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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SEE|《人民日報》批美西方政客媒體對黎智英案造謠抹黑 新聞自由唔係絕對

今日《人民日報》海外版有篇題為「謊言不能欺世,只能自證說謊者的卑鄙和無恥」嘅評論,文章批評外部勢力對黎智英案造謠抹黑,話西方一啲政客同媒體肆意編造謊言,如果佢哋以為可以蒙騙世人、影響公正審理,係痴心妄想咁話。

不過,阿絲留意到,繁體版嘅評論文章似乎喺「簡轉繁」出咗少少問題,標題變成「謊言不能欺世,隻能自證說謊者的卑鄙和無恥」,「隻能」係咩嚟㗎?影響咗香港讀者理解就唔好啦。

睇返篇文,形容黎智英創辦嘅《蘋果日報》靠販賣「色腥膻」起家,以製造假新聞出名,話香港「斥之為『毒蘋果』」,又指黎智英利用媒體製造社會矛盾、挑撥社會對立、煽動仇恨、美化暴力,犯下欺詐罪被判刑。

篇文仲用咗3次「哪是甚麼…根本就是」句式駁斥肥佬黎嘅形象,包括「他哪是甚麼『正直的媒體人』,根本就是業界敗類和恥辱!」、「他哪是甚麼『虔誠的基督徒』,根本就是道德敗壞的奸邪惡棍、卑鄙小人!」、「 他哪是甚麼『爭取自由民主人權的鬥士』,根本就是破壞特區憲制秩序和香港繁榮穩定、損害國家根本利益和香港市民福祉的罪魁禍首」。排列都好工整吓喎,好句好句!

香港法庭仲審緊黎智英案件,今日先係第10日,文章已經定性黎智英為反中亂港分子同「港獨」勢力提供資金,甚至「直接策劃、組織、指揮非法活動」,話佢喺反修例期間鼓吹同參與「黑暴攬炒」,甘當「洋主子」嘅爪牙,「公然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同香港。

阿絲就記得上個星期有報道話,英國首相辛偉誠首次開腔,讚揚黎智英係「言論自由捍衛者」。篇文就強烈批評黎係「港版顏色革命」幕后黑手,係「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漢奸國賊」。

評論又指,黎智英之子黎崇恩喺海外四處「替他老子『告洋狀』」,「乞求」外國插手黎智英案,而佢嘅國際律師團隊仲「使出誣告等下三濫手段」,「捏造所謂証人遭受『酷刑』的謠言」,「妄圖濫用聯合國機制干擾證人作證、干預司法程序」,話佢哋係典型賊喊捉賊。

過去幾個星期外國多間傳媒機構同政要,都用「sham trial」(虛假審訊)嚟形容黎智英案。《人民日報》呢篇評論當然唔認同,話案件係針對有關人士嘅行為,唔係針對其職業身份同背景,反過來質疑如果對有相關身份同背景嘅人採取執法行動就係打壓言論同新聞自由,就係畀呢啲人用作違法犯罪嘅「擋箭牌、護身符」,就係畀呢啲人違法犯罪嘅特權咁話喎。

講到言論同新聞自由,阿絲心裏都好明白,喺由治及興嘅香港,新聞自由得到前所未有嘅最佳保障,評論就強調,言論同新聞自由從來唔係絕對,而係有邊界嘅。仲舉咗美國為例,指最高法院明確表示,當「提倡使用暴力或違法行為的言論目的在於煽動或造成即將發生的非法行為並很可能造成這樣的行為時」,呢啲言論唔受保護。至於今時今日嘅香港,有邊啲說話係提倡、煽動違法行為,實在係非常清晰絕不含糊,相信大家都已經好明白清楚。

文章最後話,西方政客同媒體「撒謊成性、造謠上癮」,世人早已看透,「對黎智英到底是甚麼樣的人、黎智英案到底屬於甚麼性質,香港社會更是心裏有數,沒有半點模糊」。嗯,阿絲緊係couldn’t agree more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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