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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終院非常任法官梅師賢:即使不同意侵犯人權條文 法官必須以法斷案

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岑耀信早前宣布辭任,並稱《國安法》是「不自由的立法」。99歲前終院非常任法官梅師賢(Anthony Mason)接受《明報》訪問,稱即使法官不同意法例條文,例如嚴苛或侵犯人權,只要法例本身有效,法官必須以法斷案。他承認,有關原則可能導致法官被視為支持壓迫的體制,建議海外法官不應被分派審理此類案件。

岑耀信(Jonathan Sumption)辭任後在《金融時報》撰文,直指《國安法》與煽動罪是「不自由的立法」,嚴重限制香港法官的自由,而法官必須應用該法律。他認為《國安法》的實施是應對立法會可能出現民主派佔多數的威脅,並鎮壓即使是和平的政治異見者。

有關言論掀起熱議:法官是否必須「依法」審案。高院上訴庭副庭長羅傑志(Anthony Rogers)日前稱,法官可以選擇辭職,不執行被認為不公正的法律,但執行該法律的人並未違反法治。

《明報》今(19日)獨家刊登前終院非常任法官梅師賢訪問,他支持海外非常任法官制度。對於岑耀信稱《國安法》衝擊香港法治,梅師賢不點名說,即使法官不同意當中條文,例如嚴苛或侵犯人權,只要法例本身有效,法官必須以法斷案。

他承認有關原則可能導致法官被視為支持壓迫的體制,建議海外法官不應該被分派審理此類的案件。不過,訪問未有再詳述為何海外法官可以不被委派處理該類案件,卻由本地法官接手的原因。

強烈不接納北京批評岑耀信人格

梅師賢在訪問表示,強烈不接納北京針對岑耀信人格的批評,強調岑是「高度受人尊重的法官」。翻查資料,岑耀信連日遭港澳辦、中聯辦、外交部駐港公署批評,包括形容他是「司法界恥辱」、「失實、失信、失德」、「心甘情願充當英國及有關國家政府和政客政治操弄的工具」等。

今年99歲的梅師賢在1987年至1995年間,曾出任澳洲高等法院首席大法官,其後在1997年擔任終院非常任法官,直至2015年才離任。2022年他接受《明報》訪問時稱,人大常委會自行頒布《國安法》,對本港法治構成風險,希望北京節制運用釋法權力。

駐港公署特派員批離任法官「不負責任」

中國外交部駐港公署特派員崔建春昨(19日)向新任中小學校長講解《國安法》。他在見記者時不點名批評岑耀信,「離任就離任了,他還說了很多香港的法治,我覺得作為一個香港人的話,我們不就氣憤,最起碼我覺得就是不負責任的、雙重標準的」。

崔建春強調,海外法官是香港法治的特色,「為啥不去堅持啊?除非有一天說,這個制度不適合我們一國兩制,那這個時候再變也不遲」。另外,他又批評美國政客思想、價值觀和思維方式沒有跟上時代的步伐,「不客氣一點,他們確實得了一些精神病」。

麥嘉琳年初續任新加坡海外法官

終院多位海外法院辭任或不續任消息引起國際媒體關注,加拿大傳媒《國家郵報》(National Post)前日(17日)報道,加籍終院非常任法官麥嘉琳上周一(10日)發聲明宣布將不再續任,稱自已年屆80歲,希望花時間陪伴家人。但原來她今年初續任新加坡國際商業法庭海外法官。

《國家郵報》向麥嘉琳查詢辭任香港海外法官、續任新加坡海外法官一職的原因,但未獲回覆。報道指,新加坡司法機關確認,麥嘉琳在2024年1月5日起,續任為海外法官,為期三年。

報道指出,麥嘉琳上周一發不續任聲明時,提到會繼續履行某些專業責任(i will continue certain professional responsibilities),但沒有表明她在幾個月前續任新加坡海外法官的職務。

陳文敏:海外法官是雙刃劍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客席教授陳文敏今在《明報》專欄表示,儘管香港有不少優秀法官,但在國際歷練、經驗和聲譽,仍然遠遜海外法官。他們願意參與終審法院的工作,代表國際對香港的法治和司法獨立仍具信心。

但他提醒,這亦是一把雙刃劍,「他們的請辭,尤其是基於政治原因的請辭,便同樣質疑了香港的法治和司法獨立」。陳文敏認為與其用侮辱的人身攻擊或假大空的言辭回應岑耀信,不如認真反省司法界近年在涉及國安的判詞能否令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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