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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蕭思江入稟高院 指美國會議員提《香港制裁法》妨礙司法公正 促全民有權拘捕5人

美國國會跨黨派議員於本月1日提出《香港制裁法》,要求制裁49名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及刑事檢控專員等。繼港府及司法機構連日來強烈譴責後,「華孝有限公司」上周五(10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宣告提出議案的議員涉妨礙司法公正及藐視法庭,頒令不止警察而是「任何人」都可在港拘捕5人。CFHK政策和倡議專員許穎婷向《光傳媒》表示,港府及其喉舌反應愈大,證明《香港制裁法》對其管治有基礎性的影響;美籍律師Samuel Bickett則指出,是警察而非法院頒發逮捕令,更不存在法庭命令允許公民逮捕的情況。

根據入稟狀,原告「華孝有限公司」(Sino Moral Limited)自稱為「香港一個與政治及社會活動相關機構」,並以「港人民權民生黨」名義活動,由「蕭氏律師事務所」代入稟。據《法庭線》報道,「蕭氏律師事務所」獨營執業者為蕭思江,蕭曾以「港人民權民生黨」主席名義活動。

入稟狀指,3名美國眾議員Young Kim、John Curtis和Jim McGovern於本月1日在美國提出香港制裁法》(Hong Kong Sanctions Act),制裁包括香港律政司、警務處長、刑事檢控專員和《國安法》指定法官在內的49人。兩名議員Dan Sullivan、Jeff Merkley則支持《香港制裁法》。原告認為《香港制裁法》向香港司法制度施壓,涉構成妨礙司法公正和藐視法庭,而任何人皆可拘捕5名被告。

美國會議員回應入稟

眾議員John Curtis今天發聲明回應蕭思江的入稟,指自己在過去幾年,親眼目睹香港的自由被摧毀,「現在,親中律師呼籲逮捕我和我的國會同事,只因我們揭露了香港人權惡化的事實」。聲明指出,對於那些試圖壓制他支持香港爭取自由和民主的人,自己「絕不會被恐嚇或沉默」(I will not be bullied or silenced.)

促成法案的組織之一、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CFHK)政策和倡議專員許穎婷向《光傳媒》指出,據她了解,全民拘捕權並不存在於香港法例內,法庭亦無任何權力賦予全民拘捕權。「我認為蕭思江律師這樣做是『搵嘢嚟搞』,無論他是想吸引注意力也好,想表忠也好,都不會對法案的通過有所影響」。她表示,對通過法案有足夠信心。

她認為,港府及其喉舌反應愈大,證明《香港制裁法》對其管治有基礎性的影響,「事實上,香港司法機關已成為政權用作鎮壓的工具,剷除了整個公民社會的異見聲音,這條法案明顯捉住了他們要害」。她強調,華府近年持續關注中共的跨境鎮壓問題,而這法案正好展現他們於這方面的取態。

曾被判襲警罪成入獄的美籍律師Samuel Bickett則認為,這並非一場嚴肅的訴訟,他向《光傳媒》指出,蕭思江長期以來一直入稟毫無成功機會的離奇案件(This man has a long history of filing bizarre cases with no chance of success.)他指出頒發逮捕令的是警察,而非法院,更不存在法庭命令允許公民逮捕的情況,「法院不會認真對待此入稟,很快就會被駁回」。

曾入稟多宗政治事件 涉戴耀廷、游蕙禎、陳同佳

翻查資料,《光傳媒》發現華孝有限公司曾就多宗政治事件入稟,2021年該公司入稟高等法院,指香港對「陳同佳案件」有司法管轄權,要求法庭宣告香港律政司有權控告陳同佳謀殺罪。2018年入稟指戴耀廷於台灣發表鼓吹「港獨」言論,應被視為主動放棄中國國籍,及不可領取特區護照,並要求入境處收回戴的護照。

2016年時任立法會議員游蕙禎於宣誓時讀出「支那」字眼,翌年華孝有限公司入稟高院提司法覆核,指平等機會委員會決定不再跟進游於宣誓時的「辱國事件」,有關決定是越權亦未履行責任,要求法庭裁定有關決定違反職責,並下令平機會重新審議。入稟狀指游於宣誓時的用詞侮辱中國或中國人,而游當時是立法會議員,其行為涉違反《種族歧視條例》。

2007年組港人民權民生黨 蕭思江競選跳「飯碗必勝舞」

由華孝有限公司負責營運的「港人民權民生黨」於2007年成立,主席為律師蕭思江。該黨派出蕭思江參選2007年立法會港島地方選區補選,僅得613票,敗給得票17萬的陳方安生。當年參選,蕭與助選團隊曾於《香港電台》節目中大跳「飯碗必勝舞」,指民以食為天,最緊要是飯碗。片段所見,蕭跟團隊高舉飯碗,向前走三步,然後大叫「勝利」,先後朝四個方向均是如此跳,蕭指此舞喻意港人「大食四方」。

2007年蕭思江及其競選團隊於港台節目中跳「飯碗必勝舞」,惟最終落敗。

2008年,蕭參與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最終未能當選任何職位。同年9月,蕭競選新界東立法會選舉,以0.31%得票落敗。2012年蕭捲土重來,參選立法會並轉戰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得票6.44%落敗,這次參選,蕭不再跳「飯碗必勝舞」,而是改以「打功夫」喻意打入議會。2015年蕭以獨立候選人身份,參選灣仔區議會樂活選區,敗給謝偉俊。

蕭思江於1974年加入香港廉政公署,成為首批調查員之一,後來任職律政署檢察官,於律政署工作13年後轉投商界,並於2007年組黨。據「香港律師會」網頁顯示,蕭於1983年在香港成為執業律師,為「蕭氏律師事務所」獨營執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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