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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刊憲撤銷7港人護照 流亡港人成無國籍人士 切斷香港支援海外組織

港府今(24日)刊憲,列郭鳳儀、許智峯、邵嵐、許穎婷、郭榮鏗、袁弓夷及任建峰為「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並實施四項包括「撤銷特區護照」、「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等措施。郭鳳儀向《光傳媒》表示,撤銷護照意味自己將成為四處漂流的「無國籍」人士;成功獲得美國政治庇護的許穎婷指措施對自己完全無影響;邵嵐則擔憂透過「延遲強制離境」計劃流亡美國的港人,日後若被撤銷護照而特朗普政府不續簽該計劃,或會流離失所。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賦予的權力,向7名「潛逃者」實施的四項措施包括「撤銷特區護照」、「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禁止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與涉及有關潛逃者的合資企業或合夥相關的禁止」。

香港民主委員會(HKDC)執行總監郭鳳儀過去一直以特區護照出行,港府撤銷其護照,她表示這意味着自己成為了一個「Stateless」(無國籍)的人,「一個流離失所、四處漂流的人」。她現時正在申請政治庇護,無法以特區護照出境到其他國家,代表她無法離境,「聯合國亦強調『移動』是人權!」

去年7月被懸賞通緝至今差不多一年半,她說早已有心理準備,但今天港府正式刊憲,心情的確是有影響,「原本差不多『收爐』過聖誕,但這樣突如其來,心情有點像坐過山車」。

郭鳳儀:港府欲切斷港人對海外團體支持

除了撤銷護照,措施還包括「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郭鳳儀指出,不少海外團體依靠網上眾籌,「這措施實施後,或者會令人擔憂,要否繼續支持我或HKDC」。她續指,港府此舉措明顯為了打擊海外港人組織的工作,「通緝令後一年半才實施,就是想告訴我們,他們仍緊盯着我們,警告人們不要跟『潛逃者』有聯繫」。

而選擇於12月24日聖誕日刊憲,她認為港府藉着西方國家假期,減低國際社會對此事的關注。

許穎婷:恫嚇海外香港倡議者

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CFHK)政策和倡議專員許穎婷指出,港府撤銷其護照對自己沒有影響,「除了想恫嚇海外香港倡議者,看不見為何要這樣做」。她解釋,國際刑警於去年已表明不會就港府對民主派倡議者的拘捕令,作出任何行動,撤銷護照基本上對旅遊無影響。

她在美國申請政治庇護後,已沒有使用特區護照,「而且我已經成功得到美國政治庇護,更不需依賴香港特區護照旅遊」。針對「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措施,她指未來會在處理金錢上更小心,「但無論如何,我不認為通緝或這次措施對我有任何巨大影響,更不能阻止我在美國及國際層面上的倡議工作」。

邵嵐:3,000多名流亡美國港人 若護照被撤銷DED不續簽 將何去何從

另外,本身是美國公民的人權倡議者邵嵐表示離港後已沒有使用特區護照,這項措施對她來說完全沒有影響,「今年6月港府已向在英國的6名『潛逃者』撤銷護照,今次是在美國和澳洲的7人,然而我和任建峰都持外國護照,港府明顯是想做到恐嚇作用,令其他被通緝人士和流亡海外港人噤聲」。

她又指,撤銷護照對於流亡美國、透過「延遲強制離境」(DED)計劃居留美國的港人,的確會有影響,「現時約有3,000多名流亡美國的港人,等待明年2月DED續簽,當中包括一些較低調的倡議者,若特朗普不延長DED計劃,他們將何去何從呢?」

她分析指,這四項措施目的是切斷在海外做倡議工作的港人和組織,跟境內港人的聯繫,同時亦令在海外希望支持香港公民團體的組織卻步。而且,港府第二次運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基本法》第23條)對海外港人實施相關措施,她擔憂開此先例,日後港府會繼續以23條的條款,作為對付異見人士的「武器」。

許智峯則在社交媒體發文,指「暴政當道,惡法治下」,護照被撤銷是意料中事,而自己在離港時已申請BNO,出入境不受影響。他指出,措拖的客觀效果是讓我們所在的民主國家,「更有理由向港人批出政治庇護或難民身份,在國際上更確認港共侵犯人權的事實」。

至於他在澳洲的律師資格,港府無權過問及吊銷,更指現時最大的資金來源是在澳洲的律師工作,反問「以工作賺取的薪金,不知港共又可以如何切斷我甚麼『資金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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