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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終院同性伴侶案「越俎代庖」 僭越行政立法 何君堯促港府提請人大釋法

立法會議員何君堯繼早前高調反對香港舉辦同樂運動會(Gay Games)後,他再度出擊,昨日(8日)去信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主席周浩鼎,要求委員會討論終審法院早前裁定,港府須在2025年前設承認同性伴侶法律框架的判決。何君堯更指有關裁決牴觸中國《憲法》,促請港府考慮提請人大釋法。

日前炮轟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擔任同運會主禮嘉賓的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昨日(8日)去信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主席周浩鼎,要求將終院頒令港府應制訂承認同性伴侶的替代框架裁決,納入會議議程討論。

何君堯在信中指對終院裁決深感遺憾,又認為是司法機構草率地改變重大公共政策。他認為裁決變相承認海外同性婚姻合法化,「完全顛覆了中華文化和傳統的家庭價值觀」,不符合中國《憲法》第49條有關婚姻和家庭權利的保障;以及中國《民法典》所規定的「一夫一妻制」原則。

指終院「越俎代庖」 僭越行政立法

在信中,何君堯引用中國《國安法》第23條,規定要「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他又指,香港《國安法》規定司法機構有主體責任考慮國家安全,終院「單方面改變了重大的公共政策」,又迫港府要在兩年內設立民事登記制度,「明顯地僭越了行政主導及立法會立法的地位,這種越俎代庖的做法完全是違憲的!」

何君堯促請港府考慮就案件提請人大釋法,並請人大常委會在香港《國安法》頒布後,「重新檢視過往終審法院和上訴庭就LGBTQ+問題所有的決定,研究是否符合憲法及(香港《國安法》)第3條和第8條的要求。」

前民陣召集人岑子杰早前入稟司法覆核,認為香港法律不允許同性婚姻及不承認海外同性婚姻屬違憲。終審法院在今年9月裁定,香港現行法律不承認海外同性婚姻,亦不允許同性婚姻,但裁定港府應提供替代框架去承認同性伴侶關係,法院的聲明於兩年後,即2025年生效。

民建聯陳學鋒稱 刻意鼓吹會扭曲小朋友性向

此外,民建聯副主席兼立法會議員陳學鋒今(9日)在《明報》撰文,指近日「有人將『性小眾』鼓吹成『性大眾』,企圖將『性小眾』普及化」。他認為從香港舉辦同運會引起的爭議,可見「性小眾」普及化純屬錯覺,「維護一男一女婚姻制度,相信是香港大部分人的家庭價值觀」。

他又認為,若社會風氣「刻意鼓吹」性小眾,「最極端情况就是……將大部分原是『性大眾』的小朋友,硬生生地將性向扭曲成『性小眾』,扼殺孩子的天性;又或喜歡標奇立異的小朋友,刻意將自己化身為『性小眾』而在朋輩之間炫耀……做法遠超於建立一個不歧視社會的原意」。

陳學鋒強調民建聯一向奉行及支持香港實行一男一女的一夫一妻婚姻制度,堅決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他更質疑,一旦同性婚姻合法化,勢必破壞家庭倫理觀,反問「日後學校的教科書究竟是教一個家庭有『兩個爸爸』還是『兩個媽媽』?」

學者:既然事在必行 應聚焦如何立法

除了民建聯陳學鋒,《明報》今日同時刊登兩篇分別由港大榮休教授卜約翰(John P. Burns)和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嚴元浩講席教授趙文宗撰寫,有關承認同性伴侶替代框架後續的評論文章。

卜約翰的文章指,根據終審庭的最終裁決,港府須在2025年前完成承認同性伴侶關係的框架。目前港府各部門對待同性婚姻問題各有分歧,部分部門承認或有限度承認海外同婚,部分則不然。卜約翰呼籲港府,與其對待涉及同婚案件「屢敗屢戰」,浪費時間、精神及公帑在訴訟上,不如盡快就禁止基於性取向的歧視提出法案。

趙文宗同樣認為,「既然同性伴侶立法事在必行,亦是時候把焦點放在立法過程及之後。」趙建議,有資源的同志團體,應主動做研究、分析,集思廣益後盡早提出可行草案,「令政府有參考也好,與政府討價還價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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