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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總理訪華前夕 47人案澳籍港人吳政亨信件:甚麼時候能回去澳洲?

民主派初選47人案澳洲籍港人吳政亨還柙至今逾2年半,《澳洲廣播公司》(ABC)今(30日)報道他在獄中寄出的信件內容。吳慨嘆牢獄的生活讓他精神上受到「無盡的無聊」折磨,他想念家人和朋友,又問「我甚麼時候能回到澳洲?」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澳洲總監Daniela Gavshon指,澳洲總理阿爾巴尼斯(Anthony Albanese)下月初訪華時,應幫助吳政亨,向北京要求撤銷對他的指控。

《澳洲廣播公司》透過一位與吳政亨有密切關係人,取得吳在獄中寄出的信件。他慨嘆被還柙期間受到的精神折磨,「監獄裏的生活是一種折磨,與其說是身體上的折磨,不如說它讓你在精神上受到無盡的無聊(unending boredom)折磨」。

他在信中自稱悉尼人(Sydneysider),指自己的思緒不斷飄回澳洲,那個由他13歲以來就稱為家的地方,「我想念帕丁頓(Paddington)的週末市場;我想念在新鎮(Newtown)漫遊尋找便宜貨,或偶爾在那裏看獨立電影時的文藝氛圍……但最重要的是,我最想念的是澳洲的人們」。

吳政亨在信中稱,他不僅想念澳洲家人和朋友,也想念在巴士站隨機與路人的對話,「而誰知道呢?也許我只是想念朋友們稱呼我為bogan(澳洲俚語,指粗魯或沒教養的人)的時候」。他又問到:「如果有機會的話,我甚麼時候能回到澳洲呢?」

吳政亨:不認罪是一生最大挑戰

今年45歲的吳政亨是47人案中唯一無黨派的被告,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2020年初被捕後還柙至今。控方案情指他是民主派初選「組織者」之一,在報章及社交媒體發起「三投三不投」聯署宣傳泛民初選,他選擇不認罪。根據香港《國安法》,一旦罪成可能面臨最高終身監禁的刑罰。

《澳洲廣播公司》引述吳政亨去年寄給朋友的信件內容,他形容不認罪是一生中最大的挑戰,「我是否認為自己犯了罪?不,我絕對不這麼認為(Do I think I have committed a crime? No, I absolutely do not think so.)」。

他在信中稱,「我恐懼,但我不退縮(I am afraid, but I will not retreat.)」。

領事探訪遭拒絕

《澳洲廣播公司》報道指,吳政亨童年從香港移居澳洲並成為澳洲公民,返港居住了15年後被捕。作為澳籍港人,澳洲當局被拒透過「領事探訪」接觸他,因為根據中國的國籍法下,不承認雙重國籍,而吳被認為是中國公民。

按香港入境處的規定,「凡具有中國血統的香港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國領土(含香港)者,不論其是否持有外國護照,都是中國公民」。換言之,個人除非放棄中國國籍並獲入境處批准,否則無法獲得外國國家的領事保護。

人權觀察澳洲分部總監Daniela Gavshon指,吳政亨是澳洲公民,澳洲政府應堅持他獲得領事探訪得權利,而澳洲總理阿爾巴尼斯訪華時,應當向中國政府施加壓力,要求撤銷對吳政亨的指控並釋放他。

阿爾巴尼斯預計在11月4日起訪華三日,澳洲港人組織「澳港聯Australia-Hong Kong Link」今日發表致阿爾巴尼斯及外交部長黃英賢的公開信,信中呼籲總理重建與中國的外交和經濟關係時,「懇請您別忘了為人權問題發聲……會見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時,提出對吳政亨先生的關注,並要求給予他領事探訪權、人道對待和公平審訊」。

澳港聯形容,吳政亨在澳洲受教育,大學畢業後取得澳洲公民後,在香港從事金融專業工作,奉公守法,是一個良好的公民,懇請總理和外交部長與中國建立新的外交關係時,將人權問題放在議程的前列,「這不僅是對澳洲公民吳政亨和其他被拘留人士的基本人權負責,也是對捍衛全球自由、公義和民主原則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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