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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去信《華爾街日報》 斥《立場》案評論文章歪曲事實 港府不會被「制裁」威脅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3日)去信《華爾街日報》,指一篇有關《立場新聞》案判決的評論文章「歪曲事實」,強烈反對文章觀點,強調任何政府都不會容忍散布虛假資訊、煽動仇恨或美化暴力行為,又指港府「不會被文章中提到的所謂『制裁』威脅」。

《華爾街日報》(Wall Street Journal)前日(2日)刊登一篇題為「香港將兩名編輯定罪」的評論文章,文章開首就指出「北京傀儡以煽動罪指控二人,理由是他們批評政府」(Beijing’s puppets charged the pair with sedition for criticizing the government)。文章認為企業需要可靠的資訊以作出決策,但在香港,新聞工作如今可能被視為犯罪。《立場》兩名編輯因發表港府不喜歡的文章,被判罪成並要面臨多年的監禁。

文章指出,2020年香港實施《國安法》後,禁止異見,《立場》持續發表各種觀點,包括批評政府的訪談和評論,法官郭偉健裁定二人煽動罪成。文章認為二人是勇敢的,指港府還突襲《立場》辦公室,未經正當程序而凍結《立場》約6,100萬港元的資產,迫使其停運。

然而,港府亦曾對《蘋果日報》採取相同行動,文章指下一個目標可能是冒犯政府審查制度的西方盡職調查公司或諮詢機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因涉嫌違反《國安法》,面臨可判囚終身的刑責,文章指這些指控顯然是捏造的,黎的審訊一再被推遲,當局更拒絕他聘請的英國律師代表入境。

文章最後提到,《立場》兩名編輯比西方大多數人更了解為新聞自由奮鬥而付出的代價,「香港那些愚昧的領導人應該受到全世界的蔑視,以及制裁」(The benighted leaders of Hong Kong deserve the world’s scorn—and sanctions)。

鄧炳強去信 斥文章歪曲事實

針對此評論文章,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去信表示強烈反對,指文章歪曲事實,鄧表示香港巿民享有新聞及言論自由,但這些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媒體工作者必須遵守並履行「特殊的義務和責任」,包括保護國家安全。

鄧表示任何政府都不會容忍散布虛假資訊、煽動仇恨或美化暴力行為。他續指判決指出《立場》的意識形態是本土主義,「排斥中國,甚至成為抹黑中央政府和港府的工具」。

他強調,港府「不會被文章中提到的所謂『制裁』威脅」,指這是卑劣的政治操弄(We are not intimidated by the so-called “sanctions” mentioned in your piece, which are despicable political manipu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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