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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鄒幸彤申海外證人視像作供被拒 周鋒鎖指不公正 高志活願親自來港作證

支聯會及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法官早前拒絕鄒申請傳召5名海外證人以視像作供。證人之一周鋒鎖向《光傳媒》指出,法庭拒絕自己視像作供「非常不公正」,5年前曾被拒入境的他表示,明年會嘗試親自來港作供。丹麥藝術家高志活則指23條立法新增條例,不容許國安案件證人進行網上作供,明顯針對此案。

鄒幸彤早前在庭上透露,欲傳召5名海外證人以視像作供,包括美國著名政治及社會學教授戴蒙德(Larry Diamond)、中國民運人士吾爾開希、周鋒鎖及方政,以及關注中國人權的丹麥藝術家高志活(Jens Galschiøt)。

周鋒鎖:感謝支聯會多年來為六四受害者追求公義 明年會親自來港作證

八九民運人士周鋒鎖指出,香港法庭拒絕自己以視像作證,做法非常不公正,「香港現在是『紅色恐怖』,人人自危,我們作為瞭解中共的人,最有資格將他們(中共)的事實說出來,拒絕我們作證是不公正的!因為在香港人人自危的情況下,作證的人難免被牽扯到」。

他亦透露,曾於2019年6月30日嘗試入境香港,欲參與七一遊行,卻在香港機場被拒絕入境。五年後的今天會否有改變,他不敢說,但希望法庭能給他機會,讓他來港為鄒幸彤作證,更表示明年5月會再次嘗試入境香港,親自為支聯會案作供。

作為八九民運人士,六四對他來說,是一生中最重要的大事件,「對全世界和中國很重要,決定中國後來的走向,中共選擇屠殺和平的抗議者,受害者一直蒙冤」。他表示很感謝支聯會過去多年在香港舉辦燭光晚會,「堅持為受害者追求公義,是非常了不起的事情」。

他又指六四事件受害者家屬如「天安門母親」群組,都對支聯會非常感謝,每年六四維園的燭光晚會,更是不少中國人嚮往的事情,「是靠支聯會的堅持和努力」。

至於對鄒幸彤印象,他盛讚鄒是後起之秀,非常了不起,尤其是六四事件時她年紀還很小,「在近年最艱難的時刻,尤其是《國安法》實施後、港人面對鎮壓之時,她的表現令人敬佩,面臨具大威脅仍能堅守公義」。他憶述,跟鄒幸彤最後一次在公共場合見面,是2021年一個由民運人士舉辦的網上六四紀念活動,鄒就在活動幾個小時後被捕。

高志活:若我在港被捕或可製造輿論和引起注意 我們永遠不應忘記在香港發生的事情

「國殤之柱」創作者、丹麥藝術家高志活指出,23條立法新增條例,不容許國安案件證人進行網上作供,明顯針對支聯會案,「不准許我們網上作供,我就親身來港,難道他們可以阻止我?」

去年8月,有傳媒引述消息指國安處已對高志活制定拘捕行動,高及後去信港府、保安局和國安處,要求對方澄清消息是否屬實。保安局長鄧炳強當時回應,指不評論個別事件,僅稱「如果有人寫信畀我,例如一啲賊問『我係咪被通緝呀?我嚟你會唔會拉我呀?』我係唔會答㗎,我唔會話畀個賊聽我拉你㗎嘛」。

被問到入境香港為支聯會案作供,會否擔心被捕,高志活表示自己虧欠案中在囚各人(I owe these people in jail),「我要來港,說出自己的見證,我是自由身但他們都在獄中!」他更指自己出發來港前,會跟歐洲議會議員及丹麥政府官員會面, 「若我在港被捕,或可製造輿論和引起注意,我們永遠不應忘記在香港發生的事情」。

他強調支聯會案中各人是「自由捍衛者」,認為自己和國際社會應支持他們,「我會選擇冒這個風險,我做了甚麼事?我只是一個藝術家!」

法律學者黎思灝指 國安委決定不批Timothy Owen工作簽證 鄒提視像作供做法合理

倫敦大學亞非學院法律哲學博士、美國喬治城大學亞洲法中心研究員黎恩灝指出,5名海外證人中,部分是曾經參與八九民運的人士,他們有第一手見證,其他則是知名的政治學學者,以及關注中國人權的人士,「他們對八九民運、中國政治和人權的了解,的確是專家,他們不能作供,當然會令法庭在審訊過程無法獲得這些專業和具親身經歷的觀點」。

至於法庭拒絕5人以視像形式作供後,鄒幸彤會否再申請其他證人參與,黎恩灝認為仍是未知之數,因法庭未頒布書面裁決,故未能預計鄒或案中其他被告會否有後續或跟進行動。

黎續指,從現實角度來看,即使這些海外證人願意來港作供,港府亦未必批准他們入境,過去有不少例子如知名學者和記者被拒入境本港,而入境處不需要提供理由。「較早時,入境處拒絕向黎智英屬意的英國御用大律師Timothy Owen批出工作簽證,後來得悉這是國安委的決定,法庭需要遵從,因此(鄒幸彤)提出視像作供的做法很合理」。

早於23條立法前已申請證人視像作供 鄒指修例針對其本人

鄒陳詞指,國安案與非國安案存在差別待遇,她早於本年1月已提出有辯方證人身處海外,望申請視像作供,當時《基本法》23條尚未立法。23條立法則修改了《刑事訴訟程序條例》,新增涉國安案件中,「法庭不得准許海外國安案證人藉電視直播向法庭提供證據」的規定。鄒認為就立法時序而言,修例是針對她本人。

鄒又指出,控方稱修例是為了排除證人被騷擾和證據被干預,惟相關情況能出現於任何案件,國安案不一定有較大風險。她舉例指,跨國毒品案件和巴士背椅上寫口號的煽動案,毒品案作供的證人,受滋騷擾的機會肯定比後者大,質疑法庭只有酌情權處理前者視像作供申請。

她續指,在尋找證人的情況剛好跟政府的假設相反,指最大的干預來自本地而非海外,有人想探訪她卻被拒入境,而在港證人往往由因社會環境,無法安心作供,甚至懼怕作供會被針對和打壓。相反,海外證人才能毫無包袱作供,陳述其真實經歷。

5名鄒欲傳召的證人中,除著名學者戴蒙德外,其餘4人均曾被港府拒絕入境或被中國政府拒發簽證。

支聯會案被告包括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本案預定於明年5月開審,3人於2021年9月被起訴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李及鄒至今已還押逾1,100天。何俊仁一度於2022年8月獲高院批准保釋,其後被指違反條件,去年3月再次被捕,並撤銷保釋,至今共還押逾90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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