必須嘗試… 不是要突破邊界,但至少收復一小部份灰色地帶(You have to try to… not to push the boundary, but at least reclaim that small part of the gray area)」。

而灰色地帶也有不同的深淺程度,雖然必須有人進入灰色地帶,但他指不能在「深灰」區域停留太久。很多人談及風險,他覺得其實並不是法律風險,以學校老師為例,他們面對的風險是被學生或家長向教育局舉報,又例如參與社會服務的公民社會組織,若他們太強硬,可能會受政府或黨媒批評,市民就會遠離他們,令他們無法繼續做服務。他稱自己愈來愈意識到,人們所面對的風險,往往是關乎自身的工作,所以人們已不在社交媒體上表達任何觀點。

道德上的自我審查

李立峯認為,極權國家中的媒體自我審查,是為了保護消息來源或防止同事、組織陷入險境,「在威權體制中,這是相當典型的,因為你不是在訊息自由得到保障的環境工作」。他觀察到,在《國安法》實施初期,仍然有很多人願意跟媒體交流,在香港仍有很多敢於批評政府的人,記者甚至不得不緩和他們的批評以保護他們,記者不得不說,如果直接寫他們的說話,可能會令被訪者有危險。他認為這也是「新平衡」的一個表達方式。

他在訪問中透露,曾在一個敏感的話題上,跟一間新聞機構進行了一次非常詳細的訪談,雖然自己沒有要求,但對方還是在發布前讓他閱讀整篇文章。他指自己從不提出這種要求,因為如果對訪談有任何疑慮,他會直接拒絕,並謹慎地說明哪些部份是公開,哪些不是。最後在閱讀整篇文章後,他建議刪除兩個句子,而那兩句是他提到另一間新聞機構,他跟記者說:「不想令那個機構受到牽連」。

若消息來源仍在威權國家 必須視之為弱勢群體

「你可以說這是道德上自我審查,當我把這事告訴一位本身是資深記者的同事時,他們感到震驚」。他指在正常情況下,這樣做可能很古怪,「但你能期望甚麼?這就是這個時代的本質」。

但他不諱言,我們需要思考這個媒體倫理問題,在學院內,當老師說記者不應該讓被訪者決定他們寫甚麼時,通常是指那些比我們更有權勢的被訪者,「那是應對權力,但如果你正在應對弱勢群體呢?」

他認為,媒體現在將處理弱勢群體的規則,應用在發表敏感話題的被訪者上,「如果他們仍然在一個威權國家,我們必須視他們為弱勢群體」(If they are still inside an authoritarian country, we have to see them as a vulnerable group)。

他指對於在香港堅持自由和民主價值的人來說,現時是一個極具挑戰和困難的時期。1997年主權移交初期,人們可以對政府進行嚴厲批評,現時卻有可能非常危險,所以人們必須適應,並嘗試感受可能存在的紅線,「但你仍然必須嘗試做一些事,即使非常困難,人們仍然堅守他們的價值觀、信仰,嘗試做一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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