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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台諜」判刑4年 李孟居回台:到中港澳一定要很小心

台灣商人李孟居於2019年8月從香港入境深圳後「被消失」,時值香港反修例事件,他被中國政府指控「涉嫌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判刑1年10個月及兩年「剝奪政治權利」附加刑,累計失去自由4年。李於前日(2日)回到台灣,下機後忍不住親吻土地,更提醒台灣人,「在威權國家控制下,到中港澳一定要很小心」。

現年51歲的李孟居接受傳媒訪問指,他於2019年8月到中國出差,從香港入境中國時,被深圳海關搜出印有「香港加油」的小卡,以及一批聲援長榮航空空中服務員罷工、印有「愛、和平、包容、溝通」等字眼的小卡,這些小卡被當局視為反修例示威的相關文宣,當時立即被帶進黑房盤問。

他早前接受《美國之音》專訪時表示,自己去過香港的集會現場,只是在「出差途中湊熱鬧」,又指出2019年8月18日集會超過170萬港人,而中國國台辦於19日就警告台灣「停止插手香港事務」,自己則於20日就被捕,事件「太過巧合」。

他在訪問中提到,當時很多民主國家包括台灣,也表態支持香港民主抗爭,也許因此刺激中國共神經,「下令要抓台灣人,以儆效尤」,慨嘆自己「很倒楣」。他憶述,被拘捕後頭72天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是最痛苦時刻,甚至比在監獄更痛苦,因為監獄只少會有其他囚友,他說當時被關在一個旅館的小房間,看着鏡中的自己一夜白頭。

有報道指,李孟居被捕理由與拍攝深圳武警集結畫面有關,他於獲釋後接受《BBC》專訪時表示,當時武警車隊的停車地點距離他的房問大約50公尺,自己只是因為好奇而拿手機拍了幾張,他質疑如果真是國家機密,怎會在旅館就能用手機拍到,認為自己是被「扣帽子」變成「台灣間諜」。

他最終被中國政府以「涉嫌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判刑1月10個月,於2021年服刑期滿,但由於兩年的「剝奪政治權利」附加刑,一直不能離境,直至今年7月底終於獲准離開中國,前往日本。

李孟居前日回台接受當地記者訪問時,被問到為何獲釋後先赴日而非直接回台,他表示在附加刑期滿前一周,被深圳國安人員約談,對方稱擔心台灣媒體操作事件,會影響台灣大選,於是他對國安人員說會先到日本。當踏出台灣松山機場一刻,他向傳媒表示非常開心,更忍不住跪下來,親吻這片自由的土地。

他於機場接受《中央社》訪問時指出,經歷一切後,覺得自己對中國實在太天真,只是前往中國出差就被拘捕,認為背後可能有政治因素,更提醒台灣人,「在威權國家控制下,到中港澳一定要很小心」。

翻查資料,李孟居7月24日獲釋前往日本後,7月底開設Youtube頻道「自由的空氣」,分享他在廣東監獄服刑時的生活,例如指獄方會在早上用廣播把人吵醒、每天固定食飯及靜思時間、被要求坐在床邊反省等。還會每晚7點準時收看《央視》新聞,連續看了一年多,發現當中有很多假新聞內容。

片段中,他強調自由真的非常重要,沒有自由,人就失去靈魂,在極權專制的國家,隨時輪到自己被任意扣上罪名,更奉勸大家到「那個地方」一定要謹言慎行,「那個地方」盡量不要去,更說要去等變好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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