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康城拆主力牆 裝修公司摺埋 小業主煩惱
日出康城住宅單位是否涉及主力牆?我見人家用咗成$80萬裝修,裝修公司幾乎肯定摺埋逃避,小業主是苦主應該頗煩惱,無謂踩多腳。
紅色是Shear Wall,黃色有可能load bearing,但紅色其實沒有拆上頂,該處可能有陣、或最少有一定承托力。看來沒有即時危險,不過BD一定命令小業主還原。而且連個廚房都一定要還原。
小業主遇到這些問題,當然第一時間找裝修設計公司負責,保留所有合約文件和討論溝通的紀錄,如果payment有涉及繳付邊個人,咁小業主就好彩d,無都要記住邊個係設計師。
還原可能涉及Grade 60混凝土,運輸是個難題,估計涉及兩立方米混凝土,用客lift要大約20轉才運完,又涉及執修裝修及租酒店暫住,30萬難免(包括還原開放式廚房、重做櫥櫃、還原風力牆、主人房需要在原走廊位置開門等等設計及工程開支、臨時居所等等)。
這是我認為小業主「幾無辜」的原因 : (客廳、主人房和廚櫃裝修肯定要局部做過,屋宇署亦不會批准開放式廚房,還原最起碼涉及風力牆開洞及開放式廚房),已經洗了80萬,今次估計起碼再洗30萬,懲罰比違反《建築物條例》過往幾千至五萬元罰例大好幾十倍(後面解釋)。
與此同時,當然小業主同意才會展開工程及被拍攝公開,但通常都是裝修公司藉詞免收這樣那樣幫自己宣傳。我看了其中一個YouTube上的報道,那個叫Adam Lai的曾經講過衣帽間主力牆問題,聽完我更覺得他需要付上更大責任,所以才認為大家應同情下小業主。
對於坊間強調法例$100萬元及兩年監禁的說法,這是對司法系統和情況根本不熟悉的一種講法,這只是明文法寫明的最高罰則,但在案例程序下根本不會出現。舉例,當年土瓜灣舊樓拆了一條主力支柱,導致四人死亡RIP,算是近年其中一件特大事故,結果屋宇署並沒有檢控大業主及二房東,而只檢控了工程公司東主,他結果被判罰1萬元。又舉例,港鐵紅磡站古靈精怪,無端白事出現兩個設計,40%鋼筋究竟有沒有出現過都查到迷迷糊糊,雖然被鐵證偷工減料,但沒有任何人落鑊!
另外,在屋宇署眼中,開放式廚房和風力牆上開洞是同屬違反建築物條例罪行,嚴格嚟講,拆咗廚房道防火門都屬於違法。 小業主出錢去更改室內間隔,並且因此而影響其他事業主的權益,包括涉及樓宇結構安全和防火的公共權利,今次案例肯定是整個社會的一個集體教訓,政府當然地有責任做好解釋和宣傳工作。無論是將來承接二手單位的準小業主,或者現在有意進行室內間隔改動的小業主,都應該從這次事件中獲得一個深刻的認知,就是改動原來設計是有可能影響整棟大廈的整體結構安全和防火狀況,一旦影響了其他小業主應有的權益,有可能要面對漫長的訴訟和爭議。
授權轉載:潘焯鴻 Jason P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