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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處拘4人 涉訂閱羅冠聰許智峯網上平台 各懸紅100萬元通緝鄭文傑 許穎婷 邵嵐 霍嘉誌 蔡明達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天(14日)傍晚宣布,繼今年7月通緝8名海外港人後,再次發出懸紅通緝令,以100萬元通緝身在海外的鄭文傑、許穎婷、邵嵐、霍嘉誌及蔡明達。國安處同時披露,昨日(13日)在香港多區拘捕2男2女,涉嫌在網上訂閱平台,以金錢資助早前被通緝的羅冠聰和許智峯。警方拒絕透露具體涉及的網上平台名稱,但呼籲市民停止資助涉嫌違反《國安法》人士,免自招麻煩。

國安處今天(14日)傍晚5時45分在灣仔警察總部舉行記者會,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宣布再次懸紅100萬元,通緝身在海外的鄭文傑、許穎婷、邵嵐、霍嘉誌及蔡明達。

李桂華同時透露,國安處昨日在全港多區拘捕4人,涉嫌透過網上訂閱平台,以金錢資助早前被通緝的羅冠聰和許智峯。他指,羅、許兩人過去先後在網上訂閱平台開設帳戶,多次發表危害國安言論,又要求外國政府制裁香港官員。

訂閱平台 涉資助1萬至12萬港元

李桂華指,被捕人士涉嫌違反以金錢資助他人實施分裂國家罪,分別是兩名29歲和68歲男子,及兩名56歲和59歲女子,4人報稱職業是電梯技工、補習老師和退休人士。4人涉嫌在2020年12月至今年11月期間,訂閱並瀏覽羅冠聰和許智峯的網上平台,資助金額介乎1萬至12萬港元。警方未有交代4人是否獲准保釋。

根據《國安法》第21條規定,任何人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分裂國家罪。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拒透露網上平台名稱

在記者會上,傳媒多次問到具體涉及的網上平台,李桂華拒絕透露平台名稱,又稱「有啲人呢,平台可能冇事,但個意圖係錯嘅,咁都係唔啱嘅…唔需要講邊個平台」。李桂華呼籲市民若在網上發現「有機會危害國家的事,就不應該參與」。

高級警司洪毅補充,犯法與否要視乎意圖和具體行為,是否構成資助他人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洪毅又提醒,若市民有懷疑有關行為是否違法,應立即停止資助和取消訂閱有關平台,並與相關人士「劃清界線」,以免自招嫌疑,負上刑責。

至於警方有否要求海外機構提供過數資料,洪毅拒絕透露調查詳情,僅稱「警方有足夠工具,包括香港《國安法》下實施細則賦予的權力,及非常大的決心去維護國家安全」。

根據《國安法》實施細則,為協助偵查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或干犯有關罪行而獲得的得益,律政司司長或警務人員可向法庭申請批准,要求有關人士在指定時限内回答問題,或提供或交出相關資料或物料。若無合理辯解,如有服務商未有遵從提供協助的要求,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6個月。

翻查資料,羅冠聰和許智峯均設有Patreon的付費訂閱平台,許智峯亦有YouTube頻道,但最近一次上載片段已是2020年10月31日。

懸紅100萬元通緝5人 包括兩網台負責人

至於最新被懸紅100萬元通緝的5人,李桂華指,鄭文傑、許穎婷和邵嵐均涉嫌透過不同的平台和形式,請求外國對中國及香港進行「制裁」,涉嫌違反「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其中鄭文傑另被指鼓吹「港獨」,被加控「煽動分裂國家罪」。

霍嘉誌及蔡明達則被指在2020年7月至今年8月期間,於社交媒體平台共同操作一個名為「升旗易得道」的頻道,並發布多段涉嫌煽動分裂國家和顛覆國家政權的影片。霍嘉誌呼籲觀眾加入外國軍隊,以圖實現「港獨」;蔡明達則主張觀眾於外國接受軍事訓練,以「武力」推翻中國和香港政權。兩人同被控「煽動分裂國家罪」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李桂華指責5人「出賣國家」、「行為卑劣」,即使離港身在海外,仍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國安處並已凍結5人在港的資產。

李桂華曾承認 無法拘捕不回港通緝人士

今年7月3日,國安處首次懸紅100萬元通緝8名身處海外的港人,包括前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許智峯、羅冠聰、前法政匯思召集人任建峰、「香港議會」發起人袁弓夷、「攬炒團隊」發起人劉祖廸、「香港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郭鳳儀及前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當時李桂華強調懸紅並非「做騷」,而是執法。不過,李桂華亦承認若通緝人士不回港便無法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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