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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條新聞》涉辱警覆核案 上訴庭裁港台工會、記協部分勝訟撤警告 曾志豪:遲來的正義

以嬉笑怒罵著稱、已停播的香港電台節目《頭條新聞》,2020年其中一集內容被指污衊和侮辱警方,被通訊事務管理局警告。《香港電台》工會及記協早前提出司法覆核,上訴庭今(4日)裁定港台工會及記協部分勝訴,通訊局須撤銷警告。節目其中一名主持曾志豪在Facebook貼文,形容裁決是「遲來的正義」,又指儘管節目不會復活,「但這就是一個歷史定位」。

在2020年2月14日播出的《頭條新聞》,早前被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裁定違反電視節目守則,並作出警告。其後,港台工會及記協提出司法覆核,高院早前裁定部分覆核得直,但維持節目其中一幕屬辱警的決定。港台工會和記協,及通訊局分別就各自敗訴部分,向上訴庭再提上訴。

上訴庭今日(4日)裁定,港台工會及記協部分勝訴,通訊局須撤銷警告;而通訊局的上訴則被駁回。

「忠勇毅」裹垃圾袋 未必構成辱警

該集《頭條新聞》有兩部分被通訊局裁定違反電視節目守則,包括「驚方訊息」環節,主持王喜扮成警務人員「忠勇毅」,以垃圾袋包裹頸部和雙手,從垃圾桶冒出。通訊局認為內容是對警方的惡意描繪、侮辱警隊及傳達偏見。在首次司法覆核時,高院原審法官認為通訊局有權裁定該情節是否辱警,駁回港台工會及記協的上訴。

不過,上訴庭今天頒下的判詞指,通訊局與原審法官只着重考慮節目開首與結尾的表達方式,未完全考慮節目內容。判詞認為節目內容是針對警方的防疫資源和抗疫表現,加上有關環節多以類似方式導入,未必對警方構成侮辱和誹謗,裁定通訊局須撤銷對港台發出的警告。

「衙差就大把有得剩」 維持原審裁決

另一部分是節目的「無品芝麻官」環節,主持人提及醫護人員因缺乏個人保護衣物罷工,另一角色回應稱醫生不夠口罩要「出聲」、「衙差就大把有得剩」,通訊局早前認為違反電視節目守則。高院早前裁定,有關內容並沒有違反《守則》。通訊局就該部分提出上訴。

上訴庭今裁定維持原審裁決,判詞指,即使港台提出有事實支持的誇張論述,並有相關新聞報道,但通訊局只視為意見,沒有解釋為何不接納,因此駁回通訊局的上訴。

不過,上訴庭駁回港台工會及記協就其言論自由受損的部分作出的上訴。

曾志豪:爭的就是一個「說法」 通訊局或再提上訴

前《頭條新聞》主持之一的曾志豪今在Facebook貼文,指裁決是「遲來的正義」,又指「正義只會遲到,但從來不缺席」。他感謝港台工會、記協及所有有心人士,一直爭取和跟進。他指這個判決可能沒有實際作用,「例如節目不會復活」,但強調「這就是一個歷史定位,也是一個『說法』,有時,爭的就是一個『說法』」。不過,他認為通訊局或再提上訴。

吳志森:瓷器爛咗就係爛咗

另一名前主持吳志森今在其Youtube頻道稱,裁決還《頭條新聞》一個公道,認為在目前的政治氣氛下,港台工會和記協獲判部分勝訴是奇蹟。

但他指「瓷器爛咗就係爛咗」,節目已經停播、幕前幕後員工已經四散,甚或離開香港,裁決無法挽回已改變的現實,「《頭條新聞》唔會復活、港台唔會變返以前咁好」。他又認為,在2020年《頭條新聞》被通訊局警告,是港台沉淪、自我審查,及香港新聞自由面對打壓的開始,「成個港台、百年老店金漆招牌,最近幾年已經被徹底打爛,百分百變成黨媒」。他反問「《頭條新聞》無咗,被判勝訴又如何呢?」

2020年遭裁定辱警 31年節目劃句號

翻查資料,港台節目《頭條新聞》在1989年4月首播,一直以嬉笑怒罵方式諷刺時弊,被不少人認為是言論自由的象徵。97年主權移交後,節目多次被建制人士批評,包括1998年前全國政協常委徐四民批評節目「慘不忍睹、陰陽怪氣」;2001年時任特首董建華批評「低級趣味」。

至2020年5月,通訊局裁定《頭條新聞》違反電視節目守則。商經局要求港台檢討和問責。2020年6月19日,《頭條新聞》播出最後一集,港台表示已「暫停製作節目」。長達31年歷史的《頭條新聞》劃上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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