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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SEE|謝偉俊下架FB專頁 審核尖銳批評政府言論 「非為散播恐慌」

《基本法》23條實施咗唔夠一個星期,資深嘅立法會議員謝偉俊已經悄悄下架Facebook專頁。《信報》政情專欄余錦賢話,阿Paul要審視以往發表嘅帖文會唔會「太尖銳」,甚至引起「煽動」嘅聯想,要刪除敏感內容先重新上線喎。吓,話晒阿Paul都係「愛國愛港」議員,都要自我審查?阿Paul就同阿絲講,唔係想散播恐慌,但帖文俾讀者睇到,或者被視為持續發佈喎。

立法會討論23條立法時,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曾經講過,「煽動意圖罪」絕不阻礙任何人對政府政策有反對意見,仲話「無論表達幾激烈,一啲問題都冇」。

不過,本身係律師嘅謝偉俊日前主動將Facebook專頁下架。佢話擔心以往發表有關「小紅書治港」嘅帖文會被人借題發揮,變成「煽惑族群矛盾」,不如暫時下架先,等檢視所有帖文,刪除敏感內容後再重開。佢又記得喺議會質詢政府時,曾被特首話用詞令人聯想到「黑暴」。

阿絲聽到呢個消息後,都好關心阿Paul,咁要check幾耐先重開專頁呀?佢話呢個專頁用咗好多年,恐怕需要一段時間審核,主要檢視目標係較尖銳批評政府言論,暫時未能確定有幾多帖文受影響喎,睇嚟大家都有一排睇唔到阿Paul喺專頁點評時事喇。

不過,作為愛國愛港立法會議員都要謹慎檢視帖文,會唔會俾外界一個信號,令公眾更加擔心過去言論被追究?阿Paul話,23條立法前上載嘅帖文,一旦讀者繼續上網睇到或下載,或者可被視為持續發佈,同收埋「違法」參考資料及史料喺屋企或辦公室唔同,要較審慎處理。

阿Paul強調,審查目的唔係為散播恐慌,作為律師就要更加審慎,亦希望避免政治立場唔同人士引用帖文,作為攻擊政府、23條立法或整體建制陣營藉口。

咁一般市民點算呢?阿Paul話「因人而異,恐怕要各自檢討了」。

陳弘毅:市民最需要留意煽動罪

23條嘅煽動罪究竟會點影響大眾呢?《明報》今(27日)刊登港大法律學院憲法學講座教授陳弘毅文章,佢話整部23條中,市民可能最需要留意嘅係煽動罪嘅條文,現時23條將煽動罪嘅最高刑罰由2至3年提高到7年。

陳弘毅解釋,基本上對政府體制或政府政策嘅「建設性批評」和「改良建議」,係唔會構成煽動罪。煽動罪主要是指煽動對國家、政府、立法機關或法院嘅憎恨或藐視,或煽動唔同社群之間嘅憎恨或敵意。

究竟日後尖銳批評會唔會愈嚟愈少?阿絲不禁諗起近年網上流傳嘅金句「如果尖銳的批評完全消失,溫和的批評將會變得刺耳。如果溫和的批評也不被允許,沉默將被認為居心叵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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