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第23條立法僅用了12天,特首李家超昨(19日)表示是「完成光榮使命的歷史時刻」。不少海外港人組織昨晚隨即發表聲明, 強烈譴責港府粗暴立法,德國「自由香港協會」主席黃台仰呼籲歐盟對制定23條及《國安法》的中港官員實施針對性的制裁;「香港勞權監察」則指法例賦予執法者更大權力,可能令工會或勞工團體隨時因勞資糾紛而抵觸法例。
2022年於德國成立的「自由香港協會」(Freiheit für Hongkong e.V.)發聲明強烈譴責23條立法,指出自《國安法》實施以來,港府有效地清除整個政治反對派(effectively wiped out the entire political opposition),但北京和港府依然不滿意。聲明指23條的條文措詞模糊,將和平合法參與人權活動定性為犯罪行為,被告要面對嚴厲罰則。
該會指其他條文如長期拘留和限制獲得法律代表等權利,進一步削弱港人在《基本法》下擁有的自由和權利。協會敦促港府立即廢除23條及《國安法》,停止迫害政治異見人士,包括黎智英和47名民主派初選案被告。
協會更呼籲歐盟對那些制定23條及《國安法》的中港官員實施針對性的制裁,向他們追究責任。該會共同創辦人及主席黃台仰表示:「進一步限制香港人的自由和權利,反映北京對普世價值和國際法的不尊重。國際社會必須追究中國和香港官員的責任,向他們表明做了這種違法行為,不會輕易脫罪」。
「香港勞權監察」:港工會跟國際工會合作、發表評論或調查或墮法網
由被國安處懸賞通緝的蒙兆達創辦的「香港勞權監察」,昨亦發聲明指,已淪為橡皮圖章的立法會粗暴通過23條立法,進一步扼殺已被摧殘的公民自由和工會權利,更指立法過程草率,肆意抹黑和標籤表達反對意見的團體和人士,完全無助於社會進行開放及理性討論。而法例草案更是由一個不民主的議會進行審議及通過,欠缺民主監督和權力制衡。
聲明指《國安法》實施至今,已有至少13名工會人士被捕或檢控,大量工會組織及公民社會團體在政治壓力下被迫解散或停運,由勞工人士發起的遊行被迫取消,異見人士及工運份子在海外被懸賞通緝。強調23條立法勢必將香港進一步推向極權化的社會管治。
該組織指23條立法賦予執法者更大權力,充當思想警察角色,進一步拑制思想和言論自由,而控罪中的「意圖引起特區不同階層居民之間的憎恨或敵意」,更可能令工會或勞工團體隨時因勞資糾紛而抵觸法例。
聲明續指,23條亦威脅組織及結社自由,新法賦予保安局局長可以基於空泛的「危害國家安全」為由,禁止任何在香港的組織繼續運作,或宣布其為非法組織。條例亦授權當局可要求任何組織向警方提交內部人事、工作及財政等資料,嚴重侵犯私隱及自主性。對現行《社團條例》的修訂更把適用範圍擴至職工會組織,政治監控將延伸至所有職工會。
針對「境外干預」,香港勞權監察認為23條的「境外勢力」定義廣泛而含糊,所有外國工會組織或海外勞工團體也可被列為境外勢力,而控罪的入罪門檻極低。
聲明中列出兩個例子:若香港工會跟國際工會合作、發表評論或調查批評香港的勞工權利或人權狀況,內容被當局視為「失實或誤導」,便會觸犯法例;假如香港工會與某跨國企業發生勞資糾紛,尋求外國工會聲援,過程令僱主產生「精神壓力」或「名譽受損」,亦有可能構成犯罪。
組織指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早前發表的審議報告表示,《國安法》及煽動罪抵觸人權公約,已被武器化作為打壓異見的工具,要求港府廢除相關條例。但港府不但充耳不聞,更「以粗暴橫蠻的手段,進一步擴大國安相關法例的影響範圍和對人權的壓制」。
「人權觀察」呼籲外國政府制裁濫用權力的中港官員
除了海外港人組織,國際人權組織「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中國部代理主任王松蓮亦指出,23條立法將使香港步入新的威權主義時代,「即使擁有一本批評中國政府的書也可能觸犯國家安全法,在香港可能被關押多年」。
她呼籲外國政府應向濫用權力的中港官員實施針對性的制裁,包括禁止入境和凍結資產,並保護爭取民主的海外港人免受北京的恐嚇和騷擾。
港府發稿:反華組織、政客專橫跋扈表露無遺 暴露其唯恐香港不亂的險惡用心
港府今午發稿,強烈反對和譴責美西方國家、反華組織、反華政客、外國媒體、「走佬」外國的通緝犯等,對23條立法作出「抹黑詆毀、極為誤導和錯誤的言論」,指有關言論歪曲事實、顛倒是非,漠視香港憲制責任及實際需要,以及法例訂立後對經濟和人權保障帶來的正面效果。
政府發言人指,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都有國安法律,「惡意抹黑《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反華分子卻對此視而不見、大放厥詞,是典型的政治霸權和虛偽的雙標」。更指出議員審議認真謹慎,絕不馬虎,共舉行了25次會議近50小時審議,提出近1000條問題、產生91個修正案。
發言人點名批評反華組織如「香港監察」、國際特赦組織、反華政客如彭定康、媒體、「走佬」外國的通緝犯等「刻意選擇無視,對條例橫加批評,其專橫跋扈表露無遺,充分暴露其唯恐香港不亂的險惡用心」,並強調立法後正當商業行為和國際交流不受影響。港府敦促西方國家、反華組織、政客及通緝犯等「停止誣衊抹黑、干預屬於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指「這些卑劣的政治技倆注定以失敗告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