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氣球節︱羅淑佩:活動一周前會議上清晰向主辦方表示成功審批載客熱氣球的機會微乎其微

本月初舉行的國際熱氣球節演變成「睇放風箏」、「盛事變笑話」。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羅淑佩今(25日)披露,早於活動揭幕前一星期,相關部門已在會議上通知主辦機構,成功審批載客熱氣球的機會「微乎其微」,並建議盡早向外公布及安排退款。羅淑佩稱,日後會考慮除了透過會議和電話,亦會「好清晰用文字去同主辦方去溝通」。

羅淑佩今日出席立法會質詢,交代熱氣球節因未獲發相關牌照而未能安排熱氣球載客,引起市民不滿的詳情。她提到,該活動由私人機構舉辦,主辦方於今年4月通知相關政府部門已承租中環海濱活動空間舉辦熱氣球節,並希望部門能就牌照申請事宜提供協助,至7月8日主辦方向相關部門申請活動所需牌照。

不過,主辦機構在8月20日進行實地熱氣球測試的效果未如理想,顯示存在安全風險。相關部門因此在8月27日與主辦機構會面時,通知對方只可以在成功進行實地熱氣球測試後,才會考慮批准在活動中「展示」熱氣球的所需牌照。

8月27日會議上建議盡早向外公布取消載客 安排退款

至於載客熱氣球,羅淑佩解釋,由於主辦方表示僅能於活動前1至2天再次進行測試,部門在同一天會議上「清晰」向主辦機構表示,基於時間倉猝,載客熱氣球的成功審批機會「微乎其微」,並建議對方盡早向外公布取消載客熱氣球的項目,及為已購票人士安排退款或作其他補償。

直至9月3日,即活動舉辦前一天,主辦機構進行另一次測試,政府相關部門審慎評估後,批准熱氣球在翌日活動中「展示」。

羅淑佩:以後考慮「好清晰用文字去同主辦方去溝通」

羅淑佩直言,經過今次事件,以後會考慮將部門「好認真嘅意見」除了透過會議和電話外,亦要「好清晰用文字去同主辦方去溝通」,「認真寫一個咁樣嘅書面俾佢」,假若主辦機構仍然「想用搏一搏嘅心態」,當局亦「有跡可尋」,可在商品說明、保護消費者方面採取進一步行動。

實政圓桌議員田北辰建議局方設立統一部門,專門對盛事活動的宣傳作審批,舉例要求熱氣球節在宣傳時必須清楚列明要活動前1至2天才知道能否載客,讓消費者自行決定是否「去搏」,認為「如果咁講,基本上呢次就乜嘢問題都無」。羅淑佩回應,「田議員嘅意見我哋可以去研究一下、思考一下係咪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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