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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監察:香港新聞自由另一黑暗日子 國際特赦組織:新聞自由棺材上的另一根釘

《立場新聞》案被告遭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香港新聞自由再受打擊。人權組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今(29日)發表聲明,形容是「香港新聞自由另一黑暗日子」。香港監察贊助人、前港督彭定康稱,政治評論被裁定違反國家安全,香港新聞自由進一步惡化。

人權組織「香港監察」聲明稱,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判罪成,是97年主權移交以來,首批被判有罪的記者,並將面臨監禁。聲明形容是「香港新聞自由史上另一黑暗日子」(another dark milestone for press freedom in the city)。

聲明提到,《立場新聞》曾是香港僅存的獨立、支持民主的中文媒體之一。《立場》被關閉,反映政權不再容許香港有任何形式的異議和批評,儘管《基本法》保障新聞自由,但裁決顯示香港新聞自由正被瓦解,情況令人擔憂(demonstrating the ongoing and deeply concerning dismantling of the free press in Hong Kong)。

聲明引述鍾沛權在審訊時指,從未想過從事新聞工作會招致煽動叛亂的指控,認為政府「如果香港真正維護《基本法》和《人權法案》賦予的言論自由空間,這些文章就可以發表」。

香港監察贊助人、前港督彭定康認為,鍾沛權和林紹桐履行其新聞工作者職責而被判有罪,是香港新聞自由黑暗的一天。他稱發表政治評論被裁定違反國家安全,這種毫無根據的指控(baseless allegations)反映香港新聞自由進一步惡化(a further sinister turn for media freedom in Hong Kong)。

彭定康促請國際社會繼續關注香港的新聞自由狀況,並要求港府立即釋放所有在囚記者,包括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

國際特赦組織:新聞自由棺材上的另一根釘

多個人權組織和傳媒機構亦關注裁決,「國際特赦組織」中國區主任Sarah Brooks認為,《立場》兩名編輯只是履行合法的新聞工作,形容判決令人沮喪,是「香港新聞自由棺材上的另一根釘」(This dismaying verdict is one more nail in the coffin for press freedom in Hong Kong.)。

「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 IPAC)在社交平台X貼文,指新聞自由受香港《基本法》和國際人權公約保障。這次審訊在沒有陪審團下進行,表明香港當局將毫不猶豫地利用法律作為打壓工具,亦是對國際社會和商界發出明確信號,表明香港不再是一個奉行普通法的地區。

IPAC的聲明又指,發表批評政府的評論會被裁定煽動,對從事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和其他正常商業運作的人來說,影響深遠。另外,聲明又讚揚鍾沛權和林紹桐的勇氣。

《紐約時報》:凸顯新聞自由受創程度

《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表示,裁決凸顯香港的新聞自由受創程度。報道又指,為了生存,現時香港新聞從業員已自我審查,一些外國新聞機構亦已撤離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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