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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斯缺賽|田北辰倡合約設額外逃生條款 「受傷就可以坐喺度?」

球王美斯早前在香港缺陣球賽,引起全城議論。立法會議員謝偉俊今(21日)提出口頭質詢,質疑政府未盡監管責任,就批出1,600萬元「M品牌」活動贊助費。實政圓桌議員田北辰更建議,政府日後再贊助同類活動,應設立「逃生條款的逃生條款」,更反問「除非你俾人抬入嚟、企都企唔穩…連企5分鐘都唔得?」

立法會議員謝偉俊今提出口頭質詢,指港府多次以「商業秘密」為由,拒絕立法會監察公帑資助的商業項目,「甚至以此合理化審批的疏忽」。他舉例美斯來港的表演賽,政府以涉及敏感商業資料為由,未有要求主辦單位提供與球會有關的合約,就以「M品牌」批出1,600萬元贊助;又曾以「商業秘密」為由,拒絕披露政府與郵輪碼頭營運商之間的協議,及向海洋公園公司提供54億元借貸協議的利率等資料。

謝偉俊:政府常以商業秘密作「金鐘罩」

謝偉俊指政府經常以商業秘密作為「金鐘罩」,做法削弱公帑開支透明度,以及立法會審核政府開支的監察權,建議政府盡量公開與發展商之間的合約,或參考香港兩間電力公司現行做法,容許議員在保密情況下閱覽文件,提高運用公帑透明度及公眾監察的權力。

另外,實政圓桌議員田北辰則指,即使球賽的主辦單位撤回資助申請,政府亦有全力配合活動進行,效果欠佳更影響香港形象,並令市民失望,「這是無形資產,絕對不是一句商業秘密可以凌駕」。他建議日後的同類體育盛事,政府應要求主辦方宣傳時披露更多,「大大隻字講明有咩逃生條款……(以免)買咗飛嘅人,都唔知你張約係點嘅!」

田北辰更建議,汲取今次事件經驗,「(合約)一定要有逃生條款嘅逃生條款……除非你俾人抬入嚟、企都企唔穩,又或者你入咗醫院。如果唔係點都要出嚟亮下相、接受頒獎,同交代佢到底傷咗喺邊。連企5分鐘都唔得?咁多人走嚟睇佢、幾千蚊張飛!一句「商業秘密」就算數……受傷就可以坐喺度?」

楊潤雄:官員想幹事、會幹事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強調,政府一直配合立法會工作、解答議員的提問,並稱「官員想幹事、會幹事,並以能幹事、幹成事和以結果為目標」。不過,他指要尊重及平衡私人團體的運作和營運模式。政府在平衡多方面因素後,會考慮實際情況,再決定披露多少資料。

對於田北辰的建議,楊潤雄則回應「逃生條款可以再多十個逃生條款…每樣嘢最後都要有平衡」。楊又認為問題並不在逃生條款上,而在於怎樣完善制度,防止「甩轆」情況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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