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紅書公然招募「假合租」索「掛名租約」、水電帳單辦受養人簽證

繼上周爆出小紅書「一鍵偽造」香港地址證明、兜售水電煤氣黑市帳單,昨(8日)又有拼多多訂製大學學生證後,有傳媒再發現,小紅書湧現招募「掛名租約」的「假合租」,為求索取租約、水電帳單及釐印等文件,以便辦理受養人簽證的住址證明。有律師指出,向入境處遞交相關資料即屬虛假陳述,合租人亦可能違法。
政府大力推動各項人才計劃,部分人才攜同家人落戶香港,惟按簽證要求,需證明在港有實際居住。《星島日報》揭露,中國社交平台小紅書上,有人公開招募「合租人」作假合租。報道指出,小紅書多則帖文聲稱為辦理受養人簽證,尋求假合租的夥伴,強調要「合法打釐印」等條件。
該記者「放蛇」以合租者身份聯繫其中一名帖主,對方聲稱需要香港地址證明來「申辦香港永居及受養人簽證」,自己本身住在深圳,在香港工作,而香港公司會提供1.8萬元租屋津貼。帖主提出,需租用月租1.7至1.8萬元的單位,租約必須寫其名字,才能交回公司蓋章。記者則要另跟帖主簽私人轉租協議,只需付8成租金,即1.44萬元。
小紅書帖主:不用擔心 入境處不會實地查核
當記者進一步查詢法律風險時,帖主多次強調「對你完全沒有影響」,更稱入境處不會「實地查核」,只會審批租約和水電帳單等文件;她直言該類簽證申請量大,當局難以逐一查核,住址證明亦是「輔助性質」,並非續簽受養人簽證的必要條件,更安撫記者「不用擔心」。
報道又貼出多張小紅書截圖,例如以「HK找合租、我出部分房租不住」、「有沒有香港租房搭子?我不住,我需要合同/水電單…有辦理永居的打算」為題。有帖文聲稱只需合租半年,願攤分三分一租金,但租約、水電帳單及釐印文件要寫「自己名字」;也有帖文提出只需提供「名義租約」即可。
有帖主向「放蛇」的記者透露,自己因外派工作,長期不在香港,想用「更保險方式」換取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又多次強調逢周末會回港、租約地址真實,亦有水電帳單證明,更質疑入境處「能咋發現,上來敲門嗎」。
另外,有帖文則反過來招募需要相關住址證明的人士,列明「跪求!租房搭子真受養人住址證」,並聲稱合租人只需支付押金給房東便可以租戶身份簽約,帖主可提供租約、水電費等證明文件,更承諾會自行交租,押金在一年租約期滿後便會歸還,不收取任何額外費用。
律師:遞交申請資料即屬虛假陳述 合租人或犯串謀詐騙罪
大律師陸偉雄回覆傳媒詢問時表示,若租客根本不在該處居住,即使租約地址真實,繼續向入境處遞交申請資料即屬虛假陳述,連同合租的租客亦可能觸犯串謀詐騙罪,呼籲市民不要以身試法。
陸偉雄解釋,冒充水電煤單用戶,以虛假方式發出文件,已構成詐騙行為,屬於刑事罪行,就算借用香港親友住址,要求親友間「幫忙」提供水電煤帳單,仍屬刑事詐騙罪行,關鍵在於當事人是否使用真實屬於自己的住址提交證明。
至於租客會否被追究,陸偉雄表示,法律上主要考慮租客是否知情及參與犯罪活動。若確實不知情,一般不會被追究責任;但若知情不報或參與其中,則可能同樣犯法。
翻查案例,2023年曾有一名中國女子為家人申請受養人簽證,向入境處提交偽造水電帳單作住址證明,被控虛假申述及使用虛假文書罪,判監12個月。
入境處:按需要進行抽查和核實 亦會突擊巡查
入境處重申,會詳細審視申請人是否符合相關準則和入境規定,亦會嚴格審批每宗來港簽證或延期逗留的申請。處方會按需要進行抽查和核實,包括向發出相關文件機構查證,亦會突擊巡查判斷申報資料是否屬實。若任何人故意申報失實,或填報其明知為虛假、「不相信為真實」的資料,即屬違法及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15萬港元和入獄14年。若證實有人用非法手段,獲取來港或延期逗留的簽證或進入許可,處方也可依法宣布無效,並遣返原居地,包括已取得香港居留權者。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陳克勤受訪時表示,小紅書的現象證明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具吸引力,引進人才計劃亦十分成功,因此有人寧願鋌而走險。他建議入境處在網上多巡查及澄清,教育申請人相關做法屬違法行為,遭揭發後獲批簽證亦可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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