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傳媒揭一成區議員涉嫌違規缺席會議 民政署批報道不正確
《香港01》昨(2日)報道,統計470名區議員於2024年的出席紀錄,發現有至少45名區議員「違規缺席」1至2次,惟所有區議員均達到逾8成的出席率。民政事務總署晚上發稿不點名反駁「報道不正確」,強調缺席個別會議並非違規。
根據《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指引》(指引)列明,區議員每年在區議會大會,或轄下委員會或工作小組會議的出席率,均不得低於8成。此外,條例指引亦有列明,區議會只同意議員因身體不適、代表其所屬區議會出席會議和活動,或區議會認為合理的其他理由而缺席。
議員「違規缺席」 因街坊事務和「返國內」
《香港01》報道指,2024年全部區議員的出席率都達標,但有45人涉嫌「違規缺席」,其中元朗、黃大仙和離島更是「重災區」,共18名區議員違規,佔違規人數四成。至於南區、大埔及九龍城則出席率滿分。
報道指, 45人中有4人分別違規兩次。其中油尖旺區的鄧銘心和北區民建聯的侯漢碩解釋,因地區街坊事務而缺席會議;北區李冠洪則指,兩次缺席的會議日期曾臨時改期,最終與他負責的中國團行程衝突,故無法參加。另外,葵青區民建聯盧婉婷也有2次違規紀錄。
元朗區議會委任議員沈豪傑身兼港區人大代表,曾請假3次,其中2次獲批。他解釋未獲批准的一次是以港區人大代表身份出席南京交流團,但由於該活動並非全國人大常委會主辦,因此未獲批准。
民政署:報道不正確 今屆區議員工作表現積極
民政事務總署昨晚(2日)發稿,不點名指「報道指部分區議員違規缺席會議的表述並不正確」。署方又引用《指引》,指若區議員獲得區議會同意缺席,將不會影響其出席率。但若區議員因其他理由(如個人事務)未能出席會議,則會影響其出席率的計算。
署方表示,所有區議員會議出席率都不低於8成,故沒有任何區議員違規,又讚揚今屆區議員的工作表現積極,顯示區議員在履行職責方面的高度參與和投入。
署理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梁宏正接受《星島》訪問時表示,對整體區議員表現感滿意,認為區議員有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的角色。 他又指,今年區議會會議出席率達8成,以及全體議員在3個月內已開設地區辦事處,兩者皆是「歷屆區議會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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