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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資助1600萬疑急就章 M品牌需早半年申請 Tatler兩個月前才敲定球隊訪港

球王美斯來港作賽的「盛事」走樣,主辦單位Tatler Asia昨(5日)宣佈撤回早前獲批的1,600萬元「M品牌」的資助申請。《光傳媒》翻查官方申請文件,列明M品牌活動至少提前6個月申請,今年首季活動申請死線應在去年6月底。但《CNBC》去年12月初報道,Tatler當時才與「國際邁阿密」班主碧咸達成交易約一周,敲定球隊訪港。到1月11日Tatler召開記者會時已獲批M品牌。換言之,由敲定美斯訪港至獲批M品牌,只相隔約一個半月。

根據港府「大型體育活動申請指引」列明,涉及「M品牌」資助活動,應至少提前6個月申請,以今年首季舉行活動為例,申請死線是去年6月30日。指引表明,在正常情況(under normal circumstances),需要資助的M品牌活動,需要6個月時間審批。

「大型體育活動申請指引」列明,涉及「M品牌」資助活動,應至少提前6個月申請。

不過,根據外媒《CNBC》12月7日的報道,碧咸在報道前一周訪問香港時,才與Tatler達成交易,2月初將球隊帶到香港。換言之,Tatler在敲定與球隊協議時,已超出M品牌活動的申請死線約5個月。

而與Tatler達成協議前,其實「國際邁阿密」與另一間「邁伽體育」和經紀公司NSN洽談,去年9月中旬一度達成合作意向,球隊預計11月到日本和中國作賽,其後日方退出,中國當局亦未批出相關批文,最終11月初宣布賽事取消。

Tatler12月初與碧咸敲定協議,1月11日就舉行大型記者會宣佈美斯訪港,當時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亦有出席,活動背景板列出活動獲「大型體育活動事務委員會」贊助,該委員會就是負責審批M品牌活動贊助。

換言之,由敲定「國際邁阿密」訪港,到M品牌批出資助,過程只是相隔約一個半月。遠較「大型體育活動申請指引」指,正常需要6個月的審批時間,相差4個半月。

Tatler去年底與碧咸敲定協議,1月11日就舉行大型記者會宣佈美斯訪港,當時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亦有出席。 相片:Tatler Hong Kong

楊潤雄認M品牌沒審視Tatler與球會協議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長楊潤雄今日(6日)出席電台節目時,未有具體交代M品牌何時接到申請,強調M品牌審批水平不變,「我哋都會考慮佢辦活動嘅性質呀,佢係咪攞到人哋同意等等」。

他指,Tatler申請M品牌資助時,有「初步資料」讓當局了解主辦方有能力舉辦賽事,但承認當局沒有要求主辦方申請時,提供與球會的書面協議供當局審視,「但係你話詳細係咪需要審批佢裡面嘅協議呢?因為呢個亦都牽涉到有啲商業啦,譬如錢呀、銀碼呀等等,呢啲好多時候都係一啲比較敏感嘅商業資料,咁所以我哋都唔係需要知道每一項嘅細節」。

翻查「大型體育活動申請指引」,列明申請者提交一系列的資料和文件,例如賽事資訊要求列出有多少球員或球隊參加該項活動,亦要交代具體運動員的姓名;申請方亦要提交財務資料,例如活動的收入、支出等。

《光傳媒》向文體旅局查詢,在何時收到Tatler Asia的申請,是否超出M品牌的申請死線,如果屬於超出申請期限,為何委員會仍批出有關申請,目前正等待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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