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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沒有絲毫證據顯示司法權在國安案受損 制裁旨在污衊《國安法》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今(22日)出席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他強調沒有絲毫證據顯示獨立司法權在國安案件中受損。他不點名批評去年11月「某西方國家及其支持者」建議制裁處理國安案的法官和司法人員,批評是「政治操弄」,旨在污衊《國安法》和向法官施壓,干預他們如何審理國安案件。翻查資料,去年11月美國國會跨黨派議員提出《香港制裁法》(The Hong Kong Sanctions Act),要求制裁49名香港法官、檢控官及政府官員。

林定國強調司法機構獨立行使審判權處理國安案件,「真正的問題在於很多人不求甚解便妄下定論。任何有意求真而又理性客觀的旁觀者都會發現,沒有絲毫證據顯示司法機構獨立的司法權在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中受到損害」。

他指,司法獨立權很可能會遭其他國家威脅,例如去年11月某西方國家的政客及其支持者建議制裁處理國安案的法官及司法人員,「這些政治操弄看來要達到兩個目的:一是污衊在香港實施的維護國家安全法;二的用意則更為險惡,就是向香港法官及司法人員施壓,企圖阻撓他們審理或干預他們如何審理國家安全案件」。

林定國強調,香港的司法機構一向「備受推崇,實至名歸」,形容這是一個真實香港好故事、一個基於客觀事實的真實香港好故事。

張舉能:絕不能接受法官履職遭制裁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致辭時稱,當法官只是在履行其司法職務時,卻遭受制裁或報復的威脅,實與法治背道而馳,絕對不能接受。他表示,批評法官的決定或理據是一回事,但質疑法官的誠信或其專業上的持平公正卻是另一回事。

現時香港國安案至今定罪率達100%,是不少傳媒報道提到的資料。張舉能指,司法機構十分重視《國安法》第三條,即司法機構有責任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安的行為和活動,但並非表示法庭會盲目將所有被告定罪,或在定罪後判處最高刑罰。

他強調:「法庭不會屈服於任何壓力而作出有罪或無罪的裁決,亦不會理會任何形式的滋擾或威脅」,又指過去數年司法機構的工作時常被人透過《國安法》的棱鏡來審視(In the past few years, the work of the Judiciary has often been viewed through the prism of the National Security Law),以這種眼光看待司法工作、香港法治及司法獨立的現狀,必然產生非常狹隘,甚至失實的看法。

張舉能表示,當法庭作出不受歡迎甚或是錯誤的決定時,不代表司法體系或司法機構運作失效,或需要進行變革,法院體制設有多級上訴程序,正是體會到理性的人有時也會觀點各異,錯誤間中亦有可能出現,上訴制度就是為了糾正錯誤和澄清法律問題而設。

杜淦堃:對23條立法許多人有真正的擔憂

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在致辭時提到,《基本法》第23條立法,無疑會引發新一輪關於香港未來的爭論,立法可能會受到攻擊,認為香港不再是自由的城市,且法治已死。他指,雖然當中一些言論可能並不真誠(may not be bona fide),但許多人確實有真正的擔憂。

杜淦堃強調,23條必須清晰和準確,諮詢過程必須透明和徹底,以駁斥任何港府對民意充耳不聞的說法。他指,必應謹慎調校維護國安和保障《基本法》賦予的基本權利之間的平衡,相信港府在立法過程會認真考慮公會的意見。

他在致辭時舉出兩個終審法院案例,顯示法庭致力捍衛港人的基本權利,包括蔡玉玲車牌查冊案、岑子杰向終審法院上訴關於同性婚姻案。他指,蔡玉玲案的裁決充分體現法庭長期以來對保護言論和新聞自由免受無理或不成比例干預的警覺性。而岑子杰案的裁決受到學者、維權人士和國際商界的歡迎。

而香港律師會會長陳澤銘致詞時指,過去一年,一而再有「外部勢力」企圖透過威脅制裁被委派處理某類案件的法官、檢控人員及政府官員,批評這些行為顯然是對司法、檢察和政府管治誠信的干預,違背了法治的每一個核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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