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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半年提72次移除要求創新高 Google未刪The Hong Konger紀錄片及《願榮光》

Google發表最新一份《資訊公開報告》,披露今年上半年港府共提出72次移除內容要求,是2011年有紀錄以來最多。當中46次由警方提出,包括要求移除5條YouTube有關入獄社運人士的紀錄片《The Hong Konger》(香港人),以及2條《願榮光歸香港》歌曲相關的影片。報告指,Google未有應警方要求移除該兩項內容。

Google近日發表最新一份《資訊公開報告》(Transparency Report),披露港府在上半年共提出72次移除內容要求,有46次由港警提出,佔當中64%。72次移除要求共涉及164項資料,包括YouTube影片(35項)、網頁搜尋(36項)、Blogger(23項)等,當中有101項資料由警方提出,佔總數的62%。

報告指,72次移除要求中,3次移除理由與「國家安全」有關;其他原因包括隱私權和安全性(24次)、冒用他人身份(18次)、欺詐(16次)等。

而Google最終應政府部門要求,指因政策或法律規定,共移除82項資料,佔164項資料的50%;有22項資料Google未有採取任何行動,約佔13%。另有41項,即25%已自行移除或「找不到內容」。

要求移除《The Hong Konger》《願榮光》 Google未應允

報告披露,今年4月,香港警方向Google提出的要求,指有5條有關入獄社運人士的紀錄片《The Hong Konger》(香港人),內容具煽動性,涉違反香港《刑事罪行條例》。加上香港法院正審理該案,影片構成刑事藐視法庭罪,要求Google移除該5條在YouTube的影片。不過,Google並沒有應要求移除影片。

另外,今年3月,香港警方提出,2條YouTube影片誤將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當作國歌在一場運動賽事上播放,警方指內容屬於蓄意侮辱國歌行為,要求移除。Google同樣沒有移除。

此外,今年5月警方又要求Google移除1個在雲端硬碟(google drive)的連結表單,該連結表單,涉嫌鼓勵參與者提供歌唱《願榮光歸香港》的影片,用於製作合輯影片。香港警方聲稱該內容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有關,涉違反香港《國安法》。Google同樣沒有移除該雲端硬碟內容。

美智庫上載5黎智英紀錄片

報告並沒有披露警方要求移除涉事紀錄片的影片連結,目前以「The Hong Konger」在YouTube上搜尋,會找到有關《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紀錄片。該片名為《香港人:黎智英為自由奮戰》(The Hong Konger: Jimmy Lai’s Extraordinary Struggle for Freedom),由美國智庫「阿克頓學院」(Acton Institute)上載。該片全長1小時14分鐘,阿克頓學院上載了繁簡體中文、英文、西班牙和葡萄牙文等5個版本的影片。

翻查資料,自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港府要求Google移除內容數目持續上升,由2020年下半年提出6個要求,逐步上升至2022年上半年的31個,和下半年的56個。至今年上半年升至72個,創有紀錄以來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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