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一 週二 週三 週四 週五 週六 週日
 123
45678910
11121314151617
18192021222324
252627282930  

港府促Google刪183項目 僅4成獲移除 《羊村》無採取行動

Google發表最新一期《資訊公開報告》,披露港府2022年下半年提出56次「移除要求」,涉及183個項目,當中涉及「國家安全」的要求有8次,涉及55個項目,是《國安法》生效以來最多。Google透露,183個項目已移除80個,佔比43.7%,但無透露移除「國家安全」項目的比例。報告又披露,警方要求移除含《羊村》書籍的雲端硬碟資料夾(Google Drive)網址,但Google就未有採取行動。

新一期《資訊公開報告》涵蓋2022年7月至12月,港府提出56次「移除要求」,涉及183個項目,較去年上半年30次「移除要求」、147個項目再有增長。而涉及國家安全的比例大增,去年上半年涉及國安僅1宗要求,涉及2個項目;但下半年已增至8宗,涉及55個項目,是2021年中《國安法》生效後最多。

前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史丹福大學數碼政策中心訪問學者莫乃光回覆《光傳媒》時指出,於《國安法》實施後,港府以「國家安全」向Google提出的移除要求增加,顯然是一個趨勢,「理由當然就是有《國安法》可以動用」。

報告提到,香港警方去年下半年提出2項要求,移除1個包含《羊村》系列書籍的Google協作平台網頁,以及3個Google雲端硬碟資料夾(Google Drive)網址。警方聲稱這些書籍經區域法院判定為煽動性刊物 (DCCC 854/2021),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規定,展示或翻印相關內容屬於犯罪行為。

Google表示,並未針對《羊村》的雲端硬碟資料夾網址採取行動,而今年1月起,協作平台網頁中已找不到相關內容,報告無解釋Google拒採取行動的原因。《光傳媒》查證,現時在網上仍能找到《羊村》Google Drive網址。

Google亦表明,政府在要求中附上的法院命令,並不一定會直接強制Google採取任何行動,而未依要求移除內容的原因有很多,例如某些要求可能不夠明確,不確定政府機關希望移除哪些內容,或者該內容可能已由作者自行移除。

莫乃光表示,Google跟其他平台一樣,「很多國家和政府都會要求他們移除內容,甚至搜查顯示的連結,但他們不是必然遵從所有來自政府的要求(甚至美國政府),否則就不用有transparency report《資訊公開報告》了」。

因此,他指出政府不應期望任何平台會百分百遵從。至於為何Google未有就《羊村》繪本採取行動,他則表示不能為Google解釋,畢竟未能按警方或政府要求移除某些內容「原因有很多」。

此外,香港警方提出12項要求,希望移除26則Google Ads廣告。警方聲稱這些廣告冒用政府高層官員的身分,藉此欺騙使用者並竊取個人資訊。最後,其中19則廣告因違反全球Google Ads政策遭移除,另外6則廣告在Google審查要求時已遭到移除,餘下1則廣告內容就未找到。

《光傳媒》統計近3年報告數據,自《國安法》生效後,港府要求移除項目的總數有增長趨勢,由2020年下半年6宗,增至去年下半年183宗。而眾多政府部門中,警方是最主要提出要求的部門,去年上半年要求移除147個項目中,警方佔106個,佔比72%;而下半年要求移除183個項目中,警方佔128個,佔比70%。

值得留意的是,去年下半年香港警方要求移除項目中,Google高達6成半均未有採取任何行動,約1成屬於「找不到內容」或「資訊不足」,約2成因為違反Google政策規定而遭移除,餘下約5.5%屬於「內容已移除」。

警務處回覆《光傳媒》查詢時指出,不會就個別案件作出評論,警方在調查案件時,會向有關人士或機構(包括互聯網服務供應商)要求提供資料或作出配合,有關要求均按照相關法例、程序及守則行事,而各社交媒體平台應履行其責任防止用戶不適當地使用其平台發放資訊。警方呼籲市民與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或其他香港法律的非法行為,劃清界線,以免承擔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