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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303個案被罰囚「水飯房」 創5年新高 較前年升2成

懲教署披露,去年有5,303宗懲罰在囚人士隔離囚禁的紀律檢控個案,創5年來新高。中止與其他囚犯交往的個案總數則有879宗,比前年多逾27%。另外,懲教署去年在67宗個案使用「必要武力」,有80名在囚人士及23名懲教人員受傷。而去年59宗囚犯投訴個案中,僅3宗屬於「證明屬實」或「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繼續審核2025-26年度開支預算,新思維議員狄志遠向懲教署提問多條有關監獄管理的問題,包括過去5年,各懲教所及監獄將囚犯囚禁於特別囚室如「水飯房」的數字、囚禁時間分佈及原因等。

保安局回應,2024年有5,303宗紀律檢控個案牽涉在囚人士被判以隔離囚禁作懲罰,比前年4,395宗上升兩成,亦是5年來新高。局方解釋,《監獄規則》賦予懲教署法定權力,就違監獄紀律的在囚人士處以隔離囚禁的懲罰,為期不會超過28天。

去年879宗個案中止與其他在囚人士交往

至於有合理理由相信為維持秩序、紀律或為任何在囚人士的利益,署方可命令中止在囚人士交往。囚犯亦可因個人情況如特殊犯罪背景等理由,主動提出申請,要求中止與其他在囚人士交往。

去年有879宗中止與其他在囚人士交往的個案,比前年多逾27%。署方數據顯示,當中超過八成個案是為維持紀律及秩序,或懷疑在囚人士體內藏有毒品而採取的保安措施,餘下為囚犯本身情況如特殊犯罪背景等理由,而主動提出申請中止與他人交往。中止交往時間方面,362宗個案中止交往72小時至1個月;339宗介乎1至4個月;兩者均為5年新高。

去年67宗個案使用「必要武力」

另一方面,去年涉及懲教人員對在囚人士使用「必要武力」的個案有67宗,較前年回落14%,過程中有80名在囚人士及23名懲教人員受傷。局方重申,懲教人員在制止在囚人士自殘或對抗行為、互相打鬥及襲擊他人等情況下才會使用「必要武力」。

局方又指出,懲教人員一般會配備胡椒泡沫噴劑及伸縮警棍,購入相關裝備的開支及數量屬行動部署細節,不便公開。

狄志遠亦問及各懲教院所內的投訴數字,保安局表示,性質相對嚴重的投訴如涉及職員行為不檢、行政失當等,會轉介懲教署投訴調查組進行全面調查。資料顯示,去年投訴調查組展開
全面調查的個案有59宗,在囚人士提出的投訴有19宗涉及濫用權力;14宗行為不當;13宗使用非必要武力;7宗疏忽職守和6宗紀律行動不公正。

59宗投訴 僅3宗「證明屬實」或「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

值得關注的是,59宗投訴中,僅1宗屬於「證明屬實」和2宗「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若累計過去5年總投訴量共488宗,只有13宗投訴「證明屬實」或「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共有2名懲教助理因涉及相關個案而被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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