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海俊參與香港議會被通緝 國安處帶走其兄長助查

警方國安處早前懸紅通緝涉嫌在境外參選及組織「香港議會」人士,包括宣誓就任「香港議會」議員的夏海俊。國安處今(9日)早帶走夏海俊72歲的兄長到將軍澳警署協助調查。
夏海俊被警方懸紅20萬元通緝,公告指他於今年3月至6月期間,聯同他人參與一個名為「香港議會」的非法組織而發動「所謂公投」選舉,以圖實施「自決」及顛覆國家政權。夏海俊現時不在港。
國安處7月25日懸紅通緝19名在境外籌組、成立或參與「香港議會」的人士,包括袁弓夷、侯中宇、何永友、姜嘉偉、何良懋及錢寶芬等人,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
「香港民主建國聯盟」15歲被告 擬認串謀分裂國家罪
另一方面, 3名男子包括一名15歲男生,被指與在台灣成立的組織「香港民主建國聯盟」有關,被控一項串謀分裂國家罪,案件昨(8日)在區域法院提訊。
辯方透露,在提供法律意見後,15歲男生將會認罪,望法庭考慮判處教導所,並在被告本月年滿16歲前判刑。惟負責處理的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回應,因索取相關報告需時至少14天,直言有關要求「似乎冇可能」,並安排在本月31日處理其答辯及判刑,男生須繼續還柙在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至屆滿16歲,便需轉交予懲教署看管。
辯方指出,根據《國安法》量刑三級制,本案嚴重程度或屬第二級,被告被捕時已和盤托出其參與,並交出其電話號碼,惟亦表示控方「可能有保留」,但稱被告已招認自己所用的社交平台及所發布的帖文,而《國安法》亦說明可減刑情形包括如實供述自己罪行,辯方希望量刑可「跳落下一格」,即判處3年以下的刑期。
至於同案兩名成年被告陳泰森(26歲,報稱速遞員)及伍始東(25歲,報稱侍應),則續還柙至11月27日以等候法援申請結果。
國安處7月展開拘捕行動 形容案情「相當嚴重」
翻查資料,國安處7月拘捕4名「香港民主建國聯盟」成員,涉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年齡由15至47歲。案情指,「香港民主建國聯盟」於去年11月在社交平台宣布成立並開始招募黨員,今年2月中在網上記者招待會宣布行動綱領,內容包括「滅共」、「光復香港」以及提出臨時國旗國歌。
國安處指出,組織提出會尋求國際聲援,並為身處外地香港人提供軍事訓練。而在今年7月1日,組織在境外舉辦活動,期間踐踏中國國旗及香港區旗,又升起黑洋紫荊旗幟以及播放《願榮光歸香港》等「危害國家安全的代表物」。
「香港民主建國聯盟」由黨魁兼發起人姜嘉偉於去年11月在台北透過社交平台宣布成立,他已轉往外國,而7月時被捕人士包括組秘書長、評議會會員和普通會員,其工作涉嫌包括設計組織徽章和旗幟、研究如何取得外國的支持,以及籌備軍事訓練給予會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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