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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SEE|警聲特刊:「警察傳媒聯絡隊」同記者「彼此沒有甚麼恩怨情仇」

話咁快,又到每個月最令人期待嘅日子,就係新一期《警聲》又出版喇!今期仲出咗本「特別功能小組揭秘」特刊,阿絲對於一切「揭秘」都相當感興趣,二話不說即時翻閱,特刊話依家警隊有14支自願兼任職務隊,例如「洗黑錢專家」、「賭博專家」等,不過首先映入阿絲眼簾嘅,就係「警察傳媒聯絡隊」。

對於着住藍色背心嘅「警察傳媒聯絡隊」(下稱「聯絡隊」),相信大家都唔會覺得陌生,特刊介紹聯絡隊嘅角色係「夾心人」,一方面要紓緩管控現場壓力,另一方面傳媒又「指望他們便利採訪工作」,工作真係極具艱辛。

特刊訪問咗加入聯絡隊6年嘅吳警長,佢話記者爭取有利位置攞獨家猛料係佢哋專業,而堅守崗位係警察天職,採訪自由係記者朋友信念,兩者無矛盾,亦唔應該引起衝突,仲話任何關係合則雙贏、鬥則俱敗咁話喎。

而另一個加入咗聯絡隊4年嘅馬警長就經歷過「佔中黑暴」、防疫等大事,咦?佔中都10年喇喎,而且聯絡隊2015年先成立…… 馬警長就話,喺唔影響警察執勤嘅情況下,警察會酌情處理,畀記者喺聯絡隊隊員陪同下,進入封鎖內拍攝採訪,佢話大部份記者都好合作,影完嘢之後盡快返入採訪區。

特刊裏面張配圖就顯示一班行家,喺西九龍裁判法院外嘅採訪區內,大家爬晒上個圍欄,好辛苦咁舉機影囚車嘅情況,呢個記者區同法院門口都有一段距離喎,咁嘅安排真係配合到「記者朋友」嘅工作?

唔知大家仲記唔記得,但阿絲就好記得以前啲攝記大佬成日呻「吸車」或者「吸玻璃」係苦差,囚車一出就即刻撲上前將部相機「吸住玻璃」影車內人士,不過,今日攝記要企定定留喺「採訪區」,「吸車」呢啲事已經成為「the good old days」喇。

至於聯絡隊同記者嘅關係,馬警長就認為相對幾年前,依家嗰啲「不知名」嘅網媒記者、公民記者、學生記者已經大幅減少,無再出現以往動輒幾十人「熙熙攘攘、真真假假」嘅情況,經過幾年同傳媒嘅接觸已經互相認得對方相貌,仲話大家雖然稱不上係朋友,但關係正向良好方向發展,「反正彼此沒有甚麼恩怨情仇」。

恩怨情仇呢樣嘢,阿絲就唔敢講喇,反正就係各自表述。不過關於網媒記者、公民記者同學生記者呢樣嘢,阿絲就好疑惑喇,阿sir話以前動輒幾十人,出現記者真真假假嘅情況,以阿絲所理解,喺香港從事傳媒工作係唔使申領牌照嘅,香港新聞自由亦受《基本法》第27條「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所保障。

阿sir話有假記者,之但係香港喺新聞自由原則下,新聞工作者或公眾都有採訪權喎,咁到底香港仲有冇新聞自由架,阿絲真係好亂啊。

咁亂,都係唔好諗咁多,去食返碗賞花杏仁露先喇。Goodbye,s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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