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外勞 |請「售貨員」實招「劏魚工」 工會幹事擔心資訊阻礙本人工人求職

港府前年推出「補充勞工優化計劃」,僱主須先在本地招聘4周而未能聘得合適人手,才可申請招聘外勞。零售、商業及成衣業總工會總幹事張麗霞昨(18日)向傳媒指出,曾親自應徵「售貨員」職位空缺,但發現實際聘請「魚檔工人」,而勞工及福利局其後證實該僱主有參與「補充勞工優化計劃」。張麗霞質疑資訊落差阻礙本地工友求職,勞福局昨回應指,是張麗霞對有關職位的工作安排有誤解。 

張麗霞今(19日)在電台節目中表示,當時留意到招聘廣告要求高,不但工作地點不定,還要「識讀識寫」兩文三語,對職位感到好奇,所以親自陪同工友前往面試。然而,廣告中並沒有列出公司或僱主名稱。事前她曾經兩次詢問勞工處有關招聘公司的資料,勞工處第一次指「唔係好肯定」,第二次則回覆指招聘公司英文名有「seafood」一字,張表示「勞工處有幫手去估,可能係海鮮舖」 。

張麗霞憶述,面試時到達現場難以找到公司負責人,「在場一啲其他檔口都話搵唔到」,最終走進辦公大樓,才有人接待並安排見工。她形容,面試過程公司十分坦白,強調「好難請人」,「因為好多香港人都唔願意做」、「全日都要濕手濕腳」,又要「預咗有少少劏魚都要做」。

面試的過程中,張向公司表達資訊落差會引起誤會,「賣一間衣服係售貨、賣一架車係售貨,賣麵包都係售貨」,公司則回應指「都係差緊個名稱啫」。

張麗霞:係咪誤會就睇下大家點睇

勞工處日前發稿公布措施加強保障本地就業優先,包括周二起獲通過初步甄別並進行4星期本地招聘的申請,須在「互動就業服務」網站刊登職位空缺資料時,展示申請公司名稱、六個月內只限遞交一次申請。

勞工及福利局昨晚又針對張麗霞的指控作出回應,指根據勞工處紀錄,僱主從事海鮮銷售業務,經「補充勞工優化計劃」申請輸入「售貨員」,負責於商場及超級市場賣海鮮;當局已覆檢有關資料,確定申請職位的工作內容,符合「售貨員」的職務範圍,僱主亦重申有關職位毋須劏魚,指張麗霞對申請職位的工作安排有誤解。

張指出,不想爭論事情是否誤會一場,「係咪誤會就睇下大家點睇」,稱自己和工友面試後亦有談及工作需「劏魚」,「兩個都接收到一樣的資訊」。 她又提到,僱主在面試時聲稱網站不能填寫太多內容、不是其本人填寫等說法,反映招聘程序存在問題。

她強調,最近有不少工友反映難以找到合適工作,因此對輸入外勞政策產生憂慮。這次親自陪同工友面試,正是希望以「貼地」方式了解招聘實況,呼籲政府完善政策配套,不希望「工有工搵人,人有人搵工」。 

相關文章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