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人》︱黎智英案對司法運作惹來質疑 前非常任法官:香港法院似乎並未能獨立於中國意志行事

《經濟學人》上周四(21日)以「香港法庭鬧劇:黎智英案令香港司法運作惹來質疑」為題,評論黎智英等國安案件的處理手法,訪問終審法院前海外非常任法官岑耀信(Jonathan Sumption),形容香港法院「似乎並未能獨立於中國意志行事」,並慨嘆「司法任命的光環不再」,「感覺法官已不如過往獨立」。隔日隨即引來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去信駁斥報道歪曲事實、雙重標準。
報道指出,黎智英案已踏入結案陳詞階段,判決可能會在數周或數月內出爐,或有機會判囚終身。當中提到,自2019年反修例運動後,中共推動香港法律改革,以防再度出現動盪,現今就算是和平行動,也會被視為對黨或香港政府的威脅,遭法律打壓。
根據香港美國商會有關會員觀感的定期調查顯示,今年初商界對香港法律制度的信心比2022年大幅增加,並假定政府只會鎖定活躍分子,不會干涉企業。報道形容,《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卻對許多香港人帶來壓迫感,過去常見的大型和平示威如今不復存在,批評政府的聲音也不敢發聲。
國安案件缺乏案例參考 料需數年釐清法律「紅線」
文章同時提到,國安相關法例亦令法院承受沉重壓力,特別是法官缺乏可參考的案例去界定新法的適用範圍。在78宗已審完的國安案件中,幾乎全部罪成,並引發多宗上訴,相信要數年時間才能釐清法律「紅線」。至於當觸及黨利益時,港府或會提請全國人大介入,例如2022年,全國人大允許香港推翻終審法院的裁決,令黎智英的辯護團隊無法聘請海外大律師。
報道認為,對異見的法律打擊,引發對香港司法獨立的疑問。對比美國非政府組織「世界正義工程」的評分,《國安法》實施後,香港「基本權利」的得分由2019年的33位,大幅降至62位, 顯示今非昔比,尤其是過去被允許的異見行為﹐如今卻經常在法院被判刑。有批評者質疑,法官是否暗中收受中國官員指示,令香港法庭與中國法院愈趨近似,即涉及黨利益的案件,結果往往由共產黨而非司法機構決定。
內文提及,中國堅持法官必須「愛國」,接受黨是唯一領導。有法律學者指出,雖然《國安法》要求香港遵守《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但法官們深知,若引用這些原則阻止中共達成目的,只會「以挫敗告終」(end in frustration)。而中共會透過《大公報》和《文匯報》等本地喉舌公開表達立場,將即使是和平的抗議者都會描繪成嚴重的國家罪犯。
前非常任法官:香港法院似乎並未能獨立於中國意志行事
中共插手令終審法院的不安愈積愈多,文章舉例自2022年起,已有5名外籍法官辭任,部分人更明言是出於對「政治環境」的憂慮。曾任英國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岑耀信,在任4年半後辭去香港終審法院職務,他直言在某些北京政府強烈關注的刑事案件,「香港法院似乎並未能獨立於中國意志行事」(the courts were not prepared to operate independently of the wishes of China),該說法在去年中被港府以3,000字長文反駁「完全錯誤、毫無根據」。
岑耀信又憶述一位「非常資深」的法官曾對他說,西方能提供的「只有第二本護照和道德課堂」(the West offers only second passports and moral lectures),「我們不像你有別處可去」(We have nowhere else to go, unlike you),「我們該做甚麼?我們不能對中國展開游擊戰,如果我們嘗試可能會得到更糟的結果,我們只能面對現實」(What are we to do? We are not able to conduct a guerrilla war against China. And if we tried, we’d probably get something worse. We have to face realities.)
報道認為,本港最優秀的律師不願再投身法官工作,無疑令香港司法力量面臨逐步削弱。岑耀信形容,「司法任命的光環不再,感覺法官已不如過往獨立」(A lot of the gloss of a judicial appointment disappeared with the feeling that the judges are no longer as independent as they used to be)。法律學者則透露,新一代法律系學生幾乎記不起6年前的運動,他們「不將2019年與任何正面的事物聯繫起來」(do not associate 2019 with anything positive),「共產黨亦然」(Neither does the Communist Party)。
鄧炳強反駁:歪曲事實、雙重標準
報道刊登後隔日(22日),鄧炳強去信《經濟學人》表明強烈反對,駁斥文章歪曲事實、毫無根據,批評評論虛偽、不負責任、雙重標準。他重申,實施《港區國安法》及時「止暴制亂」,恢復社會穩定,起了關鍵作用。又強調,執法部門「依法執法,依據證據」,嚴格按照法律處理相關人士或團體的行為,不會因其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而有所差別。
相關文章
- 港聞《獨立報》揭英國法官任香港非常任法官薪酬39萬 賀輔明、岑耀信罕有回應反修例裁決2024-06-03
- 港聞國際47人初選案〡國際關注 美國會促制裁港法官 澳政府強烈反對 中國外交部:堅決反對抹黑香港法治2024-05-31
- 港聞國際4澳洲法官仍留任 祈顯義:若港府拒接受法院裁決 就踩到我「紅線」2024-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