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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花後最激烈衝突 台國會職權法案爭議懶人包 藍綠白明再起攻防

上周五台灣立法院爆發2014年太陽花運動後最激烈的衝突,多名立法委員受傷,晚上數百民眾湧到立法院外示威。衝突源自藍白兩黨力推的國會改革法案,《光傳媒》整理法案內容懶人包,解釋爭議之處。立法院明天將續審該法案,有團體已號召民眾明包圍立法院,外界關注法案會否掀起新一輪衝突,今(20日)剛宣誓就職總統賴清德呼籲立委秉持程序正義。

今次衝突起因是藍白聯手共推修訂《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藍白稱修訂為「國會改革法案」,綠營立委則形容是「國會擴權法案」。具體修訂內容包括總統國情報告方式、增訂「藐視國會罪」、修訂國會的人事同意權、調查權和聽證權等。

1.總統國情報告方式

今次法案要求總統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根據《中華民國憲法》,行政院向立法院負責,故台灣一般由行政院長及部會成員在國會接受立委質詢,而非總統。總統則主責國防、外交和人事任免權等。

現行法律存在總統向立法院作「國情報告」的相關規定。綜合《憲法》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可由立委提議或總統本人提出,總統到立院作「國情報告」,並經立法院同意。然而,自2000年聽取國情報告權力由國民大會移交立法院後,3位前總統陳水扁、馬英九及蔡英文均未踏足立院發表國情報告。原因不外於朝野沒有共識,及對報告方式有分歧。

今次藍白提出的修例,希望總統到立院發表國情報告「常態化」,規定總統在每年要向立院提交國情報告,並新增在指時間到國會「即問即答」。不過,綠營質疑總統並非向立法院負責,有關修例有違憲。

2.調查權與聽證權

藍白提出修訂立法院的調查權與聽證權,訂明立法院可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和有關人士提交資料,必要時可要求相關人士到立院作證,拒絕或提供虛假陳述的人,會觸犯《刑法》。若官員涉隱匿或虛偽陳述,甚至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贊成修法者認為可以加強國會監察和調查權力,民眾黨黃國昌更認為,立法院本身擁有調查權;反對一方則擔心修法影響一般企業和民眾,必須提交資料給立法院,並接受立院詢問,有違正當法律程序。

3.增訂「藐視國會罪」

增訂的「藐視國會罪」規定,若官員「反質詢」(即反問立委或抵制質詢)、拒絕提交資料、虛假陳述或有其他藐視國會行為,被院長制止後依然違規,同樣會觸犯《刑法》。

支持一方認為修例可防止官員不正面回答委員質詢,但反方認為修法並未清楚定義甚麼是「藐視國會」,或令官員「一言不合」就被處罰。有公民團體認為是無限過擴權,破壞權力分立原則。

美籍律師、政治評論家方恩格(Ross Feingold)上月撰文分析,在台灣有業務的跨國公司應該密切關注「藐視國會罪」提案,企業要了解不配合立法院調查的風險,無論立意多良善,這些行為可能激怒立法委員。

4.人事同意權

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時,須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期不得少於1個月。審查後在院會進行記名投票,超過全體立委過半數同意為通過。

5.正院長選舉記名投票

藍白又提出,以後的立法院長、副院長選舉,由立委以記名投票互選產生。翻查資料,目前立法院規定院長、副院長選舉不記名進行,不過,現實中並沒有禁止立委「亮票」。如今年2月1日新一屆立委上任,藍綠兩黨立委在選票蓋印後,都有公開展示選票,表明投票意向。

立法程序受質疑

修法過程的另一爭議是立法程序,藍白在法案未經逐條審議已交付立法院全體會議。全國律師聯合會昨(19日)發聲明譴責,指有關法案未經實質審查,即強行進入院會表決,有違民主憲政及民意政治。不過,藍營則指責綠營不配合政黨協商,並曾提出40幾次散會動議要杯葛議事。

現時立法院共有113席,在野國民黨及泛藍有54席,民眾黨8席,執政民進黨只有51席,三黨議席數目均不足過半、即57席。在藍白合力下,立法院上周五已完成部分條文的二讀,明天將繼續審議法案。多個團體已揚言包圍立法院,在太陽花後成立的公民團體「經濟民主連合」,更號召民眾「為民主請假一天」,預計議場內外,藍綠白角力將再上演。

賴清德:有人期待,有人憂心

新任總統賴清德在今天的就職演說中,亦有表達對立法院現況的擔憂。他指台灣立法院在16年後再現「三黨不過半」,這是全民選擇的新模式,「面對新局,有人期待,亦有些人感到憂心」。他強調人民期待各黨在議場內合作,分享各自理念,理性問政,又呼籲立委秉持程序正義,「多數尊重少數,少數服從多數」,避免衝突,維持社會安定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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