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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點名「境外反華組織」回應:旨在「污名化」公民組織 切斷港人社群聯繫

政府昨(6日)於立法會一個聯席會議,點名9個「境外反華組織」,包括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公民代表會議、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等。其中4個組織向《光傳媒》表示「反華組織」標籤不會影響未來工作,有組織認為港府此舉旨在「污名化」公民組織,亦有組織指出,把組織爭取人權的「反極權」立場與種族主義中的「反華」劃上等號,是偷換概念。

港府昨提交文件予立法會,文件點名9個「境外反華組織」,包括國際特赦組織、香港監察、前線衛士、香港法治監察、瑞慈人權合作中心、香港人權資訊中心、香港公民代表會議、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香港民主委員會。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昨稱,「反華反中」組織提出「別有用心」意見,表明不會理會有關組織意見書,「你話連立法都錯,或者根本都唔係討論,淨係話影響人權、自由,其實都無咩參考價值,同埋動機好明顯,我哋一定係唔會理佢」。

香港公民代表會議:「影子組織」指控漠視公民權利 干擾公民交流結社

前稱為「香港區議員海外網絡」的「香港公民代表會議」向《光傳媒》表示,該會由2019年區議會選舉當選的區議員組成,雖然身處海外,但成員均由香港巿民以一人一票民主方式選出,該會認為港府把23條諮詢部分意見提交者列為「反華組織」,目的是要為所有「仍在海外反對他們破壞香港的人,貼上一個『反中』標籤」,並以法律恐嚇海外港人停止支持民主運動。

被點名後,該會指暫時未受到任何影響,仍會續續透過身在海外各地的成員與各地的公民團體保持密切聯絡。對於23條諮詢文件涉及「資助危害國家安全境外組織」屬違法的部份,該會指現時並沒有接受任何金錢資助。

諮詢文件提及一些本地組織由香港移師到境外,並在境外成立破壞性的「影子組織」,該會認為自己不屬「影子組織」,惟指出港府在沒有憑據下,隨意影射或指控何形式的公民組織為「影子組織」或「境外反華組織」,是漠視法治及公民權利,干擾公民交流及結社,影響香港的國際地位。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污名化公民組織 取消異見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由一群專注法律及政策研究的香港人權工作者組成,中心表示,就23條立法向港府提交意見,旨在提醒當局現時的立法計劃和方向、諮詢過程,跟適用於香港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保障的人權標準不符。

中心的工作目標是為了改善香港的人權狀況,對於「反華組織」的指控,中心負責人向《光傳媒》指出,此定性是政治語言,而且由政府任意定義,「旨在污名化公民組織,取消與政府立場不同的意見」。中心重申,不以反對特定國家或政府作為工作目標。

由於該中心的工作依據公開資料去分析及監察香港的人權問題,以及參與聯合國人權機制和香港當局公開舉行的政策及立法諮詢,負責人表示23條立法以及「反華組織」定性並未影響中心工作。然而,對於中心的人權工作有可能觸犯23條,負責人表示接受因為倡議人權而承受的風險,「同時認為當局亦應為其侵犯、打壓人權的行為負上責任」。

CFHK政策和倡議專員許穎婷:旨在切斷香港人的連繫 寒蟬效應令大家互相忌諱

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The Committee for Freedom in Hong Kong Foundation)英國和歐盟主任馬克·薩巴赫(Mark Sabah)表示,港府感到「有必要攻擊任何表達反對或持異見的人」,是進一步壓制香港的公民自由。他指出CFHK並不反華,在香港獄中的數百名政治犯也不反華,他們放棄自己的自由,只因太愛香港和中國,「我們反對中共對香港的干預,並要求中共為其公民挺身而出,而非攻擊他們」。

被港府懸賞通緝、CFHK政策和倡議專員許穎婷則指出,無論是否被定性,對該會工作沒有影響。她表示CFHK成立以來曾多次遭港府狙擊,包括主席、前美國駐港總領事James Cunningham早前被指為黎智英案的共謀者,自己亦於去年底被懸賞通緝,其中一個原因是推動制裁香港官員,二人被明確「點名」後,從未改變工作方向和內容。

她指,從成立開始,CFHK已預計會面對這種指控,「包括我自己離開香港、流亡海外,早已預想會有這樣一日,政權的威嚇行為不會影響我們的工作,因為我們只是捍衛人權自由」。

至於是否擔心日後海外港人會害怕參與海外港人組織的活動或資助這些組織,她認為《國安法》和23條立法本來就旨在切斷所有香港人的連繫,不論是本地港人與海外港人,還是流散港人族群之間,透過互相猜度、寒蟬效應令大家互相忌諱,在資訊上無法同步連繫。

「《國安法》本來已能做到這方面,而23條只是更清𥇦或更具體下定義,我不覺得有很大分別,因為《國安法》已令大家對這方面有考慮,是無法避免的事」。她認為,這些被點名的「反華組織」在海外都是合法的,可以公開接受任何類型的資助、合作。

而CFHK由成立至今並無意圖在香港運作,「不清楚港府可以如何執行23條,但只要我們在外國,我們就是合法組織,能夠繼續工作」。她相信無論23條立法與否,所有香港人也需要衡量自己參與活動、捐款的風險。

她不認為23條立法對CFHK做成很大影響,組織於《國安法》實施後成立,早已定位清晰,成員不會回港,「我惟一擔心,是23條給港府更多空間進行『跨國鎮壓』,作為被通緝對象,擔心這個問題愈來愈嚴重,露面做倡議工作的海外港人,將面對更多被恐嚇、被拐帶的風險」。

她反問,這些所謂「境外組織」為何會存在?正正因為港府不願聆聽人民和國際社會的聲音,若有一日香港巿民可以無所畏懼去表達自己的想法和觀點,CFHK就沒有存在必要,海外倡議人士亦不用繼續工作,「我想反問,這件事,誰是始作俑者?」

HKDC執行總監郭鳳儀:強行將香港社群分成「已過紅線」、「灰色地帶」、「未過紅線」

香港民主委員會 (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直指港府企圖把組織爭取人權的「反極權」(anti-totalitarianism)立場與種族主義中的「反華」劃上等號,是偷換概念,而說法亦緊跟中國政府近年常用的「反中國政府即反華」論述,香港明顯已失去高度自治的能力。對於被點名,該會表示參與公眾諮詢而被說成「境外反華組織」實在諷刺。

被港府懸賞通緝、HKDC執行總監郭鳳儀回應指,該會預視將有更多港人因顧慮自身及身邊人風險,而猶豫參與該會舉辦的活動,甚至會避免與相關組織及成員接觸,「海外流散社群本來已有地域上的距離阻隔,由政治風險造成的恐懼會再加一層心理上的無形距離,令凝聚港人意識與行動的工作難上加難」。更預見在這次被定性及23條通過後,會更令港人卻步,甚至造成各海外組織的傳訊及營運問題。

對於港人以金錢資助「境外干預」組織或會觸犯23條,她不諱言對組織來說絕對有影響,「HKDC剛完成雙年眾籌計劃,是在《國安法》後首次眾籌,過程中有不少人表示有風險顧慮,最後只籌得目標三成,在未來必定有更大阻力」。她亦觀察到,其他海外香港社群的不同組織,包括政治色彩較淡的社區組織或新聞媒體等,都面對着資源問題,「23條會令困境更甚」。

23條若通過,她認為是在人與人的連結上打了一記重拳,強行將香港社群分成「已過紅線」、「灰色地帶」、「未過紅線」幾種網絡,而每個網絡的港人只能與自己網絡的人溝通合作。然而,她補充,香港的未來從來都應由香港人決定:恐懼當前,每人要如何選擇?

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早前接受《光傳媒》訪問時指,組織並非「反華」,而是專注於香港的人權和法治,捍衛《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中承諾給予港人的自由和自治。
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指組織會繼續發聲,捍衛香港人權、倡議釋放政治犯,亦會支持離散各地的港人,努力確保國際社會不會忘記香港,更會透過倡議工作,確保英國、美國、加拿大等政府以及歐盟繼續為香港發聲。

「香港法治監察」表示暫不作回應,《光傳媒》已向國際特赦組織、前線衛士及瑞慈人權合作中心就相關事宜查詢,正待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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