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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個國際法律組織關注通緝令 港府:無理攻擊及污衊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國安處)向8名海外港人發出懸紅通緝令一個月,亞太法律協會(LAWASIA)、英聯邦律師協會(Commonwealth Lawyers Association)及香港法治監察等多個國際法律組織,先後發表聲明表示關注港府行動。現任LAWASIA主席及理事、香港律師會前會長彭韻僖「割席」,指聲明不代表其個人觀點。香港政府則譴責外國法律組織的無理攻擊及污衊。

總部位於澳洲的亞太法律協會(LAWASIA)在7月31日發表聲明,除關注港府的懸紅通緝令外,特別提到香港律政司長林定國,早前向香港律師會和香港大律師公會投訴郭榮鏗和任建峰,以及行政長官李家超以「過街老鼠」(street rats)來稱呼包括郭、任等8名被通緝人士。

協會呼籲港府應恪守聯合國對律師工作的保障原則,讓律師在不受恐嚇、阻礙、騷擾或不當干預下履行職務;以及避免使用恐嚇或煽動暴力的語言(to intimidate or may lead to the incitement of violence)。聲明強調,該會將密切關注事件,並且不排除日後派出獨立觀察員了解兩個律師會的調查程序。

亞太法律協會(LAWASIA)現任主席兼理事是香港律師會前會長彭韻僖,有香港報章引述彭韻僖表示,對聲明知情,但內容不代表她的個人意見,又稱在專業團體處理投訴過程中施壓「是令人遺憾,更絕不可鼓勵」。

LAWASIA網頁顯示,其理事會成員來自英國、美國、澳洲和亞洲多個國家和地區,中國成員包括中國法學會辦公室主任尹寶虎。

|英聯邦律師協會:以法律行使非法目的

另外,英聯邦律師協會(CLA)日前亦發表聲明,指8人通緝名單上,連同早前完成法學課程的許智峯,共有3名法律界人士被追捕。聲明指CLA認同國家有權以法律保護人民,但認為香港《國安法》不但嚴苛且具壓迫性(draconian, oppressive),並且是用來針對行使言論和表達自由的人,聲明形容是「以法律行使非法目的之例子」(an example of a law used for unlawful purposes)。

聲明又譴責港府使用煽動性字眼,試圖妖魔化(demonizes)名單上的人,令其可能面對安全風險。CLA促請香港政府履行國際法義務,撤回對8人的懸金和通緝令。

由身處海外香港律師組成的「香港法治監察」昨(1日)亦發表聲明,譴責香港國安處人員在7月20日帶走郭榮鏗家人問話,是與調查無關的公然恐嚇(an overt act of intimidation)。聲明讚揚郭榮鏗和任建峰是堅定支持法治的法律工作者,香港政府基於,二人和平、受人權公約保障的言論而通緝兩人,是侵犯港人應享有的基本權利。該會呼籲全球各地的法律組織聲援二人。

香港政府昨晚(1日)發稿,強烈反對和譴責外國法律界組織,對香港《國安法》和相關部門的行動無理攻擊及污衊。政府發言人指香港《國安法》對罪行界定清晰,又指郭榮鏗和任建峰利用香港大律師及律師的身分,抹黑香港的司法制度及法治、詆毀香港的法官及檢控官,並推動和支持境外對中國及香港,特別是司法和檢控人員作出「制裁」,行為損害司法制度及整體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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