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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場新聞案|判案書 11篇文章被裁具煽動意圖 爭議前總編是否具犯罪意圖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法官郭偉健今午(29日)裁定三名被告,包括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新聞》母公司Best Pencil(Hong Kong)Limited罪名成立。 判詞指出《立場新聞》是支持「本土主義」,並考慮案發時社會氣氛「極為熾熱」,因此裁定11篇文章具有煽動意圖。

裁定《立場》是「本土主義」、「中傷中央及特區政府的工具」

判詞指,考慮《立場新聞》的《創刊辭》、三篇社論及實體刊物《立誌》等證據,法庭裁定其政治理念是「本土主義」,媒體路線為「支持及促進香港本土自主」,在反修例期間更成為「抺黑和中傷中央及特區政府的工具」。

涉案17篇文章中11篇具煽動意圖 所有「博客文章」均被裁定違法

法官在判詞中指出,當言論被評定為具煽動意圖,必然已經考慮相關的實際情況,視為對國家安全造成潛在破壞,不須另外考慮言論是否構成實際國家安全風險。法官認為案發當時政治氣氛「極為熾熱」、「大量市民不滿意甚至反對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因此裁定17篇文章中,有11篇具有煽動意圖,值得留意的是所有「博客文章」均被裁定具有煽動意圖。  

判詞引用羅冠聰撰寫的文章《在亂世中堅強:低谷、幽暗與希冀》中提及「抗爭者被無理打壓、被失蹤、侵犯、長年囚禁」等,指內容沒有提供任何客觀基礎,以「假消息」散播憎恨及反政府情緒,並激勵在港抗爭者的士氣,要求他們「全面進行曠日持久的抗爭」。

另外,判詞亦提到由張崑陽撰寫的文章《回應國安法通緝:歷史不留白 真理永在人世間》,指文章在沒有提出客觀基礎下對中央或特區政府作出謾駡,意圖嚴重破壞中央或特區政府權威,因此裁定該兩篇文章具煽動意圖。

法庭認為沒有具有煽動意圖的6篇文章,內容分別涉及受訪者表述其政治觀點、交代離港後的動向,或屬一般新聞報道。

爭議被告是否具煽動意圖

三名被告今被裁定罪成,案件焦點除爭議17篇文章是否具有煽動性,另一爭議點為各被告是否有煽動意圖。

法庭裁定《立場》前總編輯鍾沛權審批發布具煽動意圖的11篇文章,裁定鍾知悉並認同文章煽動意圖,提供《立場》作發布平台,「意圖煽動憎恨中央或香港政府、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憎恨司法」。法庭指鍾罔顧煽動後果,故裁定他具有《刑事罪行條例》第10(1)(c) 條的犯罪意圖。

判詞指出,《立場》於2021年11月11日發布文章「【專訪】【中大衝突兩年】畢業生憶徒步前行護校 哀山城人文精神消逝」時,鍾沛權已離任總編輯,由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接管職務,法庭裁定該文章由林審批發布。

判詞續指,林出席網媒論壇高峰會發言支持反修例運動,發布該文章時嵌入錄影片段,展示抗爭口號標語、以及在警方去信投訴文章誤導偏頗下仍然堅持發布,故裁定林知悉並認同文章煽動意圖,提供《立場》作發布平台,意圖煽動憎恨中央或香港政府及憎恨司法。

涉案17篇文章的控方觀點及法庭裁決

組別文章主題控方觀點法庭裁決
第一組
35+初選 
A1: 何桂藍專訪
A2 : 鄒家成專訪
A3 : 梁晃維專訪
A13: 羅冠聰博客
批評35+初選案檢控荒謬,指中共濫用權力,宣揚港人要團結對抗政府。A1及A13意圖引起憎恨中央或香港政府、及引起憎恨司法等,具有煽動意圖。
A2 及A3 只涉受訪參選人表述其政治觀點,不足以證明具有煽動意圖。
第二組《國安法》執法行動及司法程序
A4 :  陳沛敏博客
A5:羅冠聰博客
A11:區家麟博客
A12:區家麟博客
A14:區家麟博客
A15:區家麟博客
肆意抹黑和攻擊有關執法行動、檢控及司法程序,可引起市民憎恨及藐視特區政府、警方及國安法。沒有提出任何客觀基礎下,攻擊《國安法》等條文及相關執法及檢控程序,意圖引起憎恨中央或香港政府、及引起憎恨司法等。
第三組受訪者及作者在《國安法》實施後潛逃海外
A6:羅冠聰專訪
A7:羅冠聰博客
A8:許智峯專訪
A9:梁頌恆專訪
A10:張崑陽博客
倡議制裁中央及特區政府A7以假消息散播憎恨及反政府情緒,並激勵在港抗爭者的士氣,要求他們全面進行曠日持久的抗爭。
A10在沒有提出客觀基礎下對中央或特區政府作出謾駡,意圖嚴重破壞中央或特區政府權威。
A6、A8及A9只涉及受訪人表述其政治觀點,交代離港後的動向,沒有進一步鼓動他人行動。
第四組A16:中大校友專訪
A17: 「中國傑出民主人士獎」得獎者感言
中文大學事件抹黑警方合理執法行為,意圖引起公眾對特區政府及警方的憎恨。
「中國傑出民主人士獎」得獎者感言隱喻中共極權打壓民主及法律制度、破壞自由開放社會,可引起對中央或香港政府的憎恨。
A16提供錯誤事實、攻擊警方執法,並美化暴動者的行為,藉嵌入錄影片段重新展示抗爭口號標語,意圖引起公眾對特區政府及警方的憎恨。
A17屬新聞報道,裁定證據不足。
*粗體字標示為被法庭裁定具煽動意圖的文章。

案件:DCCC26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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