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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發5信反駁外媒|涉黎智英聘英御用大律師被拒 任建峰澳媒撰文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前日(23日)去信《衛報》,反駁一則有關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擬聘英國御用大律師為其辯護,遭律政司反對的報道,該報批評終審法院駁回黎上訴的裁決「晦澀不明」,又引述法律界人士指該決定等同於「放棄對國安委進行任何司法監督」。鄧炳強譴責文章是對港府的抹黑、毫無根據。另外,保安局於21日發信給4間澳洲媒體,對刊登一篇由任建峰撰寫的文章表達不滿。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擬聘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為其辯護,遭律政司反對,黎早前申請終極上訴,終審法院本月18日駁回黎的申請。《衛報》上周六(22日)刊登一則題為「晦澀的黎智英裁決暴露了香港法治的侵蝕」(The obscure Jimmy Lai ruling that exposed the erosion of Hong Kong’s rule of law)的報道,指近年香港的自由度逐漸縮小,被形容為「千刀萬剮式的死亡」(death by a thousand cuts)。

報道引用去年辭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Jonathan Sumption的評論,指港府透過簽證問題阻撓Owen代表黎智英,此舉屬於「詭計」(subterfuge),反映政府對法治的態度。報道續指國安委的決定無法被司法覆核,這一點在法律界引起廣泛關注。香港大律師公會前主席Paul Harris直指此做法「實際上賦予國安委警察國家的權力」(effectively gives the committee the powers of a police state)。

前香港大學法律系教授戴大為(Michael Davis)則在報道中指出:「這是對法治的又一次打擊」,他批評終院未能約束政府濫用《國安法》,亦未清楚界定國安委決定的司法覆核範圍。英格蘭和威爾斯大律師公會主席湯恩德(Sam Townend)認為終院決定相當於「放棄對國安委的任何司法監督」。

鄧炳強反駁:報道指終審法院裁決「晦澀不明」 完全無據可依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於報道刊登翌日立即去信反駁,指該文章抹黑港府處理國安案件,強調香港目前有100名資深大律師、逾1600名大律師可供選擇,而跟據《香港國安法》規定,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法院在國安事務上應尊重行政當局的判斷,因為行政當局處理相關事務的能力遠勝於法院」。

他指黎智英上訴許可申請被駁回因「毫無理據」,《衛報》報道指終審法院裁決「晦澀不明」,完全無據可依。當局表示拒絕此類「帶有偏見且誤導性的措辭」,詆毀法院的專業性和公正性。

保安局去信澳媒 反駁任建峰文章:恐嚇香港法官

此外,保安局於21日去信4間澳洲媒體,包括《布里斯班時報》(Brisbane Times)、《西澳今日報》(WA Today)、《悉尼先驅晨報》(The Sydney Morning Herald)、《時代報》(The Age),對刊登一篇由任建峰撰寫的文章,表示強烈反對。

保安局副秘書長莫君虞指任建峰是通緝犯,當局強烈反對他毫無根據的指控,「惡意抹黑中國政府及港府」,又指所有執法均依法進行,包括針對逃犯的行動。他重申,港府「從未發出任何匿名信件」,也從未「使用綁架等非法手段」迫使疑犯返港。

他表示該文章刻意散播恐懼與仇恨,企圖對中央人民政府及港府抹黑,並試圖恐嚇香港法官。

任建峰撰文指舉報信件號召將其「綁架回港」

現居澳洲、被香港國安處通緝的前「法政匯思」召集人任建峰於本月20日在4間澳洲媒體撰文,指鄰居收到匿名信件,呼籲向港警舉報即能獲得賞金,「這些信件是在號召對我進行綁架」。而信件含有港警的官方聯繫方式,他認為這些行為不是來自中國或香港當局,就是得到其授㩲的團體。

他續指,這些威脅顯示出中國對澳洲法律主權的蔑視,其程度甚至比近期中國海軍入侵澳洲專屬經濟區更為迫切。另一名被通緝人士許智峰近期更被誣蔑為「支持以色列對抗恐怖主義」,這些都顯示中共不擇手段利用澳洲多元文化社會的裂縫,達成跨境鎮壓的目的。

然而,他指無論澳洲政府如何向中國釋出善意,中國都不會以同等的友誼回應,相反是繼續表現得像個專制霸凌者,無視澳洲主權、民主與社會穩定。另外,他表示即使港府懸賞通緝異見人士、澳洲公民吳政亨因參與初選而被囚,四名澳籍法官仍在香港終審法院任職海外非常任法官。他質問,在這些最新的威脅後,這四名法官會改變立場嗎?「還是要等到許智峯和我被綁架回香港,或遭遇『可疑意外』,他們才會重新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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