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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葉錦龍.區議會加速去民主化 增選委員制度落實政治酬庸

港共政府昨(25日)公布向18區區議會委任共163名增選委員加入各區不同委員會,其中包括24名在「自稱區議會選舉」中落敗的候選人。我們可以見到的是,曾經為民主選舉而生的區議會,已經逐漸變成由香港政府「話晒事」的「區議會」,而且情況變得愈來愈差。

增選委員制度曾根據區議會會議常規,可由一名議員推薦及最少一名議員和議下,得大會同意,委任市民進入區議會議事,獲委任人士擁有委員會內投票權。這些增選委員的委任在2020年的區議會中,大部分都被凍結,或以修改常規形式被廢除,又或在限制投票權的情況下以「專家委員」等名稱留存,但都不含投票權。

以往增選委員不斷被民主派議員批評為反民主制度,因為在當年親中派佔優的議會中,親中派往往會以人數優勢,在委員會以增選委員拉開和民主派的票數差距。而且增選委員在未經民主程序的選舉下,能在區議會委員會內擁有和選舉產生的議員同等權利,亦不合理。

〡原可為議會提供外部專業意見

當然,我們亦不能忽視增選委員制度為議會帶來的外部刺激,但前提是在議會仍然有合法性及能稱為議會的情況下。以往的增選委員制度,可以為議會帶來議員外的外部專業意見。由於這些委員仍然由議員委任,雖然欠缺民主成份,仍能為議會帶來除政治家以外的意見。例如有區議會曾委任資深文創業界人士為「文化康樂委員會」專家委員,為議會提供意見。增選委員制度亦有培育政治人才的貢獻,透過增選委員制度,一些未參與過政府架構的專業人士或社區人士,可以嘗試到議會議事的經驗,加深他們對議會制度的認識,從而考慮加強對政治的參與。

但以上的優點,除了不能夠完全為增選委員制度的非民主辯護,更不用說以此支持香港政府強行修改議事規則,把議員透過議會任命委員的權力轉交政府。

這次港共政府透過建議修改議事規則,再讓各區自稱議員去通過這些規則,以從各區議會褫奪權力的行為,無疑是對地方行政及憲制基礎的區議會的一次政變行為。

〡區議會佔選委會席位 非單純「諮詢機構」

區議會在成立後根據民意及政制改革進程,逐步成為一個擁有憲政權力的民主組織。無論是在1995年直選中,在立法會內的全十席由區議會議員互選的選舉委員會委員,還是在2000年後,在選舉委員會佔10%的區議會選區的選舉委員會委員,均證明區議會絕不是港共政府及中共所指的單純「諮詢機構」。

加上在區議會條例中擁有附屬法例人格的會議常規,在區議會成立40年以來,透過一代一代的議員以符合該區文化及該議會的民主程序,無論在會議形式或是程序上,都有大大小小的分別。例如各區對於會議記錄的詳細程度均有不同要求,或對不同活動的要求指標也不一樣(如所有中西區區議會活動都要展示「本活動禁止吸煙」指示)。港共政府以建議範本形式去強制各區交出權力,是破壞區議會作為民主機構的根基,及區議會發展40年的民主成果。

而且在增選委員的委任中,由政府民政處主導的委員委任,其中包含了不少在自稱「100%愛国者」的自封區議會選舉中,仍未能當選的「敗軍之將」,明顯有着在敗選後仍然能夠某程度上參與政府公職的政治酬庸之嫌。加上在增選委員委任的同時,港共政府也把區議會委員會的會議紀錄,過往明記發言委員姓名的做法,改為與其他諮詢委員會一樣,以不具名方式簡錄委員發言。以上行為等同將區議會的委員會,降格為與其他民政處諮詢委員會同級,如分區委員會等。

〡淪「橡皮圖章」 民主的倒退

港共政府這樣的舉措,可以看出他們是在逐步地借着區議會40年來民主化過程中賺回來的民望,去走回在以前委任制仍然存在的區議會中,為政府護航的「橡皮圖章」的功效。這是顯然而見的民主倒退。我們已經鮮有見到區議會討論議題時,議員能真正代表市民聲音向政府說出反對意見,更不用說要透明地看到區議會、關愛隊、三會等等政府爪牙,以公職人士及公帑所作出的行為的問責。

缺乏民意認受性的港共政權,企圖借助區議會這一個曾經的民主象徵,去繼續維持他們所謂的「由治及興」的假象,終有一日會被全球的香港公民唾棄,被釘在在香港歷史的恥辱柱上。

(筆者為香港公民代表會議亞太委員會召集人、第六屆中西區區議會議員、及東京大學大學院綜合文化研究科地域文化研究碩士生,主要研究東亞政治、地方行政及香港區議會)

授權轉載:葉錦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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