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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仲偕提交反對23條立法意見書|反駁港府稱英美亦有國安法 對海外港人滅聲 搞死香港經濟

《基本法》第23條諮詢期於昨(28日)屆滿,在美港人組織香港民主委員會(HKDC)向港府提交意見書,同時邀請17位身處海外的港人向港府提交反對23條立法的意見書,當中包括前民主黨副主席單仲偕。港府經常聲稱英美等國家也有國安法,他向《光傳媒》指出兩者根本無法比擬,因為其他國家是民選政府,而香港的執法機構和政府並不受人民制衡。他亦談及前黨友胡志偉母親日前病逝,感慨《國安法》下胡「未審先坐」三年,至親離世也未能陪伴在旁。

單仲偕憶述,在2003年港府第一次就23條立法時,他就坐在立法會議事廳中,是審議法案的其中一人,「當時的民主黨,認為若要23條立法,就先要落實雙普選」。21年前的事,「雙普選」三個字,說起來猶有餘悸,「人大常委831決議、完善選舉制度後,香港人早已不會有任何期望,政府無任何制約,只是聽命於北京政府」。

他感慨,面對23條立法,港人現時不敢、亦無法發聲,「好理解,《國安法》實施後大家都不敢表達,社民連三人拉橫額已很勁。流亡的港人,還有把聲的,可以講幾句」。訪問中,單仲偕一再強調,自己只代表「當年的民主黨」,看法和立場並不代表現時的民主黨。

英美是民選政府 香港無得比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一直強調,英、美等國家也有類似的《國安法》,單仲偕反駁,指其他國家有民主選舉,「執法部門和政府受人民監督,但香港呢?現時的立法會根本無權跟進,如果有個案面對不公義,有沒有人為他申訴?」

他認為香港不是民主社會,政府不是由人民選出來的,更不受人民監督,所以香港跟其他擁有民主選舉的國家根本無法比擬,「比較別人條褲,但不比較衫,不能這樣啊!要整套比較!其他國家的執法部門受制衡,香港有嗎?」

翻查資料,國安案件是100%定罪率。截至2月22日香港有1,796名政治犯被關押。

相比廿年前,他指現時的23條更「辣」,「2003年的23條是加強版,今天的23條是超超級加強版,其中的境外干預罪、支援境外組織罪等,就是說明你走了,但依然要滅你聲。在海外發聲的,回港就拉你,不回港的,就搞屋企人」。離港兩年多,他不想被滅聲,至親亦已不在香港,「影響的人較少,要拉他們就要上天堂找喇」。

23條擴大「間諜」、「外部勢力」和「竊取國家機密」等罪行的涵蓋範圍,有意見指會進一步影響外國投資者在香港營商的信心。單仲偕說:「令香港死快啲!李家超、鄧炳強『好得戚』,是有後果的!國際社會已不再投資香港,香港政府覺得有國家安全,投資者就會回來,不會回來喇!新加坡肥仔到襪也着不到了!不會返轉頭的」。

感慨黨友胡志偉三年還押期間相親離世

民主派初選案多名被告仍在還押,昨日已屆三年,對於還押中的前黨友胡志偉母親日前病逝,單仲偕感到唏噓,「每個人都有父母,作為子女,當然想親身送他們最後一程」。2021年4月,胡志偉父親離世,當時還在港的單仲偕,幫忙協助胡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最終獲批數小時外出奔喪。他感慨,自己父母亦已不在,「大家都係60幾歲,父母離開都不算是突然的事 … 無辦法喇,但不能親身奔喪,會很遺憾」。

他認為這就是《國安法》的威力,「完全改變香港過去無罪推定原則,不讓被告保釋,拉你入去坐,坐得久了就會認罪,坐了三年後認罪、扣減刑期,坐多少少就走得,叫做『輸少啲』。這個根本就是中國的手法,是『以法管治』rule by law,不是rule of law」。

他覺得,《國安法》已是強大的「萬能KEY」,23條立法是「多此一舉」,「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已是萬能,點話你都得!23條只是香港官員『叻唔切』要做到加零一。我身在海外,當然不想看到香港死,還有700萬人在香港,立法後香港經濟會死得好慘,但實在是拉不住喇」。

政府今(29日)午發新聞稿指,截至昨日政府在公眾諮詢期間收到13,147份意見書,當中98.64%表示支持23條立法,另有93份(約0.71%)反對建議,當中超過10分來自「境外反華組織或潛逃外國的人」。政府發言人指諮詢結果「確立社會對盡早完成立法的共識」,「可見社會有強烈氛圍支持《基本法》第23條立法」。新聞稿指政府會在立法過程期間,主動通過不同渠道發放立法資訊,「反駁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無理攻擊及抹黑,以正視聽,避免市民被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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