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人權服務社報告|中國政府限制人權捍衛者參與聯合國機制 港抗爭者恐遭報復

國際人權服務社今(28日)發表報告,指中國政府限制獨立公民社會人士與人權捍衛者參與聯合國人權機制。報告揭露「中國當局主導的非政府組織」逐漸擴張其影響力,中國政府更對香港、台灣、西藏等地的民權人士進行恐嚇和報復。學者黎恩灝分析由何君堯創辦的組織近年極參與聯合國活動,試圖將港府的人權侵害行為重新包裝為「合法且正當的行動」。

非牟利組織國際人權服務社(International Service for Human Rights)在《健康的社會不應只有一種聲音》報告指出,自2018年以來中國政府廣泛利用其在聯合國人權機制中的席位,大幅推動「中國政府主導的非政府組織」(government-organised NGOs,GONGO)的參與,試圖阻止和威懾獨立非政府組織及人權捍衛者與聯合國接觸,甚至對參與者施加報復。

報告指,中國政府以各種手段,限制獨立公民組織在聯合國人權機制的活動空間,包括人權理事會、特別程序、條約機構及普遍定期審議等機制。報告引用大量數據指出,中國在非政府組織委員會中,濫用延期程序、在人權理事會和中國接受審議期間大規模推動GONGO參與、動用程序手段打壓其他非政府組織發言,甚至阻止他們與外交官會面。

國際人權服務社中國項目經理戴海彥(Raphaël Viana David)表示,中國政府不希望在聯合國出現獨立聲音,意圖規避國際批評、操控論述、干預人權規範的發展,並削弱聯合國機構的獨立性。

報告指出,北京系統性地對參與聯合國人權機制者進行報復,並持續收縮本已有限的公民社會空間。2020至2024年間,中國共提出747項問題,佔所有質詢的18%,2024年更激增至28%。中國至少造成15個非政府組織的申請被長期擱置,時間長達八年以上。

報告特別提到香港、西藏、台灣和澳門,指中國系統性地使用「錯誤述語」描述來自這四個地方的非政府組織,又與「聯合國憲章之友小組」立場相近的成員國合作,推遲處理涉及「敏感」人權議題的非政府組織申請,嚴重影響那些跟北京有不同政治傾向的組織。

學者:何君堯跟其創辦組織積極參與聯合國活動 將港府人權侵害行為重新包裝為「合法且正當」行動

報告舉例,在2019年香港反修例運動期間,多個GONGO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中以「講出真相」為名,企圖令抗爭運動失去正當性,抹黑香港示威者。2020年9月一名中國聯合國協會代表更強烈為《港區國安法》辯護,指實施法例是因為「香港人民在數月恐怖襲擊中悲慘生活」。

一名香港抗爭者在報告中指出,由親北京的香港團體組成的GONGO,在聯合國會議上出現頻率日增,令香港民主捍衛者卻步,不敢親身出席會議和聽證,「因為GONGO成員可能識別他們,以媒體施壓,甚至將其資料通報予當局」。

報告稱自2018年起,中國已有近百個GONGO獲得聯合國認證,這些組織佔據本就極為有限的公民社會空間,取代真正獨立的聲音,並放大北京關於人權的官方敘事,否認並轉移聯合國所記錄的中國人權侵害批評。

美國喬治城大學亞洲法中心研究員黎恩灝分析,GONGO對香港民主捍衛者帶來兩大挑戰:一方面,它們操縱有關港府侵犯人權行為的論述與敘事;另一方面,它們令港人感到沮喪,對聯合國體系日益感到懷疑(grow increasingly cynical towards the UN system)。

他更特別點名由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創辦的「國際公益法律服務協會」(IPLSA),該會獲得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咨商地位,而何是一名親政府人士,曾多次將香港的人權及反威權運動貶斥為「暴亂」和「暴力抗議」。「IPLSA與何君堯均積極參與聯合國平台的活動,試圖將港府的人權侵害行為重新包裝為『合法且正當的行動』」。他強調聯合國決定授予IPLSA咨商地位,使許多關注香港人權的民權人士感到深受打擊,亦引發了對聯合國體系公信力的關注。

中國以國安為由 對民權倡導者進行報復 三分二為女性

報告續指,GONGO會進行恐嚇與報復行為,「聯合國秘書長報復行為年度報告」在2010至2024年間,共記錄41宗涉及中國政府的報復案件,且全部未獲解決。受害者多為來自香港、維吾爾、西藏的民主倡議人士,或推動嚴重人權侵害問責的倡導者,其中超過三分之二為女性。

這些報復行為常以國安為由,具有懲罰性質,意在產生寒蟬效應,包括在聯合國場地內外進行監控及騷擾、在聯合國會議中抹黑行動者、限制出境,甚至針對其家屬進行打壓。「聯合國秘書長報復行為年度報告」顯示,隨着香港實施更為嚴苛的《港區國安法》,自我審查現象加劇,27%的案件因擔心後續報復而採匿名處理。

港人憂被報復 「外國勢力」定義含糊 不敢踏入聯合國場地

另一名香港抗爭者在報告中表示,尤其是仍身處香港的抗爭者,愈來愈不願意跟聯合國系統接觸,因為擔心在《國安法》下會遭到報復,「香港政府至今仍未有釐清,與聯合國接觸是否構成『與外國勢力勾結』,留下了一個灰色地帶,許多人將此視為潛在的法律風險。大多數人選擇謹慎行事,避免任何可能被視為政治敏感的行為」。

他續指,隨着愈來愈香港抗爭者在海外遭到恐嚇和騷擾,例如跟蹤和網上威脅,即使在日內瓦(聯合國歐洲總部),也會特別警覺人身安全,「由於對聯合國登記系統的安全性缺乏信任,擔心在大樓內被中國特務識別,許多人變得人愈來愈不願意踏入聯合國場地」。

黎恩灝指出,自2023年以來,港府已對至少19名人權捍衛者發出懸紅通緝令,當中很多人多年以來積極參與聯合國人權機制,「這種集體懲罰的威脅,進一步加劇了在港與海外香港團體的風險」。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圖爾克(Volker Türk)去年亦曾對香港實施《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表示關注,指該法對「境外勢力」詮釋廣泛,阻嚇港人及人權組織與聯合國接觸,條例可被任意使用打壓言論自由、針對異見人士、公民社會行動者及人權捍衛者。

他表示這些行為嚴重破壞聯合國人權機制的公正與效能,並為其他趨向威權的國家立下惡劣先例。國際人權服務社戴海彥則指出,聯合國及其會員國現在必須採取果斷行動與必要改革,「防止任何強權勢力,無論是習近平領導的中國、普京領導的俄羅斯,或特朗普領導的美國,借助其外交影響力,為自身利益改寫國際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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