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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牌查冊再收緊 須獲車主書面同意 新聞用途須向運輸署長申請

香港政府再次收緊車牌查冊安排,運輸署今(5日)宣布,下周一(8日)起,除非車主本人或獲車主書面同意的人進行指定用途的查冊,否則包括新聞用途的「例外情況」均需要以書面向運輸署長提出申請,並詳列申請人身份和申請理據。有傳媒質疑新規定妨礙新聞自由,署長李頌恩僅稱,要平衡保障車主私隱和「其他人士的需要」。

運輸署今公布一系列電子牌照服務新安排,其中包括申請「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俗稱車牌查冊)的新措施。運輸署稱,由於終審法院早前的裁決,政府決定檢討現有的查冊安排。新規定將在下周一實施,列明只有3類申請可透過「一般情況」取得車牌資料,包括車主本人、獲車主書面同意並用於車主指明用途的人,以及申請人的權益受有關車輛使用權直接影響,並符合7類指定用途(包括買賣、保險、索償、罰款或法律程序等)。

至於新聞等不符合上述7類指定用途的申請,只能用「例外情況」進行申請。申請人須以書面向運輸署長提出申請,不能使用現有的網上系統。而申請時須提交申請人個人資料、申請理據和提供證明文件。運輸署列明,只會信納和批准披露有關車牌資料涉及的公眾利益,大於登記車主私隱權的申請,並會考慮資料只會用於申請人所說明的特定用途,而不會被誤用或濫用。

沿用申請人資料轉交車主安排

另外,運輸署向申請人發出車牌資料後,會沿用現行做法,將申請人的資料和查冊原因,以電郵通知車主。新例又規定申請人須保留與申請相關的證明文件兩年,以備運輸署主動或隨機的查核,確保申請目的與填報相符。

有記者問到新措施會否妨礙新聞自由,運輸署長李頌恩僅強調,署方要在保障車主個人資料私隱,和其他社會人士的實際需要作出平衡,又稱傳媒若認為車牌查冊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可透過「例外情況」機制申請車牌登記冊。另外,有記者問到書面申請所需時間,李頌恩稱,「處理任何申請都希望盡快」,但要視乎個案而定。

系統傍晚起暫停服務

《光傳媒》今午嘗試登入運輸署車牌查冊網上系統,網站顯示明天上午6時至周一上午9時,系統將會進行系統保養而暫停服務。網站又列明,申請時會要求申請人提供個人資料、地址和申請用途,網站又表明會將申請人個人資料告知有關登記車主。另外,申請人在登入系統時,需要使用「智方便」帳戶或數碼證書登入,換言之,須以可識別身份方式登入系統。惟記者於傍晚再次嘗試登入時,系統顯示已暫停服務。

根據《香港01》早前報道,記者曾實測車牌查冊過程,記者申請時需要輸入申請人姓名或機構名稱、電話及地址。當時車主在查冊後約10多小時收到電郵通知,當中列明查冊人名稱、查冊目的和時間。

車牌查冊近年不斷收緊

在2020年,香港電台《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以車牌查冊資料,製作元朗「7.21」襲擊事件調查報導,其後被起訴作出虛假陳述,事件震驚新聞界。由於運輸署車牌查冊系統中,沒有明確提供新聞用途作選項,記者往往只能選擇「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

在2021年,蔡被裁定兩項「明知而作出要項上的虛假陳述」罪名成立,罰款6,000元。她其後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終院去年6月裁定蔡上訴得直,撤銷各項定罪。當時判辭指,沒有理由將真誠的新聞調查排除在「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外。

值得留意的是,港府近年不斷收緊車牌查冊安排,2019年10月,運輸署查冊用途選項由4個減至3個,刪去「其他」選項;在2021年1月,運輸署新增電郵通知車主安排,當有人查車牌時,車主會收到署方電郵通知,當時系統更表明,新安排是讓車主知悉有人獲得其個人資料,「預早作出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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