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23條起訴流亡港人家人首例|國安處拘郭鳳儀父兄 涉助更改保險單內容

警方國安處於前日(4月30日)在將軍澳區拘捕兩名分別35歲及68歲男子,涉嫌協助被通緝的流亡港人郭鳳儀更改保險單內容及企圖提取相關保險單結餘。綜合傳媒報道,被拘捕二人分別為郭鳳儀的父親和兄長。這是警方首次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內「處理屬於潛逃者的資金」罪,拘捕協助處理「指明潛逃者」在港財產的犯罪嫌疑人。

兩次倫敦大遊行前後採取行動 首次起訴流亡港人家屬

「香港民主委員會」(HKDC)執行總監郭鳳儀於4月30日在個人Facebook專頁上表示,她已抵達英國,並將於英國時間明日(3日)參與大型示威,抗議中國計劃在倫敦皇家鑄幣廠原址興建超級大使館。此前,同樣被當局通緝的港人劉珈汶今年2月也曾組織及參與類似的抗議活動,事後其家人被當局帶走問話。

根據《光傳媒》統計,自2025年以來,香港國安處已針對流亡海外的港人家屬展開第七次行動,包括這次拘捕行動共12人被帶走,而此次行動則是國安處首次對流亡港人的家屬正式提出起訴。 

郭父須還押候審 郭兄長獲准保釋

綜合香港媒體報道指,郭鳳儀的父親和兄長被控替其更改保險單內容及企圖提取相關保險單結餘。控方在庭上申請暫緩答辯,以待警方檢驗從被告住所檢取的手機與平板電腦。辯方則指出,案件關鍵在於涉案保險單究竟屬於郭鳳儀本人,還是其父親所有,並要求控方盡快提供保險單的條款內容作為審訊依據。

案件於今日(2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郭的兄長暫准保釋外出,郭父則被起訴一項「企圖直接或間接處理屬於有關潛逃者或由有關潛逃者擁有或控制的任何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罪,被告還押候審。國安法指定法官兼總裁判官蘇惠德決定將案件押後至6月13日再訊,並指示控方須於下周二(6日)或之前將有關保險條款交予辯方。如被告有意申請保釋,法庭將於5月8日進行相關聆訊,但被告今日並無提出保釋申請,需繼續還柙候訊。

《明報》: 警方發現家人與郭鳳儀在海外見面展開調查

根據《明報》消息指,警方發現郭父等人早前曾到海外與郭鳳儀見面,其後展開調查。警方指郭父擬幫助郭鳳儀在其保險單內提取近10萬元的現金結餘,並於本年初向保險公司提供多份聲稱載有他及郭鳳儀簽名的表格,而郭的二哥亦在該保險公司任職,不排除有人利用職權及保險行業知識,協助處理郭鳳儀在港財產。

根據香港法例,《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處理屬於有關潛逃者的資金」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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