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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玉菡批社工註冊局「只係得一種聲音」修例賦權局長DQ委員

港府擬修改《社工註冊條例》,草案文本曝光,賦權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可用「非真心及真誠地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為由,取消社工註冊局委員資格。新例又為社工續牌設新條件,若社工沒有符合「持續專業進修要求」,註冊局可拒絕註冊續期的申請。勞福局局長孫玉菡今(16日)出席立法會時,繼續炮轟現時社工註冊局「只係得一種聲音」。

勞福局向立法會福利事務小組委員會提交文件,交代社工註冊條例的修訂草案內容。修例要求所有社工註冊局委員必須宣誓,又授予局長DQ權力,若局長信納該人並非真心地及真誠地有意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將不得擔任註冊局成員。

值得留意的是,DQ的權力涵蓋《修訂條例》生效日期前擔任註冊局成員的人士,如該人拒絕或忽略作出註冊局成員誓言,則不得繼續擔任註冊局成員,未來5年內亦喪失在註冊局成員選舉中獲提名為候選人或獲選為註冊局成員的資格。

「釘牌」前無須查究有關註冊社工「是否恰當地被定罪」 

新例亦加速「釘牌」的效率,在現行條例下,如社工被裁定干犯嚴重罪行,但其註冊尚未到期續期,並未賦權或規定註冊局須即時議決,是否將有關註冊社工除名。在新例下,賦權註冊局指示註冊主任,從社工的註冊紀錄冊剔除干犯某些罪行人士的姓名。

根據草案的文本,新訂第24A(1)條賦權註冊局,如某註冊社工在香港或其他地方被裁定犯任何罪行,而該罪行可令社工專業的聲譽受損,以及該罪行可判處監禁,註冊局可指示註銷該社工在註冊紀錄冊的姓名,註冊局無須查究有關註冊社工「是否恰當地被定罪」。

而註銷分兩種情況,第一種是永遠註銷,亦即「終生釘牌」;第二種是註銷一段註冊局認為合適的時間,以5年為限。條例列明,註冊局除了考慮定罪的任何紀錄,亦可以考慮「任何其他有關證據」。

孫玉菡批註冊局「好明顯偏向某一邊」

現時社工註冊局由民選委員佔過半數,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16日)出席立法會福利事務小組委員會時,批評註冊局是單聲道,「只係得一種聲音,我哋覺得急,佢覺得唔急」。他又指註冊局在履行公權力時,「好明顯偏向某一邊」。

修例後社工註冊局委員由15名增至27名,當中港府委任的委員佔17人,民選委員維持8人,社署代表2人。法律界立法會議員林新強直言,日後8名民選委員連流會權力也做不到,更不能通過「不合時宜」的決定。

本身是社工的林素蔚繼續炮轟社工註冊局的民選委員,「選出嚟嗰一班都係某個工會嘅,咁社工註冊局唔係工會嚟㗎喎!你而家搞到工會咁喎,其實係無辦法接受㗎!」她又不點名批評暴動案被告、社工陳虹秀獲加入註冊局轄下的紀律委員會,「其實係不能夠接受㗎!」

翻查資料,最近一次社會工作者註冊局成員選舉在2021年底,被視為「開明派」社工組成7人團隊,包括陸鳳萍、鍾威麟、何詩敏、黃錦娟、林昭寰、前學民思潮成員黎汶洛,以及爭取連任的伍銳明全部高票當選,伍銳明更以5021票成為「票王」。而在政綱中自我介紹「曾榮獲2014年度中國最美社工」的梁嫣紅以520票排最尾。

林素蔚又不滿現時社工註冊局把關不力,批評現況是「包庇」,容許已移民英國、澳洲、新西蘭的社工續牌,「而家續牌制度係非常寬鬆呀!」條例草案將於明日刊憲,並於下周三(22日)提交立法會首讀及二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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