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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投訴郭榮鏗、任建峰|李家超:過街老鼠,避之則吉 律師會陳澤銘:投訴未成立前,涉及人士都是清白】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昨(10日)向大律師公會和律師會投訴,指被通緝的海外港人郭榮鏗和任建峰專業失當。律師會確認收到對一名律師的投訴,會長陳澤銘強調,投訴個案未成立前,涉及的人士都是清白。特首李家超今(11日)出席行政會議前重申,8名被通緝人士是「過街老鼠」,會用盡方法緝捕8人。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昨分別向大律師公會和律師會投訴,指前立法會議員、大律師郭榮鏗和前法政匯思召集人、律師任建峰,抹黑香港的司法制度及法治、詆毀香港的法官及檢控官,及推動和支持境外對中國和香港的制裁。林定國又指兩人「利用作為香港大律師及律師的身分,企圖增加其可信性及權威性」。有關行為損害香港的司法制度,有違大律師及律師的基本操守,行為極為不當。林要求兩律師會跟進。

香港律師會確認收到對一名律師的投訴。該會會長陳澤銘向傳媒表示,基於保密原則,不會透露個案涉及人士的身分和內容,強調投訴個案未成立前,涉及的人士都是清白。陳澤銘又指,有既定程序處理投訴,但這次投訴涉及《國安法》,以往從未處理過,現階段無法估計處理時間要多久,加上個案涉及人士可能不在本地,溝通上需花更多時間。

陳澤銘又指,香港律師會是獨立的專業團體,根據守則及《法律執業者條例》對會員操守作出監管,但權力並不包括除牌,一旦涉及除牌,要靠獨立律師審裁組處理。

根據《法律執業者條例》及其附屬條例,兩律師會須檢視投訴,並研究是否需要將個案交由獨立的「大律師紀律審裁組」或「律師紀律審裁組」展開紀律聆訊,再視乎案件內容,決定是否需作出處分。

翻查資料,前立法會議員、大律師陳淑莊於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涉「煽惑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成,被判囚8個月,緩刑兩年。大律師公會今年4月向會員發出通告,指「大律師紀律審裁組」裁定其行為或致大律師職業名聲受損,已下令譴責陳淑莊,陳須向大律師公會支付14萬元訟費。

特首李家超今出席行政會議前見傳媒,他再次指8名被通緝人士是「過街老鼠,避之則吉」,又重申會用盡所有方法追捕和調查案件,「包括任何資金援助、其他方式協助,更加會追究幕後支撐佢、甚至控制佢的力量」。他稱調查細節不能公開,但「目前警方已收到一些資料」。

律師會前會長、法律界立法會議員林新強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就算郭榮鏗和任建峰不回港,未能展開刑事檢控程序,律師會仍可展開調查,檢視他們曾向美國國會發出的文章,有否涉及煽動等。林新強預計由律師會理事會同意、再由紀律審裁組調查,過程需時約兩年。他又預料律師會未有遙距聆訊,兩人要回港才能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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