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中國維權人士台灣「跳機」盼到第三國 今早被遣返馬來西亞
三名中國維權人士田永德、韋亞妮和黃星星早前逃離中國前往泰國,前日(1月30日)從馬來西亞飛抵台灣,原擬搭機飛往北京,最終決定「跳機」滯留台灣桃園機場。韋亞妮今(2月1日)午向《光傳媒》透露,他們三人已被台灣當局遣返回馬來西亞,直斥「台灣移民署騙我!」台灣移民署則回覆傳媒指,旅客到台轉機如未前往下一個目的地,並且未具備入境台灣有效簽證或許可,將依國際航空慣例和台灣現有法例,立刻遣返往上一航點。
韋亞妮向《光傳媒》表示,他們三人昨日早上8時在桃園國際機場向職員求助:「我們是來向台灣政府求助的,不是來台灣申請難民的,希望你們(台灣政府)幫助我,因為我在中國被迫害坐牢十年八個月。我想去西方的國家,但是我沒簽證走不了,想向你們求助可不可以?」
三人今早被遣返吉隆坡,韋亞妮直斥「台灣移民署騙我!」
她在受訪時難掩憤怒,指台灣移民署說會協助調查,並要求三人配合。她的護照和手機後來被沒收,被帶到一間房內接受調查。至今早,他們被移送到其他地方,「他們跟我們說走走走,我們去其他地方。結果就把我們排上吉隆坡的飛機!」
記者跟韋亞妮今早一度失去聯絡,至下午約4時終於聯繫上,她透露自己已被遣返吉隆坡:「現在還我手機了,但還扣着我的護照和難民卡!」她坦言不知道吉隆坡機場職員為何扣起自己的護照和難民卡,更對被遣返中國感到恐懼:「有可能他們把我遣送到中國也不一定!」韋亞妮指與吉隆坡機場職員多番交涉和對質後,對方最終把護照和難民卡交還給她。
三人「跳機」滯留台灣機場 曾發文向媒體求助
據《美國之音》早前報道,三人表示,如返回中國恐有入獄風險,希望台灣政府同意他們暫時停留直至前往第三地。但有學者指出,台灣並沒有和另一國家簽署政治庇護的引渡條例和法規。
來自內蒙古的田永德是《零八憲章》第一期簽署人,逃往泰國後發現當地不安全,故決定在台灣「跳機」等待美國簽證。而來自廣西省的韋亞妮,曾因協助維權上訪申訴而入獄,帶着着兒子黃星星逃往泰國,返回中國前選擇在台灣「跳機」。三名中國維權人士在泰國認識,同樣在逗留期間取得聯合國臨時難民證,並相約「跳機」。他們的終極目標是到美國或荷蘭尋求庇護。
1月30日,田永德在社交平台上發表貼文:「弟兄們,我在台灣跳機了」。他在機場發佈影片求助,他在片中說:「我是田永德,《零八憲章》第一期簽署人、獨立中文筆會會員、民主黨成員、人權捍衛者,因為長年遭受迫害,不得已來到泰國。因為在泰國感覺到不安全,來到感覺相對安全的台灣,我的目的是到美國」。他強調不是「給台灣找麻煩」,因自己無法取得美國簽證,去不了美國,所以「只能在台灣暫時停留」。
根據《自由亞洲電台》報道,田永德在2005年因到趙紫陽家探訪而成為當局重點監控人士。他曾兩度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被捕,並多次被當局威脅判刑。他留意到近期泰國有中國難民遭羈押,擔心自己會步上後塵,決心離開泰國。他表示,逃離中國後,家鄉的國內安全保衛已在找他,回去肯定被抓。
韋亞妮則在受訪時指,她因上訪和協助友人上訪,被當局指控「尋釁滋事」、「顛覆國家政權」等罪。她身上帶着判決書,曾4次坐牢,服刑共10年8個月。她指中共以「釣魚執法」方式套騙並拘捕她,並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2年6個月。出獄後更連續被五個單位「踢出」,找不到工作。她向人借錢,才能和兒子申請難民證。「30日從吉隆坡到台灣,跳機不回去了」。
三名中國維權人士均提到台灣是個民主國家,因此在台「跳機」。田永德表示,「希望台灣政府給我一個時間,讓我在這裏等就行」。韋亞妮則指出,「我在這裏主要台灣是一個民主的地區,我就想在這裏通過媒體的呼籲走出去,我還有更多的事情要做」。
中國維權人士到台「跳機」非首例 陳思明極速前往加拿大是特例
根據《美國之音》報道,一名不願具名、長期研究國際難民事務的學者指出,陳思明的個案是個特例。他認為台灣不是一個接受政治庇護人士的社會,沒有簽署有關政治庇護的國際公約,更沒有明確的接收難民政策和法規。
台灣移民署今午回覆傳媒表示,外來旅客到台轉機,應依其原定航程前往下一目的地。如旅客未前往下一個目的地,並且未具備入境台灣有效簽證或許可人士,將依國際航空慣例和台灣現有法例,立刻遣返往上一航點。
翻查資料,中國維權人士多次到台「跳機」:2017年張向忠曾因新公民運動被捕,隨中國旅遊團到台尋求庇護,最後因不符專案條件返回中國;2018年劉興聯、顏克芬,逗留台灣超過233天,最終前往加拿大。最近一次是去年9月,多次舉牌紀念六四活動的陳思明,尋求美加政治庇護到台「跳機」,兩周後前往加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